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淮

南宋名相

王淮(1126年—1189年),字季海,婺州金華(今浙江金華城區)人。南宋名相。

紹興十五年(1145年),王淮登進士第,授臨海尉。歷任監察御史、右正言、秘書少監兼恭王府直講、太常少卿、中書舍人等職。官至左丞相,封魯國公。淳熙十六年(1189年),王淮去世,獲贈少師,謚號“文定”。

王淮為官四十年,被宋孝宗稱為“不黨無私,剛直不阿”。他竭力舉賢,李燾、朱熹呂祖謙辛棄疾陸遊等都曾受其薦舉。在樞密院時,他力主抗金,建議“擇將、備器、簡兵、足食”;批評只知“以和為和”,不知“以和為戰”。又注重賑濟遭水旱災害的饑民,奏請寬刑減賦,頗有賢名。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王淮
王淮
王淮自幼聰穎,好學不倦。宋高宗紹興十五年(1145年),王淮登進士第,被授為台州臨海縣尉。他的上司、知台州蕭振一見王淮,就認定他是奇才,日後必成大器。蕭振調任四川安撫制置使后,將王淮闢為幕僚。蕭振將離任時,眾人都想挽留,王淮說:“萬里送母,難道會計較功名利祿。”眾人都很佩服他的學識與氣度。後來,王淮升任校書郎。
歷任監察御史、右正言、秘書少監兼恭王府直講、太常少卿、中書舍人。首論劾湯思退罪數十條。曾出知江州建寧府,以及福建轉運副使、兩浙西路提刑。
淳熙元年(1174年),任翰林學士、知制誥
淳熙二年(1175年),任端明殿學士同知樞密院事。
淳熙四年(1177年),任參知政事兼樞密院事。
淳熙八年(1181年),任右丞相兼樞密院事。
淳熙九年(1182年),為左丞相。
淳熙十五年(1188年),因王淮一再請辭,孝宗遂授他為觀文殿大學士、判衢州。王淮極力推辭,被改任提舉洞霄宮。
淳熙十六年(1189年),孝宗禪位於太子趙惇,即宋光宗。光宗即位后,下詔徵求治國之策。王淮認為應以盡孝進德、奉天敬民以及用人立政為本。王淮的生母去世后,王淮以禮服喪。他患病後,對家人說:“《易》有六十四卦,我的壽命也是如此。”同年,王淮逝世。訃聞傳至京師,光宗十分悲傷,為其輟朝以示哀悼,追贈少師,賜謚“文定”。

主要成就


王淮在高宗紹興末年作御史官,曾建策“刑賞、黜陟(官員升降)”的大權應集中歸於皇帝。大臣“各以成法來上”,如果“依違遷就”以違制論罪。孝宗即位后,王淮先後在福建、兩浙作財政和司法官。符離戰後,王淮被孝宗召見,建策“擇將、備器(武器)、簡兵、足食”,主張繼續備戰。龔茂良作相,王淮在樞密院主管軍務。
孝宗用王淮執政,對他說:“近來士大夫多以談農事當作羞恥。農事是國家的根本。士大夫好作高論而不務實,還說是羞恥。”“周公、孔子也未嘗不理財。”又說:“士大夫還不願意談論恢復失地。家裡有田百畝,其中五十畝被人佔據,不是就要告狀么!對自己家事明白,對國事就怕談,這算什麼!”孝宗制定理財備戰的執政方針,王淮作相一直執行著這個方針。
王淮執政,據說“守邊統兵之官,各當其才”,“區處軍務,率皆合宜”。大抵孝宗、王淮的所謂“理財”,只是把地方的財權更多地集中到朝廷,並沒有從制度上作重大改革。所謂備戰,也只是對軍兵作一些整頓,並沒有作北上抗戰的打算。
王淮一生為官四十年,職居相位,宋孝宗稱其“不黨無私,剛直不阿”。竭力薦舉賢才,李燾、朱熹、呂祖謙、辛棄疾、陸遊等都曾受其薦舉,一時人才濟濟。在樞密院,力主抗金,建議“擇將、備器、簡兵、足食”;批評只知“以和為和”,不知“以和為戰”。注重賑濟遭水旱災害的饑民,奏請寬刑減賦。言行穩健,善於調和矛盾。朱熹與唐仲友不和,互相攻訐,孝宗問淮,以“秀才爭閑氣”答之,居間調停息事。

人物評價


趙昚:①陳康伯雖有人望,處事則不及卿。 ②丞相直諒無隱,君臣之間正宜如此。
脫脫:王淮為偽學之禁,毒痡善類。

史料記載


《宋史·卷三百九十六·列傳第一百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