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項目管理

對工程建設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定義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內涵是:自項目開始至項目完成,通過項目策劃項目控制,以使項目的費用目標,進度目標和質量目標得以實現。

類型


按建設工程生產組織的特點,一個項目往往由眾多參與單位承擔不同的建設任務,而各參與單位的工作性質,工作任務和利益不同,因此形成了以下不同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類型:
1.業主方的項目管理(它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是建設工程項目生產的總組織者)
2.設計方的項目管理
3.施工方的項目管理
4.供貨方的項目管理
5.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方的項目管理
6.其他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企業資質


項目管理企業應當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一項或多項資質。
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企業可以在本企業資質以外申請其他資質。企業申請資質時,其原有工程業績、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註冊資金和辦公場所等資質條件可合併考核。

執業資格


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有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一項或者多項執業資格。
取得城市規劃師、建築師、工程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在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等任何一家企業申請註冊並執業。
取得上述多項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在同一企業分別註冊並執業。

考試科目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為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本科目滿分為130分,及格分數為78分,部分地區及格分數不一,均按照當地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政策文件為準。

服務範圍


項目管理企業應當改善組織結構,建立項目管理體系,充實項目管理專業人員,按照現行有關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開展工程項目管理業務。

相關書籍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依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GB/T50326-2006)的內容,結合建築工程項目管理崗位的任職要求的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