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司法局

政府機關

宜春市司法局是宜春市人民政府負責司法行政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宜春市政法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現行主要職責是:管理全市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理、律師、公證、法律顧問、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司法鑒定人民調解、法學教育、國家司法考試、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等工作。

2020年9月,江西省政府決定,授予其“2017-201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地方性有關規章的草擬工作;研究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規範性文件;制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在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市、區)、各行業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和對外法制宣傳等工作。
(三)指導和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六)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和全市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七)組織實施本市的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八)主管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仲裁登記工作。
(九)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務及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管理和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綜合協調、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管理機關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司法行政信息技術、網路技術建設和計劃財務工作。
(二)政治部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表彰獎勵、警務管理等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司法局的人事管理工作,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警務、警銜評授等管理工作。
(三)宣傳培訓科
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四)普法教育科
擬訂全市普法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宜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律師工作科
指導、監督有關律師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律師、律師事務所的指導、監督工作;監督管理外國及港澳律師事務所駐宜辦事機構
(六)公證工作科(公證處)
指導、管理和監督有關公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的指導、監督工作。
(七)法律援助工作科
指導、監督有關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八)基層工作科
指導、管理和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等工作;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
(九)國家司法考試科
指導、管理和監督有關國家司法考試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司法鑒定法制局
組織實施國家司法鑒定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承辦、監督、主管全市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資質管理、質量管理和司法鑒定人專業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有關司法行政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法制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複議、應訴工作;管理仲裁登記工作。
(十一)社區矯正工作科
監督檢查有關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管理和監督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宜春市司法局
宜春市司法局
機關黨總支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務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喻川
黨組成員、副局長鮑水雲
黨組成員、副局長鍾正義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敏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隆清
二級巡視員彭坤明
二級調研員常青
四級調研員漆鴿雲

獲得榮譽


宜春市司法局先後被司法部授予全國“三五”普法、四五”普法工作先進單位,全國人民調解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國司法幹警素質考核先進單位,國家司法考試先進單位,被中央綜治委授予全國兩勞安置幫教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統人民滿意“五星”單位,被省司法廳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五星級”人民滿意單位,被省司法廳授予集體二等功1次,被司法部授予集體一等功1次。
2018年11月23日,該單位被宜春市文明辦擬推薦為“江西省第十五屆江西省文明單位”。
2020年9月,江西省政府決定,授予其“2017-201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2年2月9日,江西省司法廳擬推薦宜春市司法局為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表現突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