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燧

孫燧

孫燧(1460-1519年),字德成,號一川,浙江餘姚市人。明朝時期大臣。

弘治六年,中進士。歷仕刑部主事、福建參政、河南布政使。正德十年,遷右副都御史、江西巡撫,七次上疏論證寧王朱宸濠必將謀反,曉以大義,終不得達。

正德十四年,為寧王朱宸濠所害,時年六十歲。嘉靖帝即位后,追贈禮部尚書,謚號忠烈。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天順四年(1460)生。弘治六年(1493)進士,十年,授刑部貴州司主事,用法典獄不苟。正德六年(1511)升福建布政使參政。八年,升貴州按察使。未蒞任,改山東。十年,升河南布政使。

巡撫江西

正德十年(1519)十月,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寧王朱宸濠外結群盜,內通權佞,挾持群吏,逆謀反叛,不肯附從者,累遭暗害,孫燧決心“生死以之”,遣妻、子還鄉,獨攜二僮入南昌。起初,他向宸濠陳說大義,遭到拒絕,宸濠反而派遣耳目安插在孫燧左右。孫燧知副使許逵忠勇,即與商量對策。於是託言防禦他寇,加固南昌周圍城池,請重兵把守九江要害,又請設通判駐弋陽,兼督旁五縣之兵,加強防範。為防宸濠劫兵器,又假託防賊,將輜重轉移他所。孫燧認為,如果宸濠真的叛亂,也一定因這樣的擺布而迅速破滅。宸濠也察覺到了孫燧的意圖,一面使人賄賂朝中幸臣設法將孫燧調走,一面又派人送棗、梨、姜、芥四物給孫燧,暗示孫燧“早離疆界”。孫燧笑而卻之。
正德十三年(1518年),江西大水,宸濠同黨凌十一、吳十三、閔廿四等流擾鄱陽湖,孫燧與許逵計劃從江外圍捕。夜,大風雨,三賊逃入宸濠祖墓間失蹤。於是孫燧密疏宸濠必反,秘密上書,稱宸濠“不願做藩王,甘去做盜魁,想是做藩王的趣味,不如盜賊為佳。”但一連七道上疏都被宸濠同黨中途繳截。宸濠極為惱怒,設宴毒燧,未成。

慘遭殺害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宸濠決定借自己生日聚宴之機進行叛亂。宴請次日,孫燧及諸官往謝。宸濠伏兵左右,聲稱武宗朱厚照抱自民間,“太後有旨,令我起兵討賊。”眾官相顧愕然,孫燧上前責問:“安得此言,請出詔示我。”宸濠曰:“毋多言,我往南京,汝當扈駕。”孫燧大怒:“天無二日,吾豈從汝為逆哉!”宸濠狂怒,入內殿換上戎裝,叫手下縛住孫燧,並折斷其右臂。許逵挺身說:“汝曹安得辱天子大臣!”也被抓。兩人罵不絕口,雙雙被害於惠民門外。孫燧時年60歲。

身後之事

明世宗朱厚熜即位,追贈為禮部尚書,謚忠烈,蔭一子為錦衣衛百戶。與許逵並祀南昌,賜祠名“旌忠”,餘姚籍的大學士謝遷撰寫碑文。嘉靖二年,餘姚知縣邱養浩請准上司,於龍泉山南麓建忠烈祠,浙江提學副使黃芳書撰《靈緒山忠烈祠碑記》。在此前後,為紀念孫燧建祠的還有:浙江巡按御史周汝貞於杭州建同仁寺;浙江巡撫劉幾、巡按龐尚鵬於杭州涌金門外建忠烈神祠;餘姚籍大學士呂本撰文紀事;紹興知府沈啟於卧龍山建旌忠祠等。

親屬成員


父親

• 孫新,鄭州遞運所大使

兒子

孫堪(1482—1553)字志健,嘉靖五年(1526)中武狀元,官至都督僉事,管前軍都督府事。
孫墀(?—約1556)字仲泉,尚寶卿。
孫升(1501~1560)字志高,號季泉,嘉靖十四年(1535)榜眼,官至南京禮部尚書,謚文恪。

著述名錄


孫燧除有忠義品行外,文才也十分值得稱道,遺著有《案牘稿》十卷、《四聖糟粕》、《詩文啟扎》六卷、《恤刑錄》二卷、《審錄編》二卷、《奏議》四卷及《陸恆易學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