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價格風險
商品價格風險
企業商品價格風險可分為直接商品價格風險和間接商品價格風險。當企業的資產、負債中存在物質商品形態時,這些商品的市場價格的任何變動直接對企業的資產價值產生影響,由此產生的商品價格風險稱為直接商品價格風險。但是,有相當部分企業並不直接生產和消費風險性商品,甚至並不擁有風險性商品資產和負債,但它們同樣因商品價格的非確定性波動而對企業形成風險收益或損失。這種對特定範圍的企業形成間接影響的價格風險稱為間接商品價格風險。
1、供給性風險,是指由於可供應市場的商品數量的變化導致價格的波動。
2、需求性風險,是指市場需求的異常波動對價格變動產生的不確定性。
3、宏觀性價格風險,是指宏觀經濟因素的變動對企業所購買或出售商品價格的影響。
4、政治性價格風險,是指國際國內政治局勢、國際性土法政治事件引起的國際關係格局的變化、各種國際商業組織的建立及有關商業協議的簽訂、政府干預經濟所採取的各種政策和措施、政黨的更迭等等各種政治因素對價格的影響。
5、政策性價格風險,是指國家的政策、措施對商品價格產生的影響。
6、季節性價格風險,是指季節、氣候變動對商品價格產生的影響。
7、突發性價格風險,是指自然災害、流行疾病等突發事件對商品價格產生的影響。
1、多頭、空頭。
如果一個企業擁有一種商品並打算出售,那麼該企業就在做多該商品或者說對於該商品擁有“多頭部位”。如果企業需要購買並不擁有的商品,那麼該企業就在做空該商品或者說對於該商品擁有“空頭部位”。從事商品銷售的企業,他們沒有天然的多頭或者空頭部位,做多、做空還是倉位平衡取決於他們所持有的合同的狀況。
無論是多頭還是空頭,商品生產、銷售、加工和製造企業都有一定部位暴露於商品價格風險之中,並在一定的未來不確定時間內存在著可能的損失或收益。
2、基差與基差風險。
在現貨商品為物質性商品的情況下,由於交割地點、質量、規格、等級等方面的差異,期貨標的商品與現貨商品間的不匹配,在相同交貨時間的遠期和期貨價格之間經常有差別,所以基差風險也就特別顯著。在對商品價格風險進行保值交易時,合約平倉時還會殘留有特有的基差風險,處理不當,它會使商品套期保值者的頭寸狀況更加糟糕。
期貨合約對沖交易。利用期貨合約在期貨市場設立與現貨市場對應的部位,使價格風險轉化為基差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