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雜劇作品集。原為明代文學家兼藏書家李開先的舊藏,清代歸藏書家黃丕烈。黃丕烈題為《元刻古今雜劇乙編》。
《元刊雜劇三十種》
元刊雜劇三十種
由此得知,此書至少尚有甲編,惟至今尚未發現。后此書為
羅振玉所得。1914年,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從羅振玉處把原書借出,請當時著名刻工陶子麟覆刻了一部,題為《覆元槧古今雜劇三十種》。1924年,上海中國書店又將覆刻本照相石印,題為《元刻古今雜劇三十種》。原書沒有作者姓名,次序雜亂,
王國維考定作者,為
石印本重新排列次序,並撰《元刊雜劇三十種序錄》文。1958年,《
古本戲曲叢刊》第4集收本書珂羅版影印本,題名為《元刊雜劇三十種》。
元刊本不分楔子與折數,每組套曲前很少寫明
宮調,
科白也極為簡略。其中29種冠以“新刊”或“新編”字樣,冠以“古杭新刊”者7種,“大都新編”者3種,“大都新刊”者 1種,字體不一,錯別字、俗體字、異體字、簡寫字很多,而
紙墨板式大略相同,可能都是元末書商刊刻的流行曲本,後由藏書者彙輯成集的。
1962年,有
鄭騫校訂《校訂元刊雜劇三十種》(台灣)。
這是現存元代雜劇的唯一元代刊本30種
雜劇中,有其他
存本可見者16種。這些作品與明代抄本、刻本的體制、文學,有很多不同之處。它不僅為研究者提供了寶貴的
比勘資料,而且對研究劇本本身的演化及思想藝術特點,也有很大幫助。《西蜀夢》、《
拜月亭》、《
調風月》、《三奪槊》、《紫雲亭》、《貶夜郎》、《介子推》、《東窗事犯》、《
霍光鬼諫》、《七里灘》、《
周公攝政》、《追韓信》、《張千替殺妻》、《
焚兒救母》等14種為僅見於此書的孤本,其中有自元代以來未見著錄者,有明中葉以後不得見者,更是研究元代雜劇的珍貴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