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包裝

概念

過度包裝(Over Package),用專家的話說就是:包裝的耗材過多、分量過重、體積過大、成本過高、裝潢過於華麗、說詞過於溢美等。抑制過度包裝和回收利用包裝廢棄物的責任主體應是生產者。目前,對商品進行過度包裝的現象日趨嚴重,不少包裝已經背離了其應有的功能。股份公司借上市的機會進行適當的包裝,有利於塑造更好的企業形象,增強對投資者的吸引力。然而,有些公司為了多募集資金,在改制和發行過程中,不認真挖掘企業的特點與優勢,而是在財務數據上弄虛作假,在文字介紹上嘩眾取寵,冠之以“這個第一”、“那個之最”等,誤導投資者。這種現象就被稱為過度包裝。

形式


結構過度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2012年所做的一項調查顯示,在受訪的4306人當中,97.5%的受訪者認為當前我國商品過度包裝現象嚴重,其中76.0%的人認為非常嚴重。
有的商品故意增加包裝層數,在內包裝和外包裝間增加中包裝,外觀漂亮,名不副實;有的商品包裝體積過大,實際產品很小,喧賓奪主;還有的商品採用過厚的襯墊材料,保護功能過剩,也屬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

材料過度

在一些禮品的包裝中,商家為了提高商品的價格,不惜在包裝材料的選擇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很多包裝本來用紙包裝就可以滿足要求的,卻採用了實木,金屬製品等進行設計,大大增大了包裝成本。這種包裝設計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消費壓力,也造成了資源的不必要的浪費。

裝潢過度

商家往往盲目採用上好的包裝原材料,增加包裝成本,有的甚至還在商品中附加幾倍甚至幾十倍於商品價值的禮品,提升商品價格。

界定


過度包裝如何定量界定,商家和消費者持明顯相反的態度。一些專家認為,包裝物的價值超過被包裝產品價值的1至2倍,就稱為過度包裝。中消協就曾明確指出,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本身的10%、包裝費用明顯超出商品價格的30%,就可判定為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業欺詐”。但商家卻認為,某些商品如化妝品、酒等包裝中體現了一種精神和文化的需求,不應過多地強調包裝物的成本,如保健品、禮品等有特殊作用的商品,要滿足饋贈的需求,顯示高貴的氣質,也不應過多強調包裝的價值;還有的商家認為過度包裝應主要從包裝材料上考慮,只要包裝材料環保衛生,形式和價值都不重要。
無論如何界定,過度包裝廣泛存在於我們的商品包裝中,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其中以保健品、食品及化妝品尤為突出。由實木、金屬製成的包裝盒,內襯精美的綢緞,有的還“附贈”手錶等物品,里三層、外三層,剝開層層疊疊的商品包裝,最終的實物卻小得可憐或者價值不高。社會輿論對中秋月餅過度包裝的口誅筆伐猶言在耳,而春節的滋補保健品、名酒等又鋪天蓋地捲土重來,你方唱罷我登場,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國家已立法限制過度包裝
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於2010年3月28日發布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將於2010年4月1日起實行。時,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食品、化妝品等外包裝都將面臨“瘦身”。
新規——包裝不得多於3層
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
據介紹,新國標強制規定食品和化妝品銷售包裝層數不得多於3層,包裝空隙率不得大於60%。這兩條是為了限制包裝體積規定的。
體積過大既浪費材料,又佔用運輸空間和商場空間,造成相應費用和成本上升,而這部分成本最終會加到銷售價格上,由消費者承擔。新國標還規定,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得超過商品售價的20%,主要為了限制生產商用高檔材質如木質和金屬材料包裝商品,節約日益枯竭的自然資源。同時,針對飲料、酒、糕點、糧食、保健食品、化妝品等過度包裝現象較為嚴重的商品,標準指標要求進行了相應調整。省質監標準處人士分析,相比於過去規定,新國標限制有所放寬。以往規定商品包裝空隙率不得大於55%;除初始包裝成本之外,包裝成本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15%。

危害


包裝美觀大方一點,有利於商品銷售。適當的包裝是必要的。但過度包裝走向另一個極端,誇大包裝的功能,誤導消費觀念,損害了消費者和社會的利益。過度包裝過度消耗了資源,使社會承擔了過度的包裝成本,其危害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
一是浪費大量資源。包裝工業的原材料如紙張、橡膠、玻璃、鋼鐵、塑料等,使用原生材料,來源於木材、石油、鋼鐵等,這些都是中國的緊缺資源。如果用於過度包裝大量使用,而沒有相應地進行回收利用,就會造成很大的浪費。
二是污染環境。消費者拋棄大量包裝廢棄物,加重對環境的污染。中國包裝廢棄物的年排放量在重量上已佔城市固體廢棄物的1/3,而在體積上更達到1/2之多,且排放量以每年10%的驚人速度遞增。過度包裝產生的成本相當可觀,而這些耗費大量資源的過度包裝物,到了消費者手中全部變成了生活垃圾。
三是損害社會利益。首先過度包裝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使其在支付了必要的商品價值后,又被強加了額外的巨額包裝費。其次傷害了企業利益。激烈的不正當競爭,造成了過度包裝在市場上的泛濫,企業為了追求更高的利潤,利用誇大包裝裝飾功能的方法從消費者身上取得更多的價值。在短期內,企業營利可能會有明顯上漲,但從長遠來看,這無疑不利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三是損害了社會利益。過度包裝之風形成了奢華、浮誇的社會風氣,不利於建設節約型社會。
四是誘發社會奢侈風氣,暗藏腐敗行為,加劇社會不和諧。各地出現的天價月餅、天價洋酒、天價保健品等,誘發了社會奢侈之風,有悖於我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國情;更有害的是,過度包裝的節日禮品被有些人作為“遮羞布”,搭配著貴重的有價證券、禮品甚至金錢,大開賄賂之道。

表現


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
一是浪費資源,加劇了資源能源供需矛盾
二是污染環境,危害人類的生存
三是增加了產品成本,損害消費者利益
四是助長奢侈浪費,毒化社會風氣。這種現象的存在,與中華民族崇尚樸實、節儉的傳統美德格格不入,與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要求背道而馳。

對策


過度包裝漫畫
過度包裝漫畫
過度包裝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危害社會利益,於國家、社會和個人都是有百害而無一利,應堅決予以杜絕。要避免過度包裝,我認為首先應從思想上提高認識,轉變觀念。建立樸素的包裝理念,提倡適度的包裝,建設節約型社會,社會、企業和個人都有責任,我們包裝工作者更是義不容辭。個人要建立綠色消費觀,提倡樸素消費。
中國自古是禮儀之邦,注重親情,講究禮尚往來。但人際交往中應重情誼輕禮品,重實際輕面子,這樣過度包裝就沒有生存的土壤。社會應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樸素、理性的消費觀念,培育健康的社會風貌。政府及行業協會要加強指導,大力引導企業樹立和增強樸素包裝的理念,反對過度包裝,提倡適度包裝,從而達到節省費用、節約資源的目的。包裝工作者也應從實際出發,合理設計,提倡經濟實用、美觀大方的包裝理念,既要達到包裝的功能,又要避免過度。
抑制過度包裝和回收利用包裝廢棄物的責任主體應是生產者。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雖然要求污染者承擔污染防治責任,但條文不夠明確、細化,缺乏普遍的剛性約束,導致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不能有效貫徹落實。
為此,有必要出台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允許生產者將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委託社會組織或回收利用企業管理。細化廢棄物回收利用的實體資格、程序、流程和費用機制,建立政府、消費者、生產者分工協作機制。這既體現生產者的責任,又減輕生產者的負擔。
有兩種回收代理辦法值得借鑒。一是吸收德國雙元回收辦法。由生產者聯合組織做回收實體,負責城市固體廢棄物的回收、分類、處理和循環利用。生產者作為聯合組織成員繳納一定費用,消費者配合生產者聯合組織承擔廢棄物收集等政策法規所規定的責任。二是合同能源管理辦法,推行合同城市固體廢棄物管理模式。讓有實力的專業公司與生產者簽訂城市固體廢棄物管理合同,代表生產者履行責任,並從生產者那裡收取服務費用。
誰過度包裝誰主責,生產者不僅要為過度包裝承擔相應的責任,還要建立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抑制住過度包裝。
另外建立包裝循環機制,有效回收利用包裝廢棄物也可避免過度包裝。目前我國現有回收機制還不健全,僅少量的瓦楞紙板易拉罐玻璃啤酒瓶等可回收,而大量的包裝廢棄物還是被填埋、焚燒等處理,既浪費資源又污染環境。以後應逐步完善包裝廢棄物的回收機制,鼓勵企業回收包裝廢棄物。還可立法禁止過度包裝。過度包裝的標準要分行業、類別細化落實,建立法律法規禁止過度包裝。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徵收包裝稅。國外很多國家採用了經濟調控手段,增加包裝稅,有效減少了包裝廢棄物,這些經驗值得借鑒。
過度包裝風要剎住,首先,儘快制定和完善主要商品的包裝標準,尤其要制定高檔消費品和幾類特殊商品的強制性包裝標準。二是應當明確地把過度包裝列為商業欺詐行為,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進行日常監管處罰。三是在產業政策的設計上,要體現出“反對過度包裝”的導向。從稅收政策和產業准入政策上,鼓勵一般商品的“無包裝”和高檔消費品的“簡單包裝”,強調包裝要無害於生態環境、人體健康並可循環或再生利用。
2021年4月6日,國家郵政局召開二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對《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進行解讀。會上,國家郵政局市場監管司副司長管愛光表示,《辦法》明確了寄遞企業總部的統一管理責任,規定寄遞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包裝管理制度,使用統一的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寄遞詳情單經營寄遞業務的,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寄遞詳情單所屬企業應當對郵件快件包裝實行統一管理。
管愛光強調,為了有效落實《辦法》規定做好過度包裝治理,郵政管理部門將推動出台《快遞業限制過度包裝要求》行業標準,結合行業實際進一步細化過度包裝的認定依據,並將在加強常態化監管的同時,於4月份正式啟動過度包裝專項治理,爭取利用一年的時間,有效遏制過度包裝等違法違規行為,初步構建防止過度包裝的長效工作機制。

觀點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滕佳材表示,對於過度包裝的屢禁不絕,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加強環保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表現。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王維認為,過度包裝有四大危害:浪費資源;產生垃圾;侵害消費者權益;助長奢華的社會風氣,同時容易滋生腐敗。而目前我國還沒有《商品包裝法》,他希望相關部門儘快立法,同時加強宣傳,讓消費者認識到過度包裝的危害,逢年過節送禮別在包裝上太下本錢。具體來說,過度包裝的“四宗罪”:
一是一次性耗費大量原材料,浪費原本稀缺的資源。包裝業所用紙張、橡膠、玻璃、鋼鐵等都是工業生產和生活中的重要材料。
過度包裝
過度包裝
二是造成大量生活垃圾,使固體廢物污染成倍增加。“白色污染”泛濫導致“垃圾圍城”。
三是直接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助長商業欺詐。一些商品的包裝成本喧賓奪主,更有黑心商家趁機搭售其他商品,消費者以高價購得普通甚至劣等商品,使商業欺詐之風蔓延,破壞了市場經濟秩序
四是誘發社會奢靡風氣,暗藏腐敗行為,加劇社會不和諧。

整治


2021年9月2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就《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了說明,新標準規定了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和包裝成本要求,以及相應的計算、檢測和判定方法。強制標準具體內容中規範了31類食品、16類化妝品的包裝要求;同時,新標準極大地簡化了商品過度包裝的判定方法。在包裝層數方面,新標準規定:食品中的糧食及其加工品不應超過三層包裝,其他食品和化妝品不應超過四層包裝。新標準為企業和市場設置了兩年過渡期,市場監管部門呼籲企業,根據標準要求對產品包裝進行合規性的設計,在過渡期內儘快整改達標。同時,也倡導消費者自覺踐行綠色消費理念,不選購、不使用過度包裝的商品。該新標準將於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