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圓籙
道士
王圓籙(約1850年-1931年),出生於陝西,祖籍湖北麻城縣,道士,人稱“王道士”。
約光緒二十三年(1897)至敦煌莫高窟,在窟南區北段,清理沙石,供奉香火,收受布施,兼四齣佈道幕化,小有積蓄,乃於莫高窟第16窟東側建太清宮道觀,即今“下寺”。
1931年去世,享年81歲。
雇敦煌貧士楊某為文案,冬春間抄寫道經以供發售,夏秋間,朝山進香者絡繹而至,命楊於今第16窟甬道內設案,接待香客,代寫醮章,兼收布施,登記入帳。
光緒二十六年(一說二十五年)初夏,楊某坐此窟甬道內,返身於北壁磕煙鍋頭,覺有空洞迴音,疑有秘室。以告圓祿。
於是年五月二十五日半夜,相與破壁探察,果見復室,積滿寫卷、印本、畫幡、銅佛等,即後來蜚聲中外之莫高窟藏經洞。乃取部分寫卷、佛畫等分贈肅州兵備道廷棟及本縣官員鄉紳,是為藏經洞文物流出之始。
二十八年甘肅學政葉昌熾聞訊,次年十一月及三十年四月和八月,先後得敦煌縣令汪宗翰所贈經卷、畫像,葉氏建議藩台將此寶物運省妥藏,以運費銀五六千兩無著而罷,
三十年三月甘肅布政司命汪宗翰就地封存。汪氏責令王道士妥加保管,不許外流。
三十二年於藏經洞所在之大窟前修建三層樓閣,有《重修千佛洞三層樓功德記》記其事。
三十三年三至五月斯坦因至莫高窟,以四塊馬蹄銀(共重二百兩)騙買寫卷印本古籍二十四箱,佛畫、織綉品等五箱。
三十四年三至五月伯希和踵至,以白銀五百兩騙買寫本、印本、經卷、文書、佛畫等六千卷,並拍攝莫高窟照片三百七十六幀。
宣統二年(1910)清廷學部獲悉敦煌石室文物流散消息后,電令甘肅藩司將剩餘經卷運京保管、王道士又私藏若干。同年前後,於數十洞窟鑿通道,使各洞相通連,大量壁畫遭破壞。修“古漢橋’,以便利朝山拜佛者上下。又搬出各窟殘塑,造“千相塔”之,有廷棟撰文並書丹之《敦煌千佛洞千相塔》碑記其事。
民國元年(1912)十月日本吉川小一郎等至莫高窟,用白銀三百五十兩騙買寫經四百餘卷。
1914年斯坦因又來莫高窟,用銀五百兩騙買經卷五百七十餘件。曾擬重修第96窟大佛殿九層樓事未竟。歿后即葬於莫高窟廟前大泉河東岸,同年七月卅敦煌千古事,苦樂誰心知?
王道士,身為道士,卻成為佛教聖地莫高窟的保護神,四處奔波,苦口勸募,省吃儉用,積攢錢財,用於清理洞窟中的積沙。為保護莫高窟,他向各級官員求助,甚至冒死向慈禧上書。他把文物賣給斯坦因等人,所得錢財全部用於保護洞窟。即使是賣出的文物,也在各國博物館得到了妥善保存。
王道士的碑文
我們不能以一個完人的標準去審視王圓籙,他在那個時代其實真的很平凡。或許只有把他放在當時的歷史情境中去理解,才能得出客觀公正的評價。日,其徒子徒孫趙玉明、方至福就其墓起塔立碑,其碑不著撰人,木質、陰刻,今仍嵌於原塔南側龕內。
余秋雨在《文化苦旅》中認為王圓籙對敦煌莫高窟文物的破壞是毀滅性的,並就此感到傷痛。然而此文在引證資料上有很大硬傷,在描述王圓籙的時候與歷史事實差距過大。此文稱藏經洞是王圓籙一人發現的,這與歷史不符,最早發現的是王圓籙的助手楊某。
斯坦因《西域考古圖記》中說:“他將全部的心智都投入到這個已經傾頹的廟宇的修復工程中,力圖使它恢復他心目中這個大殿的輝煌……他將全部募捐所得全都用在了修繕廟宇之上,個人從未花費過這裡面的一分一銀。”
根據相關史料記載(《西域考古圖記》等),當時西方人來到中國帶走文物的時候,是持有當地官方開據的許可證的,並且一路受到了官兵的保護,王圓籙本身並沒有能力拒絕他們。
胡適曾在演講中提到王道士時說,王道士一開始並不知道經卷的價值,最初以經卷能夠治病為由向附近居民售賣,把經卷燒成灰燼和水讓人吞服。這裡的說法與之後王道士低價賣出經卷給斯坦因可以銜接,說明王道士一開始對文物價值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