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財政局
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中、省財稅發展規劃
延安市財政局是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 起草全市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和有關制度的政府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 起草全市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實施辦法和有關制度。
(三)編製市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和彙編全市年度預算;組織全市和市本級預算的執行;編製市本級決算草案和審編全市決算草案;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報告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本級決算。
(四)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
(六)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制訂全市有關財政支出的財務管理制度、開支標準及定額;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支出,提出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管理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支出;監管全市政府採購工作。
(八)管理全市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管理市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國債資金,編製和執行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劃;管理和監督彩票發行工作。
(九)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管理、指導和監督全市各類各行業企業的財務工作;負責地方性金融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實施會計法令、規章和準則;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十二)監督全市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全市財經監督檢查工作,查科違反財經紀律的重大案件。
(十三)制訂全市財政科研工作計劃和教育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市財政人員業務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21年5月28日,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陝西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6月,延安市財政局獲得“陝西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先進集體”通報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