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元弼,今鯉南鎮聖泉人,晚唐詩人鄭良士的長子。五代時任閩國的禮部員外郎、諫議大夫,后被提拔為禮部尚書、三司使。
鄭元弼,鄭元弼,今鯉南鎮聖泉人,晚唐詩人鄭良士的長子。五代時任閩國的禮部員外郎、諫議大夫,后被提拔為禮部尚書、三司使。
鄭元弼,
良士之子。初仕閩國禮部員外郎。閩主
王昶遣元弼貢方物於晉,致書執政,辭意不遜,晉主怒,以元弼屬吏。獄具,引見,奏曰;“昶夷貊之長,不知事君之禮,得其善言不足喜,得其惡言不足為怒。陛下方敦示大信,懷柔四方,臣將命無狀,願伏斧鑕,以贖昶罪。”晉祖奇之,賜帛遣歸。后仕曦為諫議大夫。曦嘗欲杖御史中丞
劉贊,贊將自殺。元弼諫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中丞不宜加箠楚。”曦釋之;加禮部尚書,判三司,嘗以掃除不平為事。
會
朱文進殺曦自立,元弼抗辭不屈,黜歸田裡。將奔建州依
王廷政,為文進殺。
元弼弟元恭,秘書省校書郎。元素,至別駕。元龜,
太平興國呂蒙正榜,登進士第,官至
司馬。元禮,官至
推官。元振,官至員外郎。元瑜,官至秘書郎。
元忠,官至正字。兄弟俱博學能文,時號鄭家八虎。
致堂
胡氏曰;以區區之閩,無道之曦,猶能為元弼正論而自屈;
王安石談經佐主,乃祖
韓非、
商鞅之術,曰;“禮不可以庶人為下而不用,刑不可以大夫為上而施。”曾元弼之不若,而世猶尊信之,何哉?”出自《興化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