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教育局

溫州市教育局位於划龍橋西路1號,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溫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1〕36號)精神,設立溫州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市教育局行政編製40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教育重大規範性文件草案,推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二)負責全市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學校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以及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協助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做好教育系統組織、宣傳和統戰工作。
(四)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負責全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編製、崗位、工資等政策制定。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並監督使用情況,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一代工作。
(九)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指導。
(十)指導全市教師教育、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十三)管理和指導直屬學校教育教學、學生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管理和監督直屬學校(單位)的財務、基建、國有資產,負責指導全市教育裝備和勤工儉學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省委關於清廉浙江建設和市委關於推進新時代清廉溫州建設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全市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群眾視角設計教育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提升教材的思想性、科學性、時代性。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政務公開、政務熱線、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牽頭負責對外聯絡和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協調教育信息及新聞宣傳報道工作。牽頭負責網路與信息化規劃管理。指導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牽頭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重要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處:組織開展全市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重大問題研究。研究協調教育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改革方案。協調局內設機構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的相關工作。協調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統籌協調調查研究工作,負責起草重要研究報告和有關材料。牽頭負責教育改革相關工作任務。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工作。完成局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起草有關教育行政管理的重大規範性文件草案和標準,承擔局機關重大決策和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結果反饋。指導推進全市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牽頭教育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普法工作。牽頭教育系統“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
組織處:指導在溫高校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承擔黨組織關係隸屬於局黨委高校黨的基層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加強全市中小學校黨的建設,承擔直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牽頭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統籌指導教育系統黨外知識分子和婦女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學校(單位)局管幹部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直屬學校(單位)開展審計。
人事處(對外合作與交流處):負責全市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師教育和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教師編製、師德師風、待遇保障、職稱評審、表彰獎勵等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教師人事代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學校(單位)的退離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牽頭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學校(單位)人員出國(境)管理工作。聯繫指導教育學術社會團體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紀檢監察組:監督檢查駐在單位及其下屬單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監督檢查駐在單位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落實民主集中制,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市紀委決策部署和勤政廉政等情況;督促駐在單位黨委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督促檢查駐在單位及其下屬單位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任務,指導機關紀委發揮職能作用,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等情況;督促駐在單位及其下屬單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有關規定,嚴肅執紀問責,堅決糾正“四風”問題的情況;規範受理信訪舉報和開展紀律審查工作。
計劃財務處:貫徹落實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與撥款政策,負責市本級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負責部門預決算編製,指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教育收費管理、學生資助管理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牽頭編製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教育事業、教育經費和教育基建統計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基建和後勤管理工作。
基礎教育處:承擔基礎教育宏觀管理工作,擬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統籌管理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學,推進課程、教學和評價改革,指導管理教材建設和教材選用、使用、審查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工作和課程計劃執行,規範辦學行為。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學籍管理和普通高中畢業證書發放。負責中小學的精神文明、德育、勞動教育、校外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協助市退協做好關心下一代工作。協助團市委、市少工委做好全市中小學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承擔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工作。統籌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和中高職銜接工作,組織實施年度招生計劃。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實訓基地建設和教材建設工作。負責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成人學校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工作。負責全市中職學生德育和職業規劃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技術等級考核。協調全市職工教育、職工崗位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學習型社會建設、終身教育等工作。
高等教育處:負責檢查和指導高校貫徹落實教育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等情況,協調高等教育的發展和規劃、結構調整、體制改革、教育質量和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協調指導高校加強宣傳思想工作及其隊伍建設,督促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工作。協調指導高校學生管理、創新創業、就業指導和社會服務工作。負責高校市級重點學科、重點專業、協同創新中心、產教融合基地建設和教改課題研究等工作。負責全市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現代遠程教育管理指導工作。
民辦教育處:統籌協調和管理民辦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民辦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規劃。擬訂民辦教育有關管理制度。負責民辦學校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綜合管理和辦學行為的監督指導工作。協調做好民辦學校年度檢查、表彰獎勵和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備案等工作。指導市民辦教育協會工作。
直屬學校管理處:督促和指導直屬學校教育工作。負責擬訂和實施直屬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負責管理、檢查和監督直屬學校和市其他機構舉辦學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學校的德育、勞動教育、校外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加強直屬學校德育隊伍建設。負責直屬普通學校招生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處:指導、管理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藝術、科技、環保教育等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徵兵和學生軍訓工作。指導學校體育競賽、藝術活動,負責局直接組織的學生體育、藝術、科技等競賽和交流活動。負責生態文明創建工作。指導學校健康教育。指導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導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
校園安全處: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範。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開展維護穩定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指導校園安全監督管理和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校園周邊綜合治理。指導學校消防、實驗室、交通、防溺水、禁毒、反恐、反校園欺凌、反詐騙、掃黃打非等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督導處: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標準和方案,指導全市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對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統籌管理面向學校的各類檢查活動。承擔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工作。指導全市督學隊伍建設工作。起草全市教育督導報告。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直屬單位


溫州市教育考試院由溫州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溫州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溫州市教育局高中會考辦公室合併建立,為溫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碩士研究生考試和相關招生工作;負責組織空軍招收高中生飛行學員宣傳、選拔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非學歷證書考試及證書發放;負責組織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及證書發放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英語聽力口語考試;負責本地區本級考點、考場的設置,巡視人員的遴選、聘任和培訓;負責本地區考試期間試卷運送、保管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擔統計與發布考試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承擔市縣兩級招考機構人員專項培訓任務;承擔並組織市縣招生考試科學研究工作。
溫州市教育教學研究院前身是溫州市教育局教學研究室(溫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溫州市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室),為溫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開展本地區教育調研和政策研究,提出具有前瞻性、引領性的政策建議,為教育行政決策參謀;開展課程研究、各類學科教學研究等,組織學術交流,形成成果並組織推廣;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評價與管理,教師教學業務評價與管理;指導市局直屬學校、各縣(市、區)教科研部門開展相關工作,為學校和教師專業發展提供各類諮詢、指導等服務;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部署,研究開發地方課程和教學用書,編輯教育學術刊物;經教育行政部門授權,進行全市教育科研規劃、立項與管理;負責市教育學會具體工作。
溫州市教師教育院前身是溫州市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與溫州市中小學教師教育辦公室合署辦公,為溫州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現為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培訓中心下設項目單位,是浙江省與德國漢斯·賽德爾基金會教育合作項目基地。其主要職責是:與市中小學教師教育辦公室合署辦公。承擔全市中小學(含中職、幼兒園)骨幹教師、班主任、校(園)長培訓,全市普通高中教師培訓,市局直屬學校教師培訓;承擔全市教師培訓行政管理、教師培訓質量監控、名師培養與建設工作;負責制定全市教師教育規劃,出台教師教育政策,協調重大教師培訓項目,制定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培訓工作;負責縣(市、區)教師培訓機構業務指導、評估與考核工作;負責開展教師培訓項目評審、教師教育研究和教師培訓資源庫建設;負責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培訓測試;負責市局直屬學校校本培訓管理、指導、考核與教師學分認定工作。
溫州市教育評估院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市教育局委託,負責對全市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質量、辦學效益進行評估;擬定基礎教育質量評價標準,實施基礎教育質量評價與監測工作;組織開展教育評估理論研究和國內外交流活動,參與教育評估政策調研製定;開發並建設教育評估的指標體系和信息資源;指導基層教育評估業務工作,開展教育評估的相關培訓、交流工作。
溫州市學前教育指導中心為溫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協助局機關制訂和實施全市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有關政策、制度、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配合做好學前教育宣傳和各項任務的推進落實。負責召集市學前教育業務指導聯席會議,統整教研和師訓力量,承擔幼兒園業務指導,負責制定幼兒園內涵發展相關標準,做好各類幼兒園等級(星級)創建指導。開展學前教育專題研究,為學前教育管理科學決策和內涵發展提供專業支持。溫州市學前教育指導中心內設綜合科、學前科2個機構。
溫州市教育技術中心(溫州市電化教育館)是溫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技術工作的指導與規劃、建設與應用、科研與培訓、管理與服務等工作。
溫州市教育基建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全市中小學新改擴建的督查、指導、服務、考核工作;負責市局直屬學校的修繕裝修項目以及學校負責實施的政府投資項目的監管、指導、服務、考核、評估工作;承擔市本級學校新(遷)建工程的實施工作;指導溫州市教育基建學會的日常工作;做好教育基建論文、課題、全市教育基建幹部業務培訓等工作;配合做好教育設施布局規劃,完成市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信息


鄭煥東:黨委書記、局長提名人。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伍挺: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蔡亞里: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白炳興:市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專職)
王劍波: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朱景高: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專職副主任
張維凱: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倪彤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專職副總督學
鄭為民:市教育局黨委委員、二級調研員

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稱號。
2020年12月,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