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絅
明代中期官員
王尚絅(1478—1531年),字錦夫,號蒼谷,時人稱王蒼谷、蒼谷先生、蒼穀子,明朝汝州郟縣郊東南(今河南省郟縣李口鎮)人,祖籍蔡州上蔡(今河南省上蔡縣)。明代中期官員、詩人、儒家氣學思想哲學家,官至浙江右布政使。他正直廉潔,思維發散,補充了前人氣本論,與羅欽順、王廷相、楊慎一起構建了氣學,被後世稱為“氣學二王”之一。明嘉靖十年(1531年)病逝,享年五十四。
王尚絅於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進士,官至浙江右布政使。有《蒼谷集》十二卷傳世,在王尚絅去世后,於嘉靖辛亥年(1551年)由其子、時任隨州知州的王同整理付梓刊行。歷經一百餘年後,《蒼谷集》存藏無多,散逸將盡。王尚絅八世孫王純,時年已七十二歲,已感風燭之年。家藏殘卷及手抄本也恐日後損毀失傳,是為祖先不孝。但其無力實現夙願。遂見時任郟縣縣令潘思光長跪不起泣訴原由,懇請重刊梓行以傳後世。潘思光系進士出身,並對本縣先賢王尚絅又十分仰重,遂應允解決銀兩所需,委派專人協其族人進行整理、編纂事宜,並親自審稿和撰寫重刊序。書名由原《蒼谷集》更名為《蒼谷全集》。
王尚絅學問淵博,史稱“文追秦漢、詩逼蘇李”。他不僅是一代學者,還是一個正直廉潔的官吏,其為政剛直不阿、不附炎趨勢、嚴而能恕。能體恤民情、惜民愛民。后不忍宦官當道、官場齷齪、上疏朝廷懇請辭官乞養。在野敢冒斧鉞之險上疏,如實陳述災情,並列舉賑災建議十餘條,懇請為民賑災。書中所收的《陳情乞養親疏》、《獻民艱苦疏》、《倉中鼠》二章等篇章可以為證。該書著錄“賦四篇、詩諸體八百零四首、十二章文諸體一百四十六篇”,體裁千狀萬態,無所不包。
補:王尚絅,郟縣人,性穎悟,童日即有志聖賢之學。登進士,官吏部郎中(吏部司級長官),持詮,以平允稱。出為陝西參政(明代在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以分領各道。后僅作為兼銜。清初沿置,乾隆時廢)至官即請歸養。家居十九年,安貧樂道。讀書蒼谷山中。養粹學醇(粹,專一也,醇,通純,本句意為:修養專一,學術純正)累遷浙江右布政使。卒於官。
——《郟縣誌》
【贈李解元】
易水蕭颼處,秋風聽短吟。
雲來村樹暝,蟲響豆花深。
舊篋猶懸劍,高齋已罷吟。
留君渾未得,寂寞數年心。
【雨過次一泉韻】
白日沉長浦,游雲斷玉關。
老悲春冉冉,別恨水潺潺。
鼓角連城戍,烽煙冒海山。
請纓懷壯士,夜雨坐苔斑。
【宿德勝寺次韻】
雨後毗盧閣, 重山四望賒。
畦田明漲水, 戌壘破流霞。
月出漁人集, 風來燕子斜。
江鄉渾未遠, 回首復京華。
嵩陽書院是我國古代著名的"四大書院"之一,因久負盛名而聞名於世.
清初,登封知縣葉封重新修建嵩陽書院。康熙十六年(1677年)登封名儒耿介繼葉封又建造先賢祠、三賢祠、麗澤堂、觀善堂、輔仁居等,嵩陽書院至此又得復興。耿介親自執教,並與冉覲祖、李來章等,秉承程朱理學,先後在嵩陽書院講學幾十年,傳經授業,成就斐然。清朝末年,受西方教育思想的影響,廢除科舉制度,設立學堂,1904年前後,書院均改為學堂。至此,經歷了千餘年的書院教育走完了它的歷程。但是,書院作為我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教育組織,在我國古代教育史上佔有重要而又獨特的地位,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嵩陽書院從五代後唐到清代末年經歷了近千年的講學歷史,是書院中的佼佼者,對傳播中華民族文明和培養造就人才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嵩陽書院作為中國古代教育史上一顆璀璨的明珠,將永載史冊。
王尚絅為嵩陽書院題寫的《興復嵩陽書院題名記》被收錄在其十二卷《蒼谷全集》一書。
在郟縣三蘇園墳院內正對門樓矗立有一座高七米、寬六米的石牌坊。坊柱左右正面刻有蘇軾詩句:"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坊額刻"青山玉瘞"四個陰文大字,系明代進士浙江右布政使王尚絅所題;坊額右側刻有道光四年(1824)的落款,《郟縣誌》卷十《蘇墳》記載:"宋士者於崇先賢、固其實也,正德中,邑人王方佰建石表墓前,書東坡獄中寄子由'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之句。"此坊顯然是明代正德年間(1506~1521)中期所立。
王尚絅是明朝弘治年間(1502年)的進士,任兵部主事。但在第2年他父親去世,按照朝制,回到郟縣“丁憂”。守喪期滿后,來拜祭蘇墳,拂塵掃土,含悲祭文,在這裡建造了這個“青山玉瘞”牌坊。現在,我們也許無法探究一個壯志未酬的初入官場的王尚絅的心情,但他書寫並刻在石柱上的蘇軾的句子“是處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足見其對先賢、對偉大的詩人心懷崇敬。而在政界,他剛直、稟性,多次與人不和。一個有個性的人也許是不適合官場的,多數時候那是在爭鬥中演戲的地方。在做陝西參政時,他終於忍不住官場的齷齪,疏請歸養,還真的被批准回到了家鄉,在距離蘇墳5里的蒼谷山下扈澗河畔隱居起來,他建的房舍叫:密止堂。他在這裡奉養母親、培植後人、潛心做文……逃離喧囂、沸騰的世界之外,守住詩歌文章的一脈靜氣,一住就是19年,成了一個隱士,一個蘇墳的守靈人。
《詞林人物考》曰:王尚絅五歲讀《孝經》,至立身揚名以顯父母,乃謂其父曰:“兒長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