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酸鎂
氯酸鎂
第一部分:化學品
化學品中文名稱:氯酸鎂
化學品英文名稱: magnesium chlorate
中文名稱2:
英文名稱2:
技術說明書編碼: 570
CAS No.: 10326-21-3
分子式: Mg(ClO3)2.6H2O
分子量: 299.33
第二部分:
/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氯酸鎂 ≥40% 10326-21-3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有害燃燒產物:氯化物。
滅火方法:用大量水撲救,同時用乾粉滅火劑悶熄。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還原劑、有機物、易燃物或金屬粉末接觸。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凈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凈、有蓋的容器中。大量泄漏:用塑料布、帆布覆蓋。然後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還原劑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禁止震動、撞擊和摩擦。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包裝必須密封,切勿受潮。應與易(可)燃物、還原劑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未制定標準
TLVTN:未制定標準
TLVWN: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達旦黃比色法
工程式控制制: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其粉塵時,建議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
眼睛防護: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含量:工業級≥40%; 試劑級(特定)≥40%。
外觀與性狀:白色結晶或粉末,味苦,有潮解性。
pH:
熔點(℃): 35
沸點(℃):分解
相對密度(水=1): 1.8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無資料
飽和蒸氣壓(kPa):無資料
燃燒熱(kJ/mol):無意義
臨界溫度(℃):無意義
臨界壓力(MPa):無意義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無資料
閃點(℃):無意義
引燃溫度(℃):無意義
爆炸上限%(V/V):無意義
爆炸下限%(V/V):無意義
溶解性:溶於水,微溶於乙醇。
主要用途:用於醫藥、乾燥劑及脫葉劑。
其它理化性質: 120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易燃或可燃物、強還原劑、硫、磷。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LD50:6438 mg/kg(大鼠經口);5235 mg/kg(小鼠經口)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的要求處置。或與廠商或製造商聯繫,確定處置方法。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51032
UN編號: 2723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塑料袋或二層牛皮紙袋外全開口或中開口鋼桶;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時單獨裝運,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嚴禁與酸類、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等並車混運。運輸時車速不宜過快,不得強行超車。運輸車輛裝卸前後,均應徹底清掃、洗凈,嚴禁混入有機物、易燃物等雜質。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5.1 類氧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