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貢獻總額是指企業為國家或社會創造或支付的價值總額,包括工資、勞保退休統籌及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凈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有關銷售稅金及附加,所得稅及有關費用和凈利潤等。
企業社會貢獻總額:以貨幣形式表現的企業為社會創造國民收入的總額,包括工資(含獎金、津貼等工資性收入,即企業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應提工資數額)、勞保退休統籌及其他社會福利支出、利息支出凈額、應交增值稅、應交銷售稅金及附加、應交所得稅、關稅、其他稅收、凈利潤等。
勞保退休統籌:指企業在管理費用中列支的勞動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其中:
勞動保險費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規定交納的離退休統籌金)、
價格補貼、離退休職工的醫療保險和
工傷保險費、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
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退休幹部的各項經費。
應交增值稅為負數的以零填列。應交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消費稅、
城建稅、資源稅和
教育費附加等。
其他稅收:是指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四項小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
車船牌照使用稅、房產稅)和在
其他業務支出中列支的營業稅以及其他新增稅種等。關稅:指企業經營
進出口業務中交納和代為交納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