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與社會心理學
人格與社會心理學
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是研究個體和群體的社會心理現象的心理學分支。個體社會心理現象指受他人和群體制約的個人的思想、感情和行為,如人際知覺、人際吸引、社會促進和社會抑制、順從等。群體社會心理現象指群體本身特有的心理特徵,如群體凝聚力、社會心理氣氛、群體決策等。
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是心理學和社會學之間的一門邊緣學科,受到來自兩個學科的影響。在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內部一開始就存在著兩種理論觀點不同的研究方向,即所謂社會學方向的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和心理學方向的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在解釋社會心理現象上的不同理論觀點,並不妨礙人格與社會心理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應具備的基本特點。
構建和諧社會提出了許多亟待解決的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問題,這就要求我們進行中國化研究。中國化心理學研究是指在研究中國人的心理和行為時不盲目套用其他國家(特別是西方)的現成概念、方法和理論,而是腳踏實地地考察我國人民的社會、文化、歷史和其它相關背景,創造性地進行概念分析、方法設計和理論構建,從而得出符合客觀實際的結論。
一般來說,普通心理學研究主體與客體之間的一般關係,客體包括自然客體與社會客體。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則主要研究主體與社會客體之間的特殊關係,即人與人、人與群體之間的關係;普通心理學的規律可以應用於人格與社會心理學,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研究主體與社會客體之間的關係所獲的規律,也可以豐富普通心理學;普通心理學傳統上著重於研究個體、個人與物之間的關係,而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則著重於研究群體中的個體、群體、人與人、人與群體的關係。
人格與社會心理學與個性心理學的關係更加密切、更加複雜。美國心理學會迄今仍把個性與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放在一個分支里。一般說來個性心理學是研究個性特質形成和發展的規律,涉及自然和教化的關係、涉及較穩定的心理特質,而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則主要研究直接社會情境對個人的影響以及個人對這個情境的解釋的作用。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的一個重要發現表明,直接社會情境的作用往往被低估了。
日常生活里我們所說的人格包含了許多含義,道德意義上的人格(與倫理、道德相對)、法律上的指一種資格(與權利義務有關)等等。而,我們在讀書的時候,能感受到書中作者所刻畫的各種人物的心理特徵,有的人英勇、有的人懦弱;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能覺察到周圍人各不相同的特徵,有的人勤奮、有的人懶惰。等等,這些心理特徵其實都是心理學意義上的人格。在心理學中,人格是探討個體與個體差異的領域。
人格一詞的起源(英文personality)自古希臘語persona。persona最初指古希臘戲劇演員在舞台演出時所戴的面具,與我們京劇中的臉譜類似。而後指演員本人,一個具有特殊性質的人。現代心理學沿用persona的含義,轉意為人格。其中包含了兩個意思:一是指一個人在人生舞台上所表現的種種言行,人遵從社會文化習俗的要求而做出的反應。即人格所具有的“外殼”,就像舞台上根據角色的要求而戴的面具,反應出一個人外在表現。二是指一個人由於某種原因不願展現的人格成分,即面具后的真實自我,這是人格的內在特徵。
關於心理學中人格的定義,比較流行的是:所謂人格,是指一個人在社會化過程中形成和發展的思想、情感及行為的特有統合模式,這個模式包括了個體獨具的、有別於他人的、穩定而統一的各種特質或特點的總體。在心理學中,還經常運用“個性”一詞表達人格的概念。我國的《大百科全書?心理學卷》中就有人格即個性的提法。人格是一個具有豐富內涵的概念,其中反映了人的多種本質特徵。
一個人的人格是在遺傳、環境、教育等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形成的。不同的遺傳、生存及教育環境,形成了各自獨特的心理點。人與人沒有完全一樣的人格特點。所謂“人心不同,各有其面”,這就是人格的獨特性。但是,人格的獨特性並不意味著人與人之間的個性毫無相同之處。在人格形成與發展中,既有生物因素的制約作用,也有社會因素的作用。人格作為一個人的整體特質,既包括每個人與其他人不同的心理特點,也包括人與人之間在心理、面貌上相同的方面,如每個民族、階級和集團的人都有其共同的心理特點。人格是共同性與差別性的統一,是生物性與社會性的統一。
人格具有穩定性。個體在行為中偶然表現出來的心理傾向和心理特徵並不能表徵他的人格。俗話說,“江山易 改,秉性性難移”,這裡的“秉性”就是指人格。當然,強調人格的穩定性並不意味著它在人的一生中是一成不變的,隨著生理的成熟和環境的變化,人格也有可能產生或多或少的變化,這是人格可塑性的一面,正因為人格具有可塑性,才能培養和發展人格。人格是穩定性與可塑性的統一。
人格是由多種成分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具有內在統一的一致性,受自我意識的調控。人格統合性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標。當一個人的人格結構在各方面彼此和諧統一時,他的人格就是健康的。否則,可能會出現適應困難,甚至出現人格分裂。
人格決定一個人的生活方式,甚至決定一個人的命運,因而是人生成敗的根源之一。當面對挫折與失敗時,堅強者能發憤搏,懦弱者會一蹶不振,這就是人格功能的表現。
靈魂心理學屬於靈魂醫學(SoulMedicine)範疇,靈魂心理學給人格定義為,人格是人類獨有的、由先天獲得的遺傳素質與後天稟承的內外信使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能代表人類靈魂本質及個性特點的性格、氣質、品德、品質、信仰、良心以及由此形成的尊嚴、魅力等。靈魂醫學認為信使是一切能夠表達生物體內部之間以及與外界溝通聯繫併發生相應生物效應的各種生物語言。
人格是構成一個人的思想、情感及行為的特有的統合模式。它具有獨特性、穩定性、統合性、功能性。人格是一個複雜的結構系統,它包括許多成分,其中主要有氣質、性格、認知風格、自我調控等方面。自我調控是人格中的內控系統,具有自我認知、自我體驗、自我控制三個子系統。
位於人格結構的最低層,是由先天的本能、慾望所組成的能量系統,包括各種生理需要。本我是無意識,非理性的。遵循快樂原則。
位於人格結構的中間層,從本我中分化出來的,其作用是調節本我和超我的矛盾。遵循現實原則。
位於人格結構的最高層。是道德化的自我。它的作用是:抑制本我的衝動;對自我進行監控;追求完善的境界。遵循道德原則。
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的專題研究,開始於19世紀下半期。1860年出現了拉察魯斯和斯坦塔爾關於民族心理學的系列論文;此後,塔爾德的《模仿律》西格爾的《犯罪的群眾》、勒邦的《群眾心理學》等著作陸續出版,為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的形成奠定了基礎;1908年,英國心理學家麥獨孤和美國社會學家羅斯分別出版了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專著,這標誌著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已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美國心理學家奧爾波特和德國心理學家默德開創了實驗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方向。雖然用實驗方法研究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問題,可以上溯到1898年特里普利特關於社會促進的實驗研究,但真正開創、推廣這個方向的是奧爾波特和默德。在他們之後,實驗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才開始在西方特別是在美國成了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研究的主流。
奧爾波特的著作《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問世以後,人格與社會心理學進入一個快速發展時期。1928年,瑟斯頓提出了態度測量法,把由托馬斯和茲納涅茨基開始,並成為當時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研究中心的態度研究,提高了一步;1934年,莫雷諾提出了社會測量法,用以測量群體內人際吸引和排斥問題;1938年,勒溫把場論引進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提出了個人生活空間或場的概念,認為行為是個人特點和情境因素相互作用的函數。20世紀40~50年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和勒溫的影響下,人格與社會心理學主要研究群體影響和態度問題。
50年代,阿施等人開展順從的研究。以霍夫蘭為首的耶魯學派發表了一系列有關說服的研究。費斯廷格提出了認知失調理論,這個理論成為60年代的研究中心。到了70年代,由海德的《人際關係心理學》一書奠定了基礎的歸因理論成了研究重點。80年代以來,認知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和應用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日益受到重視。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研究的主要課題隨著時代的演變而有所不同。早期的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側重於研究大型群體和群眾的心理現象,如拉察魯斯、斯坦塔爾、馮特關於民族心理學的研究;塔爾德、西格爾和勒邦關於群眾心理的研究。這些研究者所提出的某些思想直至今天還有影響,如塔爾德的模仿律、勒邦的群體極端化和個性消失的思想等。
20世紀初,態度的研究成為中心。實驗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出現以後,社會促進的研究成為中心。以後,群體過程、說服、順從、認知失調、歸因等分別成為某一時期的研究中心。美國是研究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最多且最有影響的國家,它的研究課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往往影響到其他國家。隨著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的日益發展,研究課題也日益豐富和擴大。從早期的社會促進研究,發展到社會惰化的研究;從順從的研究,發展到反順從和獨立性的研究;從侵犯的研究,發展到利他精神的研究;從吸引的研究,發展到愛情的研究;從人際知覺的研究,發展到歸因的研究等等。顯示了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的研究視野正日益廣闊和深入。
自二十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家的觀點有所改變。主要表現在:認識到實驗方法的局限性,重視現場研究,重視應用研究,重視以現場應用研究去檢驗實驗室研究所得的理論,加以修正、補充和發展。新世紀的人格與社會心理學家強調從現場研究到實驗室研究,或從實驗室研究到現場研究,往複循環、相互論證。同時,計算機的廣泛使用,也為處理從現場獲得的大量材料提供了方便,推動了人格與社會心理學的進步。
不同看法
現在已經進入了人格的時代,可是人格心理學家McClelland卻說:“人格研究遠未成為一門日益積累的科學,而只是眾多分散工作的總稱;每個人似乎更醉心於提出一個新途徑”。這篇文章適合有心理學基礎的朋友閱讀。Psytopic成員Microwind分享了他的讀書心得,提出關於人格的研究,和人格心理學本身的學科建設,不一定要糾纏在一起。Psytopic的問題是:百家爭鳴與大一統,哪種更利於學科的發展,他們之間是對立關係嗎?
定義
古今中外對於“人格”一詞的定義眾說紛紜,而對“人格心理學”,卻有一個保守而似乎統一的定義:“人格心理學是一門研究人格心理現象及其發生髮展規律的心理學分支學科。”這個解釋看起來毫無新意。因為把“人格”換成其他任何一個名詞,比如“審美”、比如“影視”,都是完全可以成為另一個“學科”的定義方式。定義的乏力似乎在預示著一些什麼。果不其然,連教材都承認“由於人格心理現象本身的廣泛性與複雜性,使得人格心理學幾乎與任何一個心理學分支學科都有重疊”、“人格心理學沒有專門的研究對象”。人格心理學的特色在哪呢?“其他心理學分支學科只是涉及到人格現象,而只有人格心理學才是對人格的全面系統與深入的探討。”
研究方法
人格心理學對於人格理論和研究方法,是做了比較全面的概括。教材更是辛苦地以“原欲”、“文化”、“特質”、“學習”、“人本”、“認知”和“人格”的關係為各章標題,力圖在概括的時候還顯出一些創新。但,全面不等於系統,羅列出來一堆理論或者范型也並非系統,即使用再新穎再有創意的標題。系統是什麼?新華字典中給出的定義是“同類事物按一定的關係組成的整體”。我所查到的其他一些定義如下:“系統是處於一定相互聯繫中的與環境發生關係的各組成成分的總體”、“相互聯繫,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或部分結合在一起並具有特定功能,達到同一目的的有機整體”。其實雖然定義各有不同,但卻有一個核心:相互聯繫,有內在關係、內在邏輯的整體。很遺憾的是,似乎“原欲”與“文化”,“學習”與“人本”等等各個要素、各個理論相互之間的聯繫並不多,起碼並不清晰。相互之間更多只是羅列,看不出太多的關連。
以馬斯洛和羅傑斯為代表的人本主義論者提出了更為積極的人格理論。他們認為人是積極主動、追求自我實現的健全的機體,自我實現是人性的本質。人本主義提出人格的自我理論,包括自我觀念、積極關注、自我和諧和自我實現四個要點。自我觀念(selfconcept)是個體在其生活環境中對每一經驗的評估及與環境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如果一個人的行為方式作用於環境事物,產生的直接經驗與間接(評價性)經驗相一致,就會順利形成自我觀念。否則,自我觀念的形成就會遇到困難。
積極關注(positiveregard)就是個體希望別人以積極的態度支持自己,如果獲得外界的積極關注越多,他的自我觀念將會越來越明確,進而形成健康的人格。自我和諧(selfcongruence)是指一個人自我觀念中沒有自我衝突時的心理現象。反之,自我不和諧包括:直接經驗與評價性經驗之間的不和諧;理想自我與真實自我之間的不一致。改變自我不和諧的方法在於向當事人提供一個和諧環境,對他進行無條件的積極關注,使他在這種自然環境中促進對自我的積極探索,形成健康和諧的自我觀念,發揮其實現自我的潛能。
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是指個體趨向完美、趨向實現、趨向自我的保持與提高的傾向。它是激發個體行為和發展的基本推動力。個體要達到自我實現的需要,關鍵在於自我結構與經驗的協調一致,要具備經驗的開放、協調的自我、客觀正確的自我估價、無條件關注以及與人和睦相處等五個心理素質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