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度數斜視

微小度數斜視

微小度數斜視為斜視角小於10△(5°)的斜視,常合併有不同程度的弱視、旁中心注視和異常視網膜對應。微小度數斜視因其斜視角小,外觀不明顯,用交替遮蓋或同視機等常規檢查法經常不能查出斜視和異常視網膜對應,只有用4△三稜鏡試驗才能查出微斜。

病因


尚不十分清楚,可能與產傷屈光參差等因素有關。

臨床表現


1.斜視角小於10△,外觀不顯斜視,用角膜映光法、遮蓋法等不易發現,多為內斜視
2.視力“擁擠現象”,患兒有閱讀困難,能識別單個字體,但辨別同樣大小而排列成行的字體則較困難,即用單獨視標查得的視力較並列視標視力表查得的視力好。
3.非固視眼有旁中心固視,視網膜對應為調和性異常視網膜對應。
4.常合併單眼輕度弱視,弱視眼有中心暗點。
5.4△三稜鏡底向外試驗、Worth四點燈試驗、Bagolini線狀鏡試驗等檢查方法,可發現雙眼視功能異常,單眼注視,另一眼有一個很小的抑制性中心暗點;無黃斑中心凹融合,但有周邊融合和粗略立體視。

檢查


無需特殊實驗室檢查。微小度數斜視由於斜視角小,因而斜視不明顯;又因黃斑區的抑制性暗點極小,用一般遮蓋法或同視機檢查都不能發現斜視和異常視網膜對應,必須應用4△三稜鏡試驗、Worth四點燈試驗和Bagolini線狀鏡試驗等檢查方法,才能查出雙眼視野中的中心暗點和異常視網膜對應,以此明確診斷。

治療


微小度數斜視的治療目前尚無理想的方法。採用三稜鏡、正位視訓練、睫狀肌麻痹劑和手術等,效果均不滿意。
1.屈光矯正
在本病的病因中屈光參差較大、形成影像不等,不能以普通眼鏡矯正者,需配接觸眼鏡或影像鏡。
2.弱視治療
有人主張單眼遮蓋,用逐步減弱法,當弱視眼視力增進到一定程度后,再逐步取消遮蓋,用濾光片遮蓋,使視力逐漸增進,直至最後完全取消遮蓋為止。應避免突然去除遮蓋,視力又減退。遮蓋效果與年齡有關,一般對7歲以前的兒童療效較好,也可用后像法和紅光閃爍法治療,以消除旁中心注視。
3.手術治療
對於弱視已經治癒或基本治癒但仍有微小度數斜視者,或手術后殘留小度數斜視者,或遠近斜視角相等的微小斜視,可採用肌肉邊緣切開術矯正,但必須在手術后仔細觀察,並用4△三稜鏡試驗,以免出現過矯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