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是主管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徵收和管理增值稅等工作。

局長致辭


各界朋友:
歡迎訪問廣東省汕頭市國家稅務局網站!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始終以服務全市經濟工作大局、促進汕頭經濟展為目標,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稅收工作宗旨,推進依法治稅,大力組織收入,實施規範征管,優化納稅服務,加強隊伍建設,各項工作穩步有效推進。2007年,全市國稅收入首破60億元大關,達到62.20億元,增幅17.4%,增收9.22億元,創近十年最好水平,國內稅收收入48.74億元,增長20.7%,增收8.36億元;國內“兩稅”收入37.81億元,增長20.6%,增收6.46億元,為汕頭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當前,我國正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經濟槓桿,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也越來越受到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為順應信息化時代發展潮流,滿足社會需求,更好地為廣大納稅人服務,汕頭市國家稅務局於1999年開通了國稅網站,2006年9月25日網站遷移到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伺服器並全面改版升級。汕頭國稅網站是集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信息傳播、政策法規查詢、辦稅業務指引諮詢和舉報投訴等服務為一體的專業性網站,既是宣傳稅收政策法規和征管制度的陣地,又是溝通國稅部門和廣大納稅人之間的橋樑,既是服務納稅人的載體,也是展現汕頭國稅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成果和汕頭國稅人風采的窗口。我們真誠地期望通過汕頭國稅網站,不斷提升服務水平,更好地服務廣大納稅人,也讓社會各界更多地了解、關注和支持國稅工作,共同推動國稅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衷心感謝您對汕頭國稅工作的支持!再次感謝您的訪問!

機構設置


一、市局機構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
(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3.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6.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7.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8.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9.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10.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11.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12.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製、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13.承辦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局機構設置
根據工作職責,市局相應設置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
1.內設機構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設置13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
(2)政策法規科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 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政(政策)管理工作;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8)財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財務。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10)教育科
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
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
(13)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2.直屬機構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設置稽查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另設1個跨區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龍湖區、保稅區國家稅務局轄管範圍的稅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3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稅政股、辦稅服務廳。
(3)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審核、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稅政股、稅源管理一股、稅源管理二股、辦稅服務廳。
(4)第一稽查局
負責金平區濠江區轄區內稽查工作,業務受市局稽查局指導;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
第一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為:辦公室(加掛“舉報中心”牌子)、綜合選案股、檢查一股、檢查二股、檢查三股、案件審理股、案件執行股。
3.事業單位
汕頭市國家稅務局設置3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保衛工作。?
(3)票證中心
承擔稅收票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
二、區、縣局機構
汕頭市各區、縣國家稅務局是汕頭市各區、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按照行政區劃設置,分別為:金平區國家稅務局、龍湖區國家稅務局、澄海區國家稅務局、濠江區國家稅務局、潮陽區國家稅務局、潮南區國家稅務局、保稅區國家稅務局、南澳縣國家稅務局,均為全職能局,級別為正科級。
(一)區、縣局機構設置
根據工作職責,汕頭市各區、縣國家稅務局相應設置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
1.內設機構
汕頭市各區、縣國家稅務局設10個內設機構。根據《中共國家稅務總局黨組關於加強和改進稅務系統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國稅黨字〔2007〕9號)有關精神,區、縣局設有機關黨委的可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
承擔機關固定資產和財務管理以及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
(2)政策法規股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3)收入核算股
牽頭編製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4)納稅服務股(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等;負責處理不需要立案或調查取證的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
(5)徵收管理股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股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製、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監督檢查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組織實施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8)稅源管理一股
研究制定稅源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9)稅源管理二股
研究制定稅源管理辦法和措施;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稅源管理跟蹤監控、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
(10)稅源管理三股
負責出口退稅企業的稅源管理,負責區(縣)局出口退稅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確認和上報,負責區(縣)局進出口稅收管理和業務指導等。
負責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非居民稅收管理、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等。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黨建工作。
2.直屬機構
汕頭市中心城區不再設所屬稽查局,澄海潮陽、潮南區局和南澳縣局設置稽查局,級別為副科級。
稽查局
負責在管轄的範圍內組織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對市局交辦、督辦的重大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稅收舉報案件的受理、市局交辦、轉辦及徵收管理部門移交的有關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市局稽查局對稽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的組織與配合;負責與管轄範圍內的公、檢、法等部門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抵扣憑證涉稅問題稽查和協查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轄管範圍內稅收專項檢查和整頓規範稅收秩序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派出機構
汕頭市各區國家稅務局共設13個稅務分局。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
4.事業單位
汕頭市各區國家稅務局設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國稅回眸


去年,汕頭市國稅局,以依法治稅為導向,以服務經濟發展為已任,以構建和諧國稅為主線,致力在規範中求穩定,在創新中促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求真務實,科學發展,改革創新,不斷推進汕頭國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為促進汕頭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發揮了應有的職能作用。
----依法治稅,應收盡收,實現稅收收入穩健持續增長。汕頭市國稅局嚴格遵循“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嚴禁擅自越權減免稅收”的組織收入原則,把握經濟增長新亮點,實行全方位、立體式稅源分級監控,重點扶持和掌控稅源大戶,促使經濟增長及時轉化為現實稅源,大力挖潛堵漏和清欠查補,開展漏征漏管清理,實行領導分片掛鉤聯繫基層抓收入和績效考核制度,加強對收入計劃完成的跟蹤落實與考核,促進收入質量與數量同步增長,每年提供的地方可支配財力佔到近五成,收入增幅逐年攀高。全市國稅收入突破60億元大關,實現62.20億元,比上年增長17.4%。其中,由國稅部門徵收的國內稅收收入、主體稅種“兩稅”收入分別實現48.74億元、37.81億元,均達到20%以上增幅,收入規模和增幅均創歷史新高,增速明顯快於經濟運行速度。
----提速增效,優化服務,將各項稅收政策和服務舉措落到實處。汕頭市國稅局以提高納稅人和社會滿意度為著力點,堅持加強管理與優化服務並重,融洽稅企關係,努力打造成為“陽光型”、“服務型”的國稅機關。認真落實為納稅人減負的各項措施,精簡納稅人申報附送資料和各類報表,提高稅務事項審批效率,實行“一窗式”申報、“一戶式”查詢、“一站式”服務,落實服務承諾制、辦稅回執制、限時辦結制三項制度”,劃分納稅信譽等級實行分類管理,暢通“綠色通道”,對誠信納稅戶在辦理涉稅事項和出口退稅等方面給予優待。以“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國稅網站”為主陣地,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加強征納互動,加大稅收宣傳和納稅輔導力度。貫徹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及時兌現稅收優惠政策,辦理政策性減免稅款2.34億元。實行征退稅一體化管理,推行“出口退稅網上申報系統”,加快出口退稅審核和辦退進度,全年辦理出口退(免)稅28.30億元,比上年增長26%,出口退(免)稅規模創歷史新高,有力促進了地方外貿出口增長。
----創新機制,規範運作,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汕頭市國稅局緊跟全國、全省征管改革大潮,以“強化管理、監控到位、運作流暢、效率優化”為目標,不斷創新管理手段和管理機制,重新規範機構設置和職能劃分,撤消城區稅務分局,減少管理層級,推行崗責體系和統一征管業務流程,簡併辦稅流程,實行征管業戶屬地管理,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和稅源管理工作責任制,實施科學化和精細化管理,推行增值稅防偽稅控“一機多票”,積極推進反避稅和審核評稅工作,改小規模納稅人定期定額為上門申報、自報核繳,建立稅收代征協管網路,不斷改進和完善征管方式。
----抓住重點,突破難點,維護經濟稅收秩序穩定。汕頭市國稅局從夯實基礎、完善制度入手,確立“打防結合,預防為先,關口前移,源頭控制”的工作思路,嚴厲查處涉稅大案要案,深入開展稅收專項檢查,發揮金稅工程“預警器”和“電子眼”功能,嚴密監視涉稅敏感行業和征管薄弱環節,把好徵收、管理、增票“三個關口”,加強對水產品企業、造紙企業、工業小規模企業、低稅負企業、免抵退稅企業、汽車銷售行業、紡織服裝行業、塑料玩具行業、房地產行業“五類企業四個行業”的管理,及時處置偷騙稅苗頭和隱患,運用“產能備案、查驗監開、預警監控、納稅評估、征退聯動”的管理手段,努力解決“四小票”等管理難點問題,構築起防範偷騙稅的一道堅固的“屏障”,保障了國稅事業和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
----以人為本,加強作風建設,建設和諧國稅機關。
汕頭市國稅局大力開展“創建好班子”活動,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提高各級領導班子的凝聚力、戰鬥力。加強隊伍教育、監督和管理,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活動、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三個排頭兵”實踐活動以及職業道德、責任意識、依法行政“三項教育”活動。加強稅務廉政建設、行風建設和文化建設,增強稅務人員“主動服務、提高效率、依規辦事”的觀念。開展經常性的稅收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規範稅收執法行為。積極探索科學的用人選人和獎優罰劣機制,加大幹部交流輪崗力度,推行全員培訓和專業化技能培訓,開展各種爭先創優活動,構建和諧國稅,增強隊伍活力,在精神文明建設上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湧現出“廣東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廣東省青年文明號”、“全國稅務系統先進工作者”、“全國稅務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等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對外樹立起“廉潔奉公、執法嚴明、服務高效”的國稅隊伍形象。

新年工作


2011年汕頭國稅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為主題,以依法行政為基本準則,以深入推進基層建設為主線,大力加強法治稅務建設、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征管規範化建設、專業化信息化稅源管理機制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全面提升稅收服務經濟發展水平、納稅人滿意度、稅收征管質效、國稅隊伍綜合素質,實現“十二五”稅收工作的良好開局。重點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以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為重點,大力組織稅收收入。
全面落實國家各項稅收政策。落實國家“穩經濟、調結構、控通脹”的結構性減稅政策,積極做好出口退稅工作,扶持地方特色產業、企業和產品的發展,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最大限度地發揮稅收政策效能,有效培植稅源。
(二)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為重點,推進法治稅務建設。
切實規範稅收行政執法行為。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理念,完善決策機制,加強制度建設,強化程序意識,擴大重大稅務案件集體審理範圍,統籌開展稅收執法督察、檢查和監察,啟動行政問責制,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探索建立依法行政考評機制。
(三)以構建新型納稅服務體系為重點,提高納稅服務水平。
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開發納稅人自助查詢系統,加強12366熱線平台和國稅網站建設,為納稅人提供統一、權威的諮詢解答。加強“納稅人稅務學堂”建設,豐富細化宣傳內容,針對納稅人個性需求,推進分類稅法宣傳。
(四)以專業化信息化管理為重點,提高稅收征管水平。
進一步推進產能預警監控管理。推進產能預警監控管理向縱深發展。整合提煉一批具有汕頭特色的行業納稅評估模型,開展綜合納稅評估,推進行業分類管理。
(五)以提高執行力和發展活力為重點,推進和諧國稅建設。
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按照建設學習型領導班子的要求,加強黨組中心組學習,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建立健全市局領導掛鉤聯繫區縣局及稅務分局、區縣局班子後備幹部等制度,加強市局對區縣局班子、區縣局對分局班子的考核監督,提高各級領導班子整體效能。
(六)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為重點,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確保基層建設專項資金髮揮實效。完善基層稅務分局食堂、閱覽室、活動室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基層工作環境。加強基層硬體設施配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