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南通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南通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成立於1950年,是由市各文學藝術家協會、市轄縣(市)、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等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市委、市政府聯繫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文聯簡介


南通市文聯設有辦公室、事業發展部、組織聯絡部、創作研究部、《三角洲》編輯部等部門。現有人員14人。其中行政編製10人,事業編製4人。
南通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現有團體會員20個,其中市各文學藝術家協會12個:南通市作家協會、南通市戲劇家協會、南通市美術家協會南通市書法家協會、南通市民間文藝家協會、南通市攝影家協會、南通市音樂家協會、南通市舞蹈家協會南通市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南通市曲藝家協會、南通市雜技藝術家協會、南通市裝裱藝術工作者協會;縣(市)文聯6個:海門市文聯、啟東市文聯、通州市文聯、如東縣文聯、如皋市文聯、海安縣文聯;區文聯2個:崇川區文聯、港閘區文聯。南通市文聯還先後成立了南通市文藝理論評論組、金滄江研究所、南通市文聯藝術團、南通市少兒書畫會。
南通市文聯現有會員3226名,其中省級會員940名,全國會員215名。
南通市文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積極履行“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努力繁榮文藝創作、培養文藝隊伍、發展文藝事業和文化產業,為南通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近年來,南通市文聯立足於創名牌、創品牌,舉辦“五月風”文藝展示月系列活動,2006年的首屆“五月風”共舉辦25項活動,2007年第二屆“五月風”共舉辦28項活動。開設“文聯大講壇”,邀請了全國著名作家、文藝理論家作專題文藝理論講座。開展“百名文藝家”推介活動。南通市文聯還先後組織舉辦了“為南通喝彩”大型多媒體原創聲樂組曲演出、“南通歌謠”大型音舞劇詩演出、“長江第一橋”大型詩歌朗誦演唱會等。
南通市文聯注重抓精品創作和人才培養。近年來,市文藝家先後獲得的國家級獎項有:全國美術展覽獎、中國書法蘭亭獎、中國民間文藝山花獎曹禺戲劇獎等。南通市文聯編輯出版了《南通美術作品選》、《南通書法作品選 》、《南通攝影作品選》、《南通民間藝術作品選》、《崇川民居》、《中國江海儺—南通僮子研究文集》、《南通特色文化》、《江海文庫》(已出版三輯共三十部)等作品集,南通當代文學叢書《南通短篇小說選》、《南通散文選》、《南通詩歌選》、《南通評論選》即將出版。
南通市文聯為地方傳統文化的保護和傳承作出了努力,先後成功申報了“中國藍印花布之鄉”和“中國南通板鷂(哨口)風箏之鄉”,為南通爭得了榮譽。
南通市文聯編輯的《南通文藝界》及時刊登市文聯和各團體會員的活動信息、經驗交流,搭建了市文聯和廣大文藝家溝通的平台。
南通市文聯主辦的《三角洲》文學雙月刊,是一本擁有國際標準刊號和國內統一刊號的文學雙月刊,它的主要讀者對象是廣大中學生及青年愛好者。它倡導積極向上的精神生活,關注青少年成長揭示青少年成長過程中微妙的內心世界,呈現他們的生活狀態和豐富的情感生活。語言清新,文風流暢,展現多彩多姿的青春生活,以可讀性、文學性、趣味性見長,滿足青少年對真善美的追求和對生活的熱愛。
南通市文聯每年舉辦全國書畫等級考試、音樂考級、舞蹈考級、全國“推新人”大賽。在全國“推新人”大賽中獲得“十佳”、“十優”的人數歷年都在江蘇省名列前茅。
地 址:南通市濠南路19號(博物苑內)
郵 編:226001

文聯章程


第一條南通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簡稱南通市文聯)是中國共產黨南通市委員會領導的、全市性各文學藝術家協會、市轄縣(市)、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產(企)業文學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等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文藝家和文藝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南通市文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與時俱進,積極發展文藝事業和文化產業,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建設有時代特徵、南通特色的文化大市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南通市文聯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的文學藝術家協會、市轄縣(市)、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產業文聯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四條團體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負責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團體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
第五條南通市文聯對各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學習、貫徹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廣泛團結文藝界人士,為文藝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密切與各團體會員之間的聯繫,在調查研究、信息交流的基礎上,及時反映他們的建議和要求;通過組織深入生活、文藝創作、人才培訓、展演展覽、學術研討、文藝評獎、書刊出版、影視製作、網路宣傳和對外交流等項工作,推動各團體會員業務活動的開展,並對其進行業務指導。
第六條南通市文聯通過團體會員加強全市文藝界的團結;加強同各兄弟省、市、縣、區文聯的聯繫與交往;增進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中的文藝團體和文藝界人士的聯誼與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七條南通市文聯積極開展國際文化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維護世界和平,努力對世界文化的進步與發展作出貢獻。
第八條南通市文聯積極加強文藝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密切合作,共同發展南通市文學藝術事業。
第九條南通市文聯遵守國家憲法與法律,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文藝家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根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特點和規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推進文藝體制改革。根據政府有關政策,發揮自身在組織人才和資源上的優勢,積極發展文化產業,為繁榮社會主義文藝創作服務,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文藝產品和文藝服務。
第十一條南通市文聯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南通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市文聯根據實際情況特邀產生。
第十二條南通市文聯委員會委員人選由各團體會員和市宣傳文化有關部門按商定名額分別推舉,代表大會主席團根據需要亦可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人選,經代表大會通過後確認。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南通市文聯委員會行使其權力。
南通市文聯委員會的團體會員負責人和市宣傳文化部門有關負責人,實行自然替補制,即該委員在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負責人或市宣傳文化部門有關負責人職務后,則應推舉另位負責人接任,並由南通市文聯委員會主席團提名經全委會通過。
南通市文聯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持委員會工作。
南通市文聯日常工作由專職主席或常務副主席主持,通過召集辦公會議等形式,處理日常工作。
南通市文聯委員會主席團聘任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專職主席或常務副主席處理日常會務工作。
第十三條南通市文聯委員會設名譽主席、顧問若干名,由市文聯委員會主席團聘請。
第十四條南通市文聯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市文聯委員會召集。市文聯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十五條南通市文聯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會員會費;(三)社會贊助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六條南通市文聯的英文全稱是Nantong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縮寫為NTFLAC。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南通市文聯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南通市文聯委員會主席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