遂昌縣林業局
遂昌縣林業局
遂昌縣林業局,是遂昌縣人民政府農業口部門,遂昌縣隸屬於浙江省麗水市。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浙江省森林管理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有關林業法律、法規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造林育林、森林更新、林業結構調整、森林資源保護、森林地域管理、森林利用等各項方針政策;負責公益性的林業生態環境建設事業管理及林業生產行業管理,行使林業行政執法職權。
主要職責是:
(二)研究制訂林業發展和林業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和發展規劃、計劃。
(三)按照全社會辦林業、全民搞綠化的方針,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封山護林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鄉村林場、森林公園、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花卉種子種苗工程的建設和管理。對木材生產、林產化工、木本藥材、苗木花卉等林業產業實行宏觀管理;規劃指導林產品市場建設。
(四)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組織編製全縣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經批准后監督執行;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依照《佔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第2號令),對林地徵用、佔用進行審核、審批。打擊亂占濫用林地等違法犯罪活動。
(六)負責全縣森林資源的管理、林政管理、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複議等工作。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食用菌由農業部門檢疫)和山林糾紛調處工作。組織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野生動植物保護,打擊亂砍濫伐森林、亂捕濫獵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活動。
(七)指導、監督林業綜合開發;制訂林業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核、編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林業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簡報、信息、人事、勞動工資、保衛、保密、組織、教育、工委、共青團、婦委會、信訪、接待、會議、車輛、後勤等工作,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在全系統的貫徹實施。
負責本局的紀律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及行政監察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建設,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貫徹執行。負責對本局的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察。
宣傳林業法律法規;對林業行政執法進行內部執法監督;承擔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負責本局法制宣傳教育和輔導培訓工作。
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資源統計工作,監督森林資源使用情況;編報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計劃,指導監督森林採伐限額管理、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和採伐作業,負責國有林木採伐的審批;指導監督木材經營加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木材經營加工的許可和管理工作;負責徵佔用林地的審核審批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省一般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馴養繁殖、經營利用的許可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物或其產品憑證運輸管理;組織指導古樹名木普查、建檔、設立標誌工作,審查核實古樹名木採伐申請;組織指導全縣濕地保護工作。
制定綠化造林的有關規劃;組織指導並監督全縣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並指導全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的營造及培育管理;負責編報全縣綠化造林計劃;履行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職能,組織實施縣本級義務植樹活動和城區生態景觀林建設管理。
貫徹落實林業產業和各項方針、政策;負責林業產業的行政管理,編製產業發展規劃,協助企業搞好技改,引導企業深化改革;檢查、監督林業系統的安全生產;規劃指導林產品市場建設和運行,開發新產品;宏觀管理森林公園和國有林場;負責全縣林區道路、橋樑、房屋的設計、施工管理等業務。
制訂全縣竹產業發展規劃,編製年度發展計劃和監督計劃的實施完成情況;指導、協調遂昌縣竹產業協會、遂昌縣竹炭竹醋液協會開展工作;負責竹產業科技計劃申報、管理和實施;開展竹業技術推廣、諮詢、培訓。
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會計法》及有關林業的財政法規和財務制度的執行;編製財務收支計劃,監督、檢查、協調和指導財務、統計計劃的執行情況;指導財會人員的會計、統計業務工作;負責林業基金的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指導世界銀行貸款造林項目和會計核算等工作。
遂昌縣人民政府處理山林糾紛辦公室
宣傳貫徹國家有關調處山林糾紛的法規、政策,積極配合省、市處理山林糾紛工作,指導和配合全縣鄉鎮山林糾紛調處工作。
指導、監督全縣森林消防工作;加強森林消防宣傳教育,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做好森林火災的預防及撲救工作;做好消防設施的配備、管理,處理消防辦日常事務及縣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加強防火值班和信息管理。
負責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開展全縣林業有害生物測報、防治,規範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地址:車站路8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