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市行政審批局

政府機關

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於2017年12月28日正式揭牌運行,前身是贛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發展至今,始終堅持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加強和改進政務服務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需求和問題導向,以“放管服”改革為主線,以“集中、精簡、高效、便捷”為目標,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和“網際網路+政務服務”,著力夯實政務服務體系,優化政務服務流程,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

辦公條件


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位於贛州市新區長征大道與贊賢路交匯路口。大樓佔地面積7.4畝,總建築面積12000平方米,共8層。樓內設有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並聯審批會議室、會議洽談室、開標室、評標室、詢標室、交易大廳,安裝了消防、空調、電梯、音響、監控等設備,配置了電腦、指紋打卡機、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中心區域網和中心網站等電子政務設施,設立了樓層示意圖和諮詢導辦台。大樓整體布局較為科學合理,配套設施比較齊全,服務功能較為完善,是一個集“行政審批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於一體的政府綜合性服務平台。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市國土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市房管局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整體進駐樓內辦公。

機構職能


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在贛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上組建,加掛贛州市政務服務中心牌子,實行一個機構兩個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內設辦公室(檔案科)、政務服務管理科、政務服務監督科、網路信息管理科、投資項目審批科、社會事務審批一科、社會事務審批二科、市場服務審批一科、市場服務審批二科、農業事務審批科10個職能科室和機關黨總支,人員編製53名。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政府公共服務熱線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制定行政審批局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探索規範政務服務行為、優化政務服務環境等工作,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三)在市審改辦指導下,承接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
(四)負責承擔划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及相關聯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承擔相關部門單位委託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
(五)負責監督和指導其他市直部門單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垂直管理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
(六)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督促全市政務服務體系建設。
(七)負責組織、協調、培訓、監督、考核、管理行政審批局及進駐中心的部門單位依法、高效辦理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
(八)負責指導、協調、監督、考核市直及垂直管理部門單位設立的專業辦事大廳及分中心的工作。
(九)負責指導縣(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及瑞金市行政審批局(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十)負責受理、督辦全市政務服務投訴,負責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熱線平台管理事項的綜合協調、分辦、督辦、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系統網路信息化建設及“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維護。
(十二)負責中介服務超市的日常運行和管理。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下屬單位


贛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市行政審批局下屬全額撥款副縣級事業單位,人員編製23名,內設綜合部、工程建設項目交易部、政府採購部、產權交易部、土地交易部等5個職能部室。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職能是:承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交易機構職責,為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交易提供場所、信息和服務等;承擔政府集中採購機構(採購代理機構)的職責,為政府採購發布信息、辦理政府採購事宜等;承擔產權交易機構職責,為產權交易發布信息、提供諮詢、實施交易等;承擔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土地交易機構的職責,為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交易發布信息、提供諮詢、實施交易等;承擔政府賦予的其他職能。
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工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需要政府監管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置以統一平台操作,實行管、辦分離,陽光操作,為政府增收、為財政(或業主)節支成效顯著。

內設機構


市行政審批局(市政務服務中心)內設10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檔案科)
負責承辦單位內外聯繫與協調工作;負責審批資料和機關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負責管理機關財務及對下屬單位財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辦理機關及下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和人員教育、培訓、考核等工作;負責制定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政務服務管理科
負責市政務服務大廳運行管理;負責政務服務管理方面政策法規的研究、宣傳、培訓;負責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各項工作;負責管理、協調、規範、監督市本級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集中受理和辦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市本級行政審批服務運行機制和流程;負責“一窗式”工作人員和進駐單位窗口及工作人員的管理、培訓和考核;負責審批流程中的受理和出件環節;負責中介服務超市的日常運行和管理;負責對市本級單位專業辦事大廳及縣(市、區)政務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
(三)政務服務監督科(12345政府服務熱線管理科)
負責全市政務服務體系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環境的整治及對相關部門單位優化發展環境工作的監督與考核;負責全市統一政務服務投訴的轉辦、跟蹤督辦和效能監察工作;負責行政審批諮詢、行政應訴、依法行政等工作;負責市本級單位專業辦事大廳及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的監督與考核;負責12345政府服務熱線的建設和日常管理。
(四)網路信息管理科
負責全市政務服務系統網路信息化建設及“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維護;負責網上審批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和管理;負責網上審批辦證數據的統計、分析;負責市本級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網路安全和機房(監控室)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五)投資項目審批科
負責市發改委、市城鄉建設局、市房管局、市環保局、市防震減災局、市人防辦、市水保局等部門划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市財政局委託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負責與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局、市消防支隊、市氣象局等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協調管理;牽頭負責本科承擔的行政許可及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勘驗及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承接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
(六)社會事務審批一科
負責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等部門划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委託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牽頭負責本科承擔的行政許可及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勘驗及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承接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
(七)社會事務審批二科
負責市民政局、市政府辦公廳(市民宗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司法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划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市人社局、市委人才辦委託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牽頭負責本科承擔的行政許可及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勘驗及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承接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
(八)市場服務審批一科
負責市工商局、市文廣新局等部門划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市地稅局、市國稅局等部門委託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牽頭負責本科承擔的行政許可及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勘驗及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承接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
(九)市場服務審批二科
負責市食葯監局、市質監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划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負責市食葯監局、市質監局等部門委託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牽頭負責本科承擔的行政許可及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勘驗及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承接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
(十)農業事務審批科
負責市農糧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等部門划轉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牽頭負責本科承擔的行政許可及其相關聯的審批事項的勘驗及專家評審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承接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項。
機關黨總支。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建及群團工作。

領導分工


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局長:劉洪梅
贛州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邱榮華、鄧志剛

獲得榮譽


2021年3月,被江西省婦聯授予“江西省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8月,贛州市行政審批局被授予“2020年度江西省政府系統‘五型’政府建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