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猶縣工商聯

上猶縣工商聯

(二)引導會員積極參加本地區經濟建設,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 (六)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僉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十一)為會員提供必要的證明,協調有關關係。

主要職責


(一)參與本地區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中重大問題的政治協商,充分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對黨委和政府以及行政的有關決議、決策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二)引導會員積極參加本地區經濟建設,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積極組織協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推動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不斷完善。
(三)宣傳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黨委和各項決定,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不斷提高會員的政治素質。
(四)為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做好工商辦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使這項工作逐步制度化、規範化。
(五)不斷發現和培養積極分子隊伍,建立天下無雙政治立場堅定。道德行為規範、經濟實力雄厚、熱心工商聯工作的百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大力發展會員,健全和完善各級工商聯組織和行業商會。
(六)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僉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七)引導會員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組織會員積極投身光彩事業,大力開展《信譽宣言》活動。在廣大會員中深入開展“致富思源、富而思進”教育,引導他們自學堅持黨的領導,走社會廣義道路,不斷提高思想認識,愛國、敬業、誠信、守法。
(八)為會員、會員企業及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提供信息、科技、管理、法律、會議、審計、融資、諮詢、技術職稱評定審核、出國、出境政審等服務。
(九)開展工商專業培訓,幫助會員改進經營管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教育會員依法經營,照章納稅,不斷提高生產技術和產品質量
(十)加強與國內外、海內外工商社團工商經濟界人士的聯繫,促進經濟、技術和貿易合作,協助非公有制企業和師市其它企業引進技術、資金、項目和人才。
(十一)為會員提供必要的證明,協調有關關係。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中深入持久地開展普法教育,及時為會員和民營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服務,調解經濟糾紛。
(十二)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對內對外展銷會、交易會、貿易洽談會等,為會員出國、出境考察和開拓國際市場提供服務。
(十三)辦好會辦企業、事業。
(十四)承辦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商聯機關內設機構為辦公室,其職責是: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檔案工作;負責年計計劃、綜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呈報和各種會議的組織;負責機關財力與後勤管理;負責對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思想政治方面的宣傳教育及政治安排的推薦工作;負責發展會員和會員管理及工商聯基層組織建設、幹部培訓、專業職務評定和為原工商業者服務工作;負責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負責組織會員舉辦和參加各種展銷會、交易會;負責為會員提供招商引資活動;負責與港澳台和世界各國工商社團、民間商會及經濟界人士的聯繫工作,負責光彩事業工作;負責辦好會辦企業、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