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碩

耆碩

耆碩,讀音為qí shuò,漢語詞語,意思是高年碩德者。

解釋


高年碩德者。

出處


唐·韓愈《為韋相公讓官表》:“況今俊乂至多,耆碩咸在,苟以登用,皆逾於臣。”
《新唐書·盧鈞傳》:“以鈞耆碩長者,顧不任職,咎綯為媢賢。”
明·袁可立《睢陽人物誌序》:“況人物而莫為紀載,則一二元勛耆碩異時猶得之故老傳聞,其有櫱若冰貞幽馨素俠,方且盪為冷風煙雲。”
清·湯斌《明兩浙運使儆轅張公傳》:“是時,袁大司馬可立、楊大參堯華、餘光祿化龍,皆以耆碩里居。相與聯席結社,棋酒娛樂,修耆英香山故事,鄉里榮之,至有傳為圖繪者。”
《明史·馬文升傳》:“在班列中最為耆碩,帝亦推心任之,諸大臣莫敢望也。”
清·顧炎武《程正夫詩序》:“既又得見於異邦之名公耆碩,則其言亦復然。”
清·陳康祺《郎潛紀聞》卷十:“本朝漢臣入相,或迴翔部寺,或敭歷省台,及身侍黃扉,大抵皤發耆碩矣。”
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以長素魁壘耆碩之譽聞於禹域,而弟子亦多言革命者,少一轉移,不失為素王玄聖。”

其他資料


古代年齡稱謂
襁褓:不滿周歲。
孩提:兩至三歲。
始齔、髫年:女孩七歲。
始齔、齠年:男孩八歲。
說明:根據生理狀況,男孩八歲、女孩七歲換牙,脫去乳齒,長出恆牙,這時叫“齔”,“齠年”或“髫年”。
總角:幼年泛稱。
垂髻之年:指兒童。(古代小孩頭髮下垂,引申以指未成年的人。)
黃口:十歲以下。
幼學:十歲。(《禮記·曲禮上》:“人生十年曰幼,學。”因為古代文字無標點,人們就截取“幼學”二字作為十歲代稱。)
金釵之年:女孩十二歲。
豆蔻年華:女子十三歲。
志學:十五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
及笄:女子十五歲。(《禮記·內則》:“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碧玉年華、破瓜之年:女子十六歲。(舊時文人拆“瓜”字為二八紀年,謂十六歲,多用於女子。)
弱冠:二十歲。(《禮記·曲禮上》:“二十曰弱冠。”)
桃李年華:女子二十歲。
花信年華:女子二十四歲。
而立:三十歲。
不惑:四十歲。
天命:五十歲。(《論語》: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知非之年:五十歲。(《淮南子·原道訓》:“伯玉年五十,而有四十九年非。”說春秋衛國有個伯玉,不斷反省自己,到五十歲時知道了以前四十九年中的錯誤,後世因而用“知非”代稱五十歲。)
耳順、花甲之年:六十歲。(我國自古以來用天干地支互相錯綜相合紀年,可組成六十對干支,因而稱作“六十干支”或“六十花甲子”,所以六十歲又稱作“花甲之年”。)
古稀:七十歲。(杜甫曲江二首》:“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
耄耋:八十、九十歲。(《禮記·曲禮》:“八十九十曰耄。”人們根據這解釋,把耄耋兩字連用代稱八、九十歲。)
期頤:百歲之人。(《禮記·曲禮》:“百年曰期頤。”意思是人生以百年為期,所以稱百歲為“期頤之年。”元人陳浩解釋說:“人壽以百年為期,故曰期;飲食起居動人無不待於養,故曰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