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利息
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
應付利息(Interest payable;Accrued Interest Payable)是指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企業債券等應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應付利息與應計利息的區別:應付利息屬於借款,應計利息屬於企業存款。
①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利息。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於2007年1月1日向銀行借入一筆生產經營用短期借款,共計120000元,期限為9個月,年利率為8%.根據與銀行簽署的借款協議。該項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歸還;利息分月預提,按季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120000
貸:短期借款:120000
(2)1月末,計提1月份應計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800
貸:應付利息:800
本月應計提的利息金額=120000×8%÷12=800(元)
本例中,短期借款利息800元屬於企業的籌資費用,應計入“財務費用”科目。
2月末計提2月份利息費用的處理與l月份相同。
(3)3月末支付第一季度銀行借款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1600
財務費用:800
貸:銀行存款:2400
本例中,1月至2月已經計提的利息為1600元,再加上3月分的800元.實際支付利息2400元。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第二、三季度的會計處理同上。
(4)10月1日償還銀行借款本金時:
借:短期借款:120000
貸:銀行存款:120000
如果上述借款期限是8個月,則到期日為9月l目,8月末之前的會計處理與上述相同。9月1日償還銀行借款本金,同時支付7月和8月已提未付利息:
借:短期借款:120000
應付利息:1600
貸:銀行存款:12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