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哀伯諫納郜鼎

臧哀伯諫納郜鼎

《臧哀伯諫納郜鼎》出自《左傳·桓公二年》。其中心內容是臧哀伯批評桓公“取郜大鼎於宋”並且“納於大廟”的“非禮”行為。文章從禮制視角,用七個排比句,說明“納郜鼎”“滅德立違,必將導致的惡劣後果。這篇諫辭具有強烈的邏輯能力,氣勢恢弘,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

作品原文


臧哀伯諫納郜[ɡào]鼎
夏四月,取郜大鼎於宋(1),納於大[tài]廟(2),非禮也。
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3);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4)。是以清廟茅屋(5),大路越[huó]席(6),大[tài]羹不致(7),粢[zī]食[sì]不鑿[zuò](8),昭其儉也;袞[ɡǔn]冕黻[fú]珽[tǐnɡ](9),帶裳[chánɡ]幅[bī]舄[xì](10),衡紞[dǎn]紘[hōnɡ]綖[yān](11),昭其度也;藻率[lǜ]鞞[bǐnɡ]鞛[běnɡ](12),鞶[pǎn]厲游[liú]纓(13),昭其數也;火龍黼[fǔ]黻[fú](14),昭其文也;五色比象(15),昭其物也;鍚[yánɡ]鸞和鈴(16),昭其聲也;三辰旂[qí]旗(17),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18)。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置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19),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20)武王克商,遷九鼎(21)於雒[luò]邑(22),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
(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註釋譯文


詞句註釋

(1)郜(ɡào):國名,姬姓,開國國君是周文王的一個庶子,春秋時為宋國所滅,其故地在今山東成武縣東南。鼎:古代的一種烹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記績的禮器,所以又作為傳國重器,其形制一般為三足兩耳。宋:國名,春秋時為十二諸侯之一,開國國君為殷紂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東部及山東、江蘇和安徽三省之間。
(2)大(tài)廟:即太廟,天子或諸侯國國君的祖廟。
(3)臨照:管理和監察。臨,統管,治理。照,察看。
(4)德:美德。
(5)清廟:即祖廟,因其肅穆清靜,故稱。
(6)大路:也作“大輅”,即大車,特指天子或諸侯國國君祭天時所乘的車子。越(huó)席:用蒲草編織的席子。越,通“括”,束,結。
(7)大(tài)羹:即太羹,也作“泰羹”,古代祭祀時所用的肉汁。不致:指不調五味,不加各種作料。
(8)粢(zī)食(sì):用黍稷加工品製作的餅食,祭祀用作供品。粢,黍稷,泛指穀類糧食。不鑿(zuò):不舂,這裡指不精細加工。
(9)袞(ɡǔn):古代帝王及公卿祭祀宗廟時所穿的禮服。冕(miǎn):古代帝王、公卿、諸侯所戴的禮帽。黻(fú):通“韍”,古代用做祭服的熟皮製蔽膝。珽(tǐnɡ):古代君臣在朝廷上相見時所持的玉制朝板,即玉笏(hù)。
(10)帶:指束在腰間的革帶,皮帶。裳(chánɡ):古代男女穿的裙式下衣。幅(bī):古代自足至膝斜纏在小腿部的帛條或布條,猶如今天的綁腿。舄(xì):雙底鞋,著地的一層為木底,這裡泛指鞋子。
(11)衡:把冠冕穩定在髮髻上的橫簪。紞(dǎn):古代垂在帽子兩旁用以懸掛塞耳用的玉瑱(tián)的帶子。紘(hónɡ):古代冠冕系在頷下的帶子。古人戴冠冕時,先用簪子別在髮髻上,再用紘挽住,系在簪子的兩端。綎(yán):古代覆在冠冕上的一種長方形飾物,以木板為干(ɡàn),外包黑色布帛。
(12)藻:一種用來放玉的木墊兒,外包熟皮,並繪有水藻形圖案。率:通“帥”,佩巾。鞞(bǐnɡ)鞛(běnɡ):佩刀刀鞘飾物,上飾為鞞,下飾為鞛。
(13)鞶(pán):紳帶,又名“大帶”,束衣用。厲:下垂的大帶。或謂“鞶厲”:是一個詞,指束腰革帶與革帶下垂的部分。游(liú):同“斿”,古代旗幟上下垂的飾物。纓:套在馬胸部的革帶,即馬鞅。數:表示尊卑制度的禮數。
(14)火龍黼(fǔ)黻(fú):都是古代禮服上所繡的花紋,如火形者為“火”,如龍形者為“龍”,黑白色相間如斧形者為“黼”,黑青色相間如“亞”形者為“黻”。
(15)五色:指青、赤、黃、白、黑五種顏色。比象:指比照天地萬物所畫出的各種圖像。
(16)鍚(yánɡ)鸞和鈴:都是系在車馬和旗幟上的鈴鐺,系在馬額頭上的叫“鍚”,系在馬嚼子上的叫“鸞”,系在車前用作扶手的橫木上的叫“和”,系在繪有龍形圖案的旗幟竿頭的叫“鈴”。
(17)三辰:指日、月、星。旂(qí):旗面繪有龍形圖案,竿頭系有小鈴鐺的旗子。
(18)登降:增減。登為增,降為減。有數:指有節度、節制。(注意此處的“數”字與上文“昭其數也”句的“數”字在詞義上的區別。)
(19)象:同“像”,法式,式樣,這裡是榜樣的意思。
(20)章:明顯。與下文“章孰甚焉”句之“章”義同。
(21)九鼎:相傳為夏禹所鑄,用以象徵九州。夏、商、周三代都把它作為政權的象徵,成為傳國之寶。
(22)雒(luò)邑:也作“洛邑”,東周都城所在,相傳周武王克商後由周公姬旦營建,其故地見《周鄭交質》一文的題解。

白話譯文

夏四月,魯桓公宋國取得原屬郜國的傳國大鼎,放進太廟,這是不符合禮儀的。
臧哀伯規勸桓公說:“作百姓君主的人,要發揚德行,堵塞違禮的行為,以便監察百官,就這樣還怕有不足之處,還要顯示各種美德以傳示子孫。所以那清靜肅穆的太廟用茅草做屋頂,祭祀天地的車子用草席做墊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調和,黍稷、糕餅等祭品不用舂過的好米,這些是為了顯示節儉。祭祀的禮服、禮冠,蔽膝、大圭,腰帶、裙子、綁腿、靴子、冠上的橫簪、冠旁的填繩、系冠的帶子、冠頂的蓋版,這些是為了顯示等級上的差別。玉墊、刀飾、革帶、帶穗、旌旗上的飄帶、馬頸上的革帶,這些是為了顯示禮數上的差別。禮服上火形、龍形、斧形、弓形等花紋,這些是為了顯示紋彩上的差別。用五色繪出各種圖象來裝飾器物服飾,這是為了顯示器物物色的差別。馬鈴、大小車鈴、旗鈴,是為了顯示聲音節奏,旌旗上畫的日、月、星辰,是為了顯示光明。所謂德行,就是節儉而有法度,事物的增減都有一定的數量,並用紋彩和顏色加以標誌,用聲音和光亮加以表現,以此來監察百官,百官這才警戒畏懼,而不敢違反法度。現在君王毀滅德行,樹立違禮的壞榜樣,把別國賄賂的寶器安放在太廟裡,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來效法,君王又用什麼去懲罰他們呢?國家的衰敗,是由於官吏不走正道。官吏喪失德行,則是由於國君寵愛和賄賂風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魯國的太廟,還有比這更公開的賄賂嗎?武王打敗殷商,將九鼎搬到王城,義士尚有批評他的,更何況將標誌違禮作亂的賄賂之器放在太廟,又該怎麼樣呢?”桓公不聽。
(周朝的內史聽到這件事,說:“臧孫達的後代大概會在魯國世代享受爵祿吧!國君違禮,他不忘用德行加以規勸。”)

創作背景


《臧哀伯諫納郜鼎》選自《左傳·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國太宰華父督殺死司馬孔父嘉,並佔有了孔父嘉“美而艷”的妻子。宋殤公為此很生氣,華父督害怕,就乾脆把殤公也殺了,另立宋庄公。華父督為了取得各諸侯國對此事的默認,先後對齊、陳、鄭、魯等國進行賄賂。魯桓公接受了宋國送給的郜鼎,並把它安放在太廟裡。魯國大夫臧哀伯認為這樣做“非禮”,會導致官員腐敗,甚至導致國家敗亡。於是對桓公進行勸諫。

作品鑒賞


《臧哀伯諫納郜鼎》的中心內容是臧哀伯批評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並“納於大廟”這件事的“非禮”。那麼,到底什麼是禮呢?禮的範疇極其廣泛,內容極其複雜,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書《鄭莊公戒飭守臣》一文的評論文字所說:“禮,經國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後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禮的歷史本質的話說,它是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貴族等級制度下的社會規範、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它規範並制約著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會成員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刪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說:“不學禮,無以立”(《論語·季氏》);君子“約之以禮”《論語·雍也》);“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論語·為政》);“為國以禮”(《論語·先進》);“克己復禮為仁”(《論語·顏淵》);“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聯繫古今關於禮的界說和孔夫子這些關於禮的言論,就不難理解作為魯大夫的臧哀伯為什麼非要冒著觸怒魯桓公的風險,向他“發表”這篇諫辭了;也就不難理解《臧哀伯諫納郜鼎》一開始就說,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非禮也”了。
臧哀伯這篇諫辭,並不先說魯桓公“取郜大鼎於宋,納於大廟”這件事如何不對,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勢,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會職責是“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接著就從禮制這個大視角,連用七個排比句,從七個方面,即“昭其儉”、“昭其度”、“昭其數”、“昭其文”、“昭其物”、“昭其聲”、“昭其明”,來闡明君主如何體現和落實這一根本社會責任;然後,話鋒一轉,才落到桓公“納郜鼎”這件“滅德立違”的事情上來。並在指出這一事件必將導致的惡劣後果以後,還用周武王克商后“遷九鼎於雒邑”招來“義士”非議的歷史教訓,警醒魯桓公必須清醒地認識這種“滅德立違”的錯誤舉措的危害性。這篇諫辭如此行文,不僅條理清楚,層次分明,結構謹嚴,具有強烈的邏輯能力,而且氣勢顯得特別恢弘,具有極強的藝術感染力。至於諫辭中用了近乎後世才產生的賦的手法,鋪敘大量我們今天頗感陌生的具體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為這些事物都和當時的典章制度有密切關係。
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任何一種文化在它的發展過程中,都會形成許多或厚或薄的積澱層,而每個積澱層都會或深或淺地打上它的時代烙印。因此,在閱讀和欣賞此文的時候,也必須站在歷史唯物主義的立場去審視,用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去分析,去感悟,拋棄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華”。可以肯定地說,“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內核”還有很好的垂誡作用和警示作用。

出處


《臧哀伯諫納郜鼎》出自《春秋。左傳》,《春秋》是我國現存第一部編年體的史書。“春秋”本來是春秋時代各國史書的通稱,那時不少諸侯國都有自己按年代記錄下的國史。到戰國末年,各國史書先後失傳,只有魯國的《春秋》傳 了下來。它雖然用了魯國的紀年,卻記錄了各國的事,實際上是一部通史。
《春秋》的作者是魯國歷代的史官,後來經過孔子編輯、修訂。它的記事年代上起前722(魯隱公元年),到前 481(魯哀公十四年)為止,一共二百四十二年。它的取材範圍包括了王室檔案,魯史策書,諸侯國史等舊聞。後來,儒家學者把《春秋》尊為“經”,列入“五經”當中,稱為《春秋經》。
流傳的《春秋》有三種,即《左傳》、《公羊傳》和《穀梁傳》,《左傳》記至魯哀公十六年,在“講解”《春秋》的三傳中,《左傳》被認為較重要,有關《左傳》的作者,至今仍然沒有一致的看法。唐代以前,人們大多相信作者是與孔子同時的魯國史官左丘明。但是唐以後不斷有人提出懷疑,有人認為作者是一 位不知名的史學家,也有人認為作者不止一人。不過,大多數人 認為,《左傳》的編定成書是在戰國初年。西晉的杜預將本來分開的《春秋》和《左傳》編在一起,加 上前人的註釋,稱為〈春秋經傳集解》。唐代的孔穎達為杜預注 作廠疏並附上陸德明的《左傳音義》,稱為《春秋左傳正義》,今人在清人阮元的〈十三經註疏》中看到的,就是這個本子。《左傳》在唐代被官方列人“十二經”,在宋代列人“十三經”,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