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
吉林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3〕44號)和《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吉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吉辦發〔2004〕6號),設置吉林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督促、檢查執行情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政策和實施辦法,及時向省政府和國防科工委報告有關情況;擬訂地方性有關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的配套政策和法規,建立區域性的保軍環境。
(二)負責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和報批,並監督檢查許可證使用情況。
(三)負責審查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的軍品科研生產合同,報國防科工委審核、鑒章、備案;協助監督軍品合同的執行,協助落實軍品免稅等事項。
(四)依據國防科工委下達的軍品科研生產計劃,督促檢查全省計劃的完成,協調解決計劃執行中涉及地方的有關問題,提供地方性的保障條件。
(五)對全省軍品配套任務進行協調,參與民口單位軍品配套項目的立項論證工作;根據國防科工委下達的投資計劃和批准的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向項目承擔單位下達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驗收。
(六)負責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軍品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工作及中小項目的驗收;受國防科工委委託,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實施進度、工程質量等進行監督;協助監督全省國防科技工業建設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
(八)負責全省船舶工業行業管理。
(九)按照《國防科技工業計量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開展計量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組織重要的國家軍用標準及軍工行業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實施監督;協助組織全省國防科技成果的鑒定、登記及評獎項目的形式審查和匯總上報;負責《國防科工委關於加強國防科技工業質量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在全省的貫徹落實,並負責指導軍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軍工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按月報要求上報高新工程質量信息。
(十)負責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協助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管理;按照國防科工委的統一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產能力、布局、產品結構調整、治理整頓和規範全省生產、購銷市場等工作。負責對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協助國防科工委推動全省軍工單位的改革、調整、脫困工作和軍品科研生產能力調整實施方案的檢查、驗收工作,協調落實社會保障和吸納骨幹人才等相關政策,指導、協調、幫助做好軍工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維護軍工單位穩定。
(十二)協助國防科工委管理全省軍品外貿、國際合作工作;根據國防科工委和省政府的要求做好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的規劃、統計、軍工動員等工作。
(十三)組織管理全省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指導協調全省軍工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省軍品運輸免檢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四)負責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國家軍工企業集團抓好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五)承辦省政府、國防科工委和省經濟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內設6個職能處(室):
秘書處(保密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督查、政務信息、綜合協調、文字綜合等政務工作;指導協調軍工安全、保衛工作;組織管理全省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審查認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行業計算機網路建設與管理;負責機關財務、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負責來信來訪的處理和接待工作。
綜合規劃處
貫徹落實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擬訂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配套政策;負責審查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的軍品科研生產合同,報國防科工委審核、鑒章、備案;協助監督軍品合同的執行,協助落實軍品免稅等事項;依據國防科工委下達的軍品科研生產計劃,督促檢查全省計劃的完成,協調解決計劃執行中涉及地方的有關問題,提供地方性保障條件;參與民口單位軍品配套項目的立項論證工作,根據國防科工委下達的投資計劃和批准的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向項目承擔單位下達實施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驗收;指導全省軍工單位的改革、調整、脫困工作,協調落實社會保障等相關政策;協助國防科工委管理全省軍品外貿、國際合作工作;負責對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軍品運輸免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的統計、軍工動員等工作。
科技質量處
研究擬訂全省國防科技工業技術發展規劃;負責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和批報,並監督檢查許可證使用情況;按照《國防科技工業計量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開展計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國家軍用標準及軍工行業標準;組織地方國防科技成果的鑒定、登記及評獎項目的審查和匯總上報;組織地方國防科技成果、專利的保護和推廣;負責指導軍品質量管理工作和軍工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對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按要求上報高新工程質量信息;對全省國防科技工業建設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民用爆破器材處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用爆破器材行業的法規、政策、質量技術標準和安全規範;負責編製全省民用爆破器材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生產計劃;負責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初審和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民用爆破器材生產能力、布局、產品結構調整;負責治理整頓和規範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產、購銷市場等工作;負責對全省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民品發展處
組織指導全省國防科技工業的軍轉民工作;協助將有發展前景的軍轉民項目納入地方和行業規劃,落實有關地方優惠政策;指導軍轉民科技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全省船舶工業行業管理。
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協調、幫助做好軍工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國家軍工企業集團抓好全省軍工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協調落實吸納骨幹人才等相關政策。
吉林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19名,待接收軍轉幹部行政編製4名(另行下達),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行政編製6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製6名。
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處長10名(含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吉林省國防科技工業辦公室機關幹部人事工作由省經濟委員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