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

暴力的一種表現形式

性暴力是暴力的一種表現形式。按受害者類型分類,可分為基於性別的性暴力、針對兒童的性暴力和針對殘障群體的性暴力三類;按施害者行為分類,可分為性騷擾、性侵害、對不能表示同意或拒絕的人進行的性交易和性剝削四類;按發生場合分類,可分為衝突與戰爭時期的性暴力、家庭中的性暴力、校園中的性暴力和職場中的性暴力四類。

各國際組織和各國政府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以期減少性暴力的發生,減輕性暴力產生的危害。我國多部法律對性暴力相關行為進行限制和懲罰。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中涉及到預防和應對暴力、生長發育和青春期保健、性與生殖健康等教育指導條目。全面性教育中對性暴力相關內容做了學習目標和內容的劃分與規定,旨在讓學習者學會預防、識別和應對性暴力。2015年8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分組審議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多位委員建議,除毆打、殘害等身體暴力外,還應將性暴力以及恐嚇、辱罵等精神暴力納入反家暴法

調查數據顯示,性暴力問題在全球的現狀極為嚴峻。使用酒精與藥物,童年時期在身體、性或情感上受過虐待,生活在充斥著肢體暴力與衝突的家庭環境、貧困社區環境的人具有更高的實施性暴力的風險。性暴力行為會損害受害者的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並對社會環境的穩定性與安全性造成威脅,對社會造成巨大的醫療負擔和財政負擔。政府、社會、學校、家庭和個人可以從不同層面對性暴力問題進行科學預防與應對,以減少性暴力的危害。

委員建議


龐麗娟委員認為,在實踐當中,像精神暴力、性暴力,具有普遍性,並具有深刻性和嚴重性的影響。因此,為更符合總則和立法宗旨,“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建議在家庭暴力的類型上,除了身體暴力外,還應該涵蓋精神暴力和性暴力。

法律界定


在"阿卡耶蘇"案(Akayesu case)中,盧安達國際刑事法庭審判庭認為性暴力是"在強迫的情況下對一個人實施的任何帶有性色彩的行為";"性暴力並不局限於對人身體的侵入,還可能包括不涉及插入甚或沒有身體接觸的行為"。從這個定義來看,很明顯性暴力包括強姦但比強姦更廣泛。但在強迫的情況下實施時,若將一個行為視為"性暴力",其嚴重程度有最低門檻嗎?
對此問題沒有明確的答案。《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將"性奴役、強制賣淫、強迫懷孕、強制絕育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嚴重程度相當的性暴力"列為犯罪。所列舉的內容並未涵蓋所有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最嚴重的性暴力形式,無助於界定屬於"性暴力"行為的嚴重程度的最低門檻。不過,判例法和法律著作提供了許多性暴力的其他具體例子:例如,為性剝削販賣人口、毀損性器官、性剝削(例如作為對食物或保護的回報獲得性服務)、強迫墮胎、強制避孕、性侵犯、逼婚、性騷擾(例如強迫脫衣)、強制檢查童貞以及已被界定為性暴力的強迫在公共場合裸體。
世界衛生組織將性暴力定義為"無論當事人雙方是何種關係,以及在何種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在家裡和工作中)任何人通過強迫手段使另一方與其發生任何形式的性行為、企圖發生性行為、令人厭惡的性暗示或性騷擾、買賣行為或其他另行說明的行為"。如果接受這一定義,那麼看起來嚴重程度這一門檻是很低的,而且"暴力"一詞不僅包括身體暴力,還包括口頭或心理暴力。

定義


性暴力是指在任何地點發生的由任何人強行施加的性行為、性行為企圖或其它直接針對他人性特徵的強迫行為,而不論該施害者與受害者的關係如何。它包括未經同意的既遂或未遂性行為、未經同意的不涉及接觸但具備性本質的行為(例如窺陰或性騷擾)、對不能表示同意或拒絕的人進行的性交易行為以及網路性剝削等。
國際法對於性暴力的形式有著更廣泛的定義。依照《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第七條〈危害人類罪〉定義:“性暴力包括強姦、性奴役、強迫賣淫、強迫懷孕、強迫絕育或其他與之相當的行為。”國際刑事法院的“犯罪要件”將性暴力定義為:“對一人或多人採取武力、武力威脅以及脅迫來達至從事性行為之目的,比如脅迫、令對方恐懼、拘禁、心理壓迫,或是利用該人的無行為能力和強制性的環境,來使其(在性行為上)無法行使真正的同意權。”

常見類型


根據受害者分類
基於性別的性暴力
當性暴力行為發生在受害者身上的原因是由於他們的生物學性別或者性別認同,則構成基於性別的性暴力。
針對兒童的性暴力
當性暴力的受害者年齡未滿18周歲時,則屬於針對兒童的性暴力。
針對殘障群體的性暴力
當性暴力行為發生在肢體、精神、智力或感官有長期損傷的人身上時,則屬於針對殘障群體的性暴力。
根據施害者行為分類
性騷擾
性騷擾是指具有性意味的、不受歡迎的身體接觸和冒犯或帶有性色彩的話語,它是除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
性侵害
性侵害是指各種強迫的性行為,包括口頭上的強迫性交,身體上的強迫接吻或觸摸,以陰莖、身體的其它部位或物體強行插入陰道、肛門或口腔等。
對不能表示同意或拒絕的人進行的性交易
性交易是指通過參與性行為來換取錢財的過程,若參與性交易的對象不具備表示同意或拒絕的能力,則將此性交易行為視為性暴力。
性剝削
性剝削是一種在性關係上的剝削行為,剝削者利用被剝削者的身體和性,但並不給予被剝削者足夠的補償。
根據發生場合分類
衝突與戰爭時期的性暴力
指戰士所犯下的性暴力行為,包括民兵、政府軍和叛亂軍。各種形式的性暴力可以系統性地被運用在衝突中,用以“折磨、傷害、拷問、羞辱、要脅、恫嚇或懲罰”受害者,在這種情況下,性暴力是一種運用於戰時的“武器” 。
家庭中的性暴力
家庭性暴力是指由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強行施加的性行為、性行為企圖或其它直接針對受害人性特徵的強迫行為,施害者與受害者有可能是伴侶關係,也可能是其他家庭關係。
校園中的性暴力
校園性暴力是指在與校園環境有關的情境中發生的性方面的嘲弄和流言、性騷擾、性侵害、強姦、性羞辱和/或恐嚇,被迫觀看有關性的行為、圖片、照片或網站等行為。校園性暴力的施害者和受害者既可能是教師/教職工,也可能是學生。
職場中的性暴力
職場性暴力是指在工作場合中發生的性方面的嘲弄和流言、性騷擾、性侵害、強姦、性羞辱和/或恐嚇,被迫觀看有關性的行為、圖片、照片或網站等行為。它既可能發生在上司與下屬之間,也可能發生在同事之間。

常見誤解澄清


誤解一:性暴力只侵害女性?
事實上,性暴力不只侵害女性,男性也可能成為被性侵害的對象。對男性的性暴力可能包括:強姦、強迫手交、強制絕育、虐陰、閹割、讓受害者失去生育能力和使之女性化等。
誤解二:性暴力只可能發生在兩個陌生人之間?
事實上,性暴力也可能發生在兩個熟悉的人之間。性暴力可能發生在任何關係的人之間,而且針對女童遭受性侵害的調查顯示,多數女童遭遇的都是熟人作案。
誤解三:告訴對方你愛他/她(其實不愛)而想和其發生性關係,便不構成性暴力?
事實上,告訴對方你愛他/她(其實不愛)而想和其發生性關係,也是一種性暴力,因為強行施加的性行為企圖也屬於性暴力。
誤解四:發生性暴力后雙方成為戀人或步入婚姻,之前的行為便不是性暴力?
事實上,發生性暴力后雙方成為戀人甚至步入婚姻,之前的性暴力仍是性暴力,性暴力行為本身的性質不會因為雙方之後關係的改變而發生變化。
誤解五:戀愛或婚姻中遭遇性暴力是私事,不能張揚,只能忍氣吞聲,慢慢等待對方變好?
事實上,戀愛或婚姻中遭遇性暴力一定要尋求幫助,因為對方很可能不會改變,忍氣吞聲只會使自身遭受更大的風險,並遭受對方連續不斷甚至變本加厲的性暴力。

法律法規政策


我國的一些法律涉及到了與性暴力相關的內容。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18修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主要從人權角度進行闡述,強調法律對公民的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等基本權利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2016)和《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2013)主要從弱勢群體保護角度進行闡述,強調法律對未成年人和婦女等弱勢群體的權利的保護。這些法律共同保障了我國公民在面對性暴力時的合法權益。
《憲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刑法》(2019修正)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民法典》(2020)
第一百零九條 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第二十二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因外出務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委託具有照護能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代為照護;無正當理由的,不得委託他人代為照護。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在確定被委託人時,應當綜合考慮其道德品質、家庭狀況、身心健康狀況、與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聯繫等情況,並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被委託人:
(一)曾實施性侵害、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十條 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對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行為,學校、幼兒園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學校、幼兒園應當對未成年人開展適合其年齡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範性侵害、性騷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未成年人,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採取相關的保護措施。
第五十四條 禁止拐賣、綁架、虐待、非法收養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性騷擾。
第六十二條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記錄;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應當每年定期對工作人員是否具有上述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查詢。通過查詢或者其他方式發現其工作人員具有上述行為的,應當及時解聘。
第九十八條 國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向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三十八條
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病、殘婦女和老年婦女。
《反家庭暴力法》(2016)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五條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原則。反家庭暴力工作應當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保護當事人隱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給予特殊保護。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
1.本意見所稱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三百六十條第二款規定的針對未成年人實施的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嫖宿幼女罪等。
2.對於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應當依法從嚴懲治。
3.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充分考慮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發育尚未成熟、易受傷害等特點,貫徹特殊、優先保護原則,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4.對於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應當堅持雙向保護原則,在依法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時,也要依法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5.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對於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及可能推斷出其身份信息的資料和涉及性侵害的細節等內容,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律師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予以保密。

教育類文件


性暴力作為暴力的一種形式,在教育中常以預防和應對暴力、生長發育和青春期保健、性與生殖健康等角度進行呈現。我國各部委發布的相關教育類文件中,《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版)》強調了青少年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安全教育角度強調了預防和應對性侵害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2007)從法制教育角度強調了有關性犯罪的法律的普及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學健康教育規範》(2011)、《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2012)和《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等文件從性與生殖健康角度強調了性生理、性心理和性道德等層面的性教育的必要性。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七、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一)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六)過早發生性行為、早孕人工流產,會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不安全性行為可帶來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傳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拒絕性騷擾、性誘惑和性暴力。
《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4~6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自覺遵守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基本規則以及公共場所的安全規範;
● 學會應對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 了解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模塊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初步了解青春期發育基礎知識,形成明確的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初中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不參加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形成社會責任意識;
● 理解社會安全的重要意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 學會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等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
高中年級
模塊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學習健康的異性交往方式,學會用恰當的方法保護自己,預防性侵害。當遭到性騷擾時,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生法制教育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知道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尋求法律保護,了解尋求法律保護的渠道。
初中生法制教育
● 了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內容,知道違法和犯罪的含義,認識違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為容易導致違法犯罪,違法犯罪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 抵制不良誘惑,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懂得未成年人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見義勇為,知道揭發檢舉、及時報警、正當防衛等是同犯罪作鬥爭的有效手段;
●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採用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小學3~4年級
生長發育與青春期保健
● 初步了解兒童青少年身體主要器官的功能,學會保護自己。
初中階段
心理健康
● 異性交往的原則。
7~9年級
身體健康
● 了解異性交往的原則,學會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
《中小學健康教育規範》
初中階段
安全應急與避險
● 識別容易發生性侵害的危險因素;
● 保護自己不受性侵害。
高中階段
生長發育和青春期保健
● 樹立責任意識,遵守性道德。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小學學段
性心理教育
● 了解其成長階段性心理特點和自我調適方法,悅納自己身體和心理的變化,了解男孩女孩兩性的心理差異,加強男女生之間的理解、溝通、合作與互助的意識;
● 認識本年齡階段正確的性角色內容和性角色的行為規範;
● 學習適合本年齡段與異性交往的方法與禮儀;
● 初步理解性器官在人生中的意義;
● 識別性騷擾與性侵犯行為,提高預防意識,初步掌握防範性騷擾及保護自己的方法。
中學學段
青春期性心理健康教育
● 了解青春期性生理的變化過程,認識性成熟和性心理活動的生物學和社會學意義,掌握與異性交往的方式,理解性別角色和性別差異;
● 初步了解性倫理、性道德。
大學學段
戀愛心理教育
● 加強性道德、性審美教育,指導戀愛心理適應,掌握異性交往的有關知識與技巧,正確處理好異性矛盾與挫折。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高年級
● 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導學生進行恰當的異性交往,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異性同伴關係,擴大人際交往的範圍。
初中年級
● 積極與老師及父母進行溝通,把握與異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 鼓勵學生進行積極的情緒體驗與表達,並對自己的情緒進行有效管理,正確處理厭學心理,抑制衝動行為。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水平五
● 了解性成熟的心理特徵;
● 認識自己的性心理變化;
● 努力控制由於性吸引產生的干擾;
● 正確認識正常的異性交往和性罪錯的區別;
● 增強性問題上的守法觀念。
《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性與生殖健康
● 性與生殖健康的基本知識;
● 友誼、愛情、婚戀、家庭與倫理道德;
● 預防性侵害的方法和技能。

國際應對


1999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11月25日設為“消除對婦女的暴力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這一天也被稱為“國際反家庭暴力日”,呼籲各國政府、聯合國系統有關機構、機關、基金會和計劃署,以及其他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在這一天主辦各種活動,以促使大眾進一步認識對婦女的暴力行為的問題,進一步消除對婦女的各類暴力行為。
2016年5月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一項決議,批准了有史以來第一份世界衛生組織《在處理人際暴力尤其是對婦女和女童以及兒童的暴力方面增強衛生系統在國家多部門應對行動中的作用》(Global plan of action to strengthen the role of the health system within a national multispectral response to address interpersonal violence, in particular against women and girls, and against children)全球行動計劃。該行動計劃通過暴力行為監測和數據收集,制定和傳播循證技術指導文件,定期發布全球現狀報告,並與各國際機構和組織合作,以期在全球範圍內減少和消除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

全面性教育


學習目標
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性暴力”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下的第1個主題“暴力”、第2個主題“許可、隱私及身體完整性”和第3個主題“信息與通信技術(ICTs)的安全使用”之中,此外,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下的第2個主題“人權與性”,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下的第1個主題“社會性別及其規範的社會建構”、第2個主題“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和第3個主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下的第2個主題“決策”和第5個主題“尋求幫助與支持”中也有相關的內容。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具體內容如下:
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
主題1:暴力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能夠識別欺凌和暴力,並認識到這是錯誤行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取笑、欺凌和暴力(知識);
► 明白來自家庭成員或其他成年人的欺凌和暴力是錯誤的,且欺凌和暴力並非受害者的過錯(態度);
► 示範如何安全應對同伴間的欺凌或暴力(技能) 。
要點:能夠認識到父母或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識別可能發生在父母或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類型(例如:身體傷害,惡毒的言語,或強迫做某些事)(知識);
► 認識到父母或者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態度);
► 描述當在家庭中目睹這種暴力時將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支持(技能) 。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在目睹這種暴力時,尋求幫助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親密伴侶暴力(知識);
► 列舉親密伴侶暴力的例子(知識);
► 認識到親密伴侶暴力是錯誤的,兒童在目睹這種暴力時主動尋求幫助將對他們有益(態度);
► 示範如果在家庭中經歷這種暴力,將如何向值得信賴的成年人尋求支持(技能) 。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比較和對比欺凌、情感暴力、身體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親密伴侶暴力(知識);
► 認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輕人或權威者實施的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並非受害者的過錯,並認同這些行為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示範如何舉報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等現象(技能);
► 示範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機構尋求幫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的發生,並為倖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人人享有健康與福祉並且不受暴力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有效減少身體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行為的成功範例(知識);
► 體會到公開反對所有場合下(包括學校、家庭、網路和社區)的暴力和侵犯人權的行為非常重要(態度);
► 倡導創建安全環境,以鼓勵每個人都能獲得尊嚴和尊重(技能) 。
主題2:許可、隱私及身體完整性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了解是哪些因素在影響人們解讀或給予許可的能力
學習者將能夠:
► 討論在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時,聽取和尊重他人的許可意味著什麼(知識);
► 比較和對比在認同或表達性許可方面的成功和失敗的事例(知識);
► 分析可能影響表達和認同許可的能力的因素(比如酒精和其他物質、社會性別暴力、貧窮、權力關係)(知識);
► 認識到規避可能損害性許可有效性的因素很重要(態度);
► 展現出表達許可和拒絕的能力(技能);
► 展現出認同別人的許可或拒絕的能力(技能) 。
主題3:信息與通信技術(ICTs)的安全使用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色情媒介可能導致對性行為、性反應和身體外表不切實際的想法
學習者將能夠:
► 評估色情媒介如何導致人們對男性、女性、性行為、性反應和身體外表產生不切實際的想法(知識);
► 認同認識到色情媒介可能會強化有害的社會性別刻板印象,並使暴力或非意願性行為正常化(態度);
► 反思色情媒介中對男性、女性和性行為的不真實的描述如何對人的自我形象、自信、自尊以及對他人的看法造成負面影響(技能) 。
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了解和促進性與生殖健康人權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探究在朋友、家庭、學校和社區中促進人權的方法(知識);
► 認識到促進性與生殖健康權利,以及在無歧視、非強迫和非暴力的情況下進行生育決策的重要性(態度);
► 採取行動以促進性與生殖健康權利(技能) 。
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
主題1:社會性別及其規範的社會建構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戀愛關係可能會受到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的負面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社會性別規範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對戀愛關係的影響(包括傳統的男性氣質規範和傳統的女性氣質規範)(知識);
► 說明戀愛關係中的虐待和暴力與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有著怎樣的緊密聯繫(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對戀愛關係造成的負面影響(態度);
► 質疑戀愛關係中的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技能) 。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恐同和恐跨會對具有不同性傾向和社會性別身份的人造成傷害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恐同和恐跨(知識);
► 分析導致恐同和恐跨的社會規範及其後果(知識);
► 認識到所有人都應該能夠愛他們所愛的人,而不必受到暴力、強迫或歧視(態度);
► 展示對受到恐同和恐跨傷害的人表示支持的方法(技能) 。
主題2: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在家庭、朋友、戀愛關係、社區和社會中存在著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不平等(知識);
► 描述在家庭、朋友、社區和社會中,社會性別不平等與權力差異有著怎樣的聯繫(知識);
► 回憶人際關係中的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帶來的消極後果(如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知識);
► 培養每個人都有責任克服社會性別不平等的觀念(態度);
► 展示在家庭、學校和社區的人際關係中促進社會性別平等的方法(技能) 。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社會性別不平等、社會規範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可能增加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
學習者將能夠:
► 說出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如何影響性行為,以及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知識);
► 認同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影響人們做出安全選擇和採取安全行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獲取性與生殖健康服務等(態度);
► 當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脅迫、性虐待,或社會性別暴力時,主動尋求支持或幫助他人尋求支持(技能) 。
主題3: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了解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和尋求幫助的途徑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並認識到它在許多場所都可能發生(如學校、家庭或公共場所)(知識);
► 了解社會性別觀念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會影響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包括歧視和暴力(知識);
► 認同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態度);
► 如果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包括在學校內或學校周邊發生的暴力,描述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找到一個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說該遭遇(技能) 。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舉例說明什麼是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騷擾、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強姦、女性生殖器損毀/切割、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恐同暴力),並說出社會性別暴力可能發生的場所,包括學校、家庭、公共場所或網路(知識);
► 認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如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或擔心可能會遭遇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展示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識別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說相關經歷(技能) 。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可能是暴力和歧視的根源
學習者將能夠:
► 解釋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導致欺凌、歧視、虐待和性暴力(知識);
► 解釋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是源於權力和支配慾望的犯罪,並非由於一個人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性慾望(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不平等和社會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會導致性暴力(態度);
► 展示如何主張社會性別平等、反抗社會性別歧視或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任何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無論施暴者是成年人、青少年還是權威人士
學習者將能夠:
► 了解性虐待和社會性別暴力,包括來自性伴侶的暴力和強姦都是源於權力和支配的犯罪,並非由於性慾控制能力低下(知識);
► 為發現和減少社會性別暴力制定具體策略(知識);
► 認識到暴力行為的旁觀者和目擊者可以採取安全措施干預暴力行為,並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響(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暴力永遠是錯誤的,且施暴者可以是成年人、當權者或青少年(態度);
► 展示如何與預防社會性別暴力和提供社會性別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服務機構取得聯繫(技能) 。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有害的,如遇到這種暴力可以尋求相應的幫助
學習者將能夠:
► 認識到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例如在心理層面、身體層面、性層面)(知識);
► 認識到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並且可以擺脫這種虐待關係(態度);
► 展示在自己經歷此類暴力時如何向一個值得信賴的成年人尋求支持(技能) 。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社會性別平等,並公開反對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性虐待、有害行徑和其他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在倡導促進社會性別平等和減少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知識);
► 意識到在公共和私人空間,包括在網路上公開反對侵犯人權和社會性別不平等的重要性(態度);
► 倡導社會性別平等,消除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
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
主題2:決策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有些因素會增加做出理性性行為決策的難度
學習者將能夠:
► 識別一系列對性行為決策產生影響的情感因素(知識);
► 描述酒精和毒品如何影響理性的性行為決策(知識);
► 解釋貧窮、社會性別不平等以及暴力如何影響性行為決策(知識);
► 理解在眾多影響性行為決策的因素中,有一些是不可控的(態度);
► 展示如何評估和管理影響性行為決策的情感因素(技能) 。
主題5:尋求幫助與支持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對服務機構和媒體等提供的幫助和支持進行評估非常重要,這有助於獲取優質的信息和服務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提供性與生殖健康及權利方面的幫助和支持的個人或機構(知識);
► 描述提供良好的支持和幫助的個人或機構的特徵(包括保密性和隱私保護)(知識);
► 理解人們可以從一些機構獲取有關性與生殖健康服務(例如:進行性傳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諮詢、測及治療;現代避孕、性虐待、強姦、家庭暴力和社會性別暴力,人工流產和人工流產後護理,以及污名與歧視等方面的服務)(知識);
► 列舉能提供幫助和支持的可靠的媒體資源(例如:網站)所具有的特徵(知識);
► 意識到對健康和支持來源進行批判性評估的重要性(態度) 。
關於預防與應對性暴力的教育建議
根據公共衛生學的三級預防理論,我們應在性暴力發生的不同時間(性暴力發生前、性暴力發生的即刻、性暴力發生后)採取相應舉措。
一級預防:在性暴力發生前的有效預防
(1)教育者應幫助教育對象正確認識性與生殖健康權利,理解社會性別,使其摒棄對性別的刻板印象與偏見,倡導社會性別平等,從意識層面預防性暴力的發生。
(2)教育者應提醒教育對象盡量避免處於高風險場所,例如偏僻無人的場所、封閉的公共空間等。
(3)教育者應教會教育對象識別性暴力與性暴力傾向,遠離具有性暴力傾向的人,盡量避免與高風險性暴力施害者進行接觸。
二級預防:在性暴力發生時的沉著應對
(1)在性暴力發生的即刻,應學會主動調節心態,保持冷靜與沉著,避免完全被恐懼心理支配而喪失了理智。
(2)盡己所能保護自身的生命安全,與施暴者智斗周旋而不可衝動莽撞,將傷害儘可能降低。教育者應提前教給學生與施暴者智斗的策略和保護自身生命安全的知識(例如:保護頭部、胸部等要害部位等),以備不時之需。
(3)根據性暴力發生的場所特點發出求救信號。在人多的場所或者當有人經過時,可大聲呼救以爭取他人的幫助;在僻靜無人的場所則不可莽撞大喊,以免激怒施暴者從而遭遇更嚴重的性暴力或其他形式的暴力,而應儘可能在不讓施暴者察覺的前提下,利用周圍物體發出求救信號。
三級預防:在性暴力發生後主動尋求幫助
(1)受害者在遭遇具有身體暴力性質的性暴力后,應儘快前往醫院檢查、治療,儘可能減輕性暴力帶來的損傷,並及時存取遭遇性暴力的證據。
(2)受害者可撥打110報案,尋求法律援助與解決。
(3)受害者可向信任的人傾訴,獲得心理援助與其他支持。
(4)受害者可以尋求專業人士與相關機構的支持和幫助。教育者應向教育對象普及相關機構與專業人士的聯繫途徑,以便教育對象的主動求助。
全面性教育中如何進行與性暴力相關的教育
幼兒園性教育中與性暴力有關的內容
根據《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性暴力的教育主要集中在應對不舒服的感覺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奇妙的感覺》《好秘密壞秘密》兩冊中涉及相關的教育內容。
《奇妙的感覺》一冊主要教會幼兒識別不同的感覺,區分舒服的感覺和不舒服的感覺,並且在感覺到不舒服時要及時地表達出來,並向可信任的成年人尋求幫助。
《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插圖
《好秘密壞秘密》則在鞏固關於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知識的基礎上,教會幼兒對令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勇敢說“不”,並且知道當自己的身體隱私受到侵犯時如何應對,該向哪些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幫助。這一冊中還特彆強調,絕對不要幫傷害自己的壞人保守秘密。
《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插圖
小學性教育中與性暴力有關的內容
小學的性教育考慮到與其他學科教學內容的協調與平衡,已經開始將“暴力”相關的教學重點放在了與性有關的性暴力上。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全12冊)在二年級複習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體感受和應對方式,同時講解了隱私部位的相關知識,而首次直接探討性暴力相關話題則是在五年級。
《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二年級下冊“性與健康行為”單元“身體接觸”主題中講解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體接觸,教兒童堅決拒絕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在此基礎上,“身體的隱私部位”主題主要強調了認識身體的隱私部位對於兒童身體保護的重要性。這部分內容通過“哪裡是身體的隱私部位”“誰可以觸摸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身體的隱私部位”三個知識點的講述,幫助學生了解身體隱私部位的準確位置;說出身體隱私部位器官名稱;懂得誰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誰不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尋求信任的成年人的幫助。學習這個主題,兒童可以科學認識人體的隱私部位,明白背心褲衩覆蓋的部位是身體的隱私部位,是不能給別人看的。只有爸爸媽媽和醫生在我們身體需要清潔和檢查時,才可以觸摸我們的隱私部位。如果有人要觸摸你的隱私部位或者讓你觸摸他的隱私部位時,要堅定地說“不”,並學會及時告訴信任的成年人。
這樣,當遇到性侵害事件時,兒童會運用所學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積極面對風險,謹慎對待可能的侵害者,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隱私部位是不是被侵犯,是否有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來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及時提出拒絕或主動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從而減少性侵害現象造成的危害。
《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插圖
五年級,讀本首次明確談及性暴力相關的話題。兒童會學習如何分辨不同類型的兒童性侵害,遠離兒童性侵害的危險情景,時刻保持警惕,並且掌握預防及應對兒童性侵害的方式,遇到危險時及時向可信賴的成年人求助。這些教學內容能夠幫助兒童更好地理解性暴力,特別是與兒童相關的性暴力,更好地進行預防和應對。
《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插圖
除此以外,讀本中還有涉及到友誼、婚姻、尊重差異與消除歧視、兒童權利、校園欺凌等相關內容,這些內容都為初中階段進一步探討“性暴力”話題進行了鋪墊。
初中性教育中與性暴力有關的內容
初中階段的性教育在七年級的教學內容中正面探討了“暴力”話題。在這一學段,不同的暴力類型被作為獨立的話題進行討論,不僅僅是性暴力,還涉及到欺凌、家庭暴力、網路暴力、基於性別的暴力、性剝削、性虐待等多個話題。八年級則可以進一步探討與許可和拒絕相關的內容,幫助青少年識別可能存在性暴力的場景,並練習應對方式。

現狀


世界衛生組織2014年的數據顯示,在兒童虐待行為中,18%的女孩和8%的男孩遭受過性暴力。2016年11月的數據顯示,30%的女性曾遭遇來自親密伴侶的身體暴力或性虐待,7%的女性在某個年齡段曾遭遇過來自非伴侶的性暴力。
世界衛生組織2017年的調查顯示,全球範圍內有性伴侶的婦女中幾乎三分之一(30%)經歷過其親密伴侶的身體和/或性暴力。親密伴侶暴力的流行率在高收入國家估計為23.2%,在世衛組織西太平洋區域估計為24.6%,在世衛組織東地中海區域估計為37%,而在世衛組織東南亞區域則估計為37.7% 。
全球多達38%的謀殺婦女案件系由親密伴侶所為。除了親密伴侶的暴力行為外,全球7%的女性還報告曾遭到伴侶以外的人的性侵害。大多數親密伴侶暴力和性暴力由男性針對婦女實施。
關於校內和學校周邊所發生的性暴力數據非常有限,許多受害者不願意去舉報,因為害怕被羞辱或擔負污名、或者擔心不被別人相信或遭到施暴者的報復。現有數據表明,男孩和女孩都可能成為校園性暴力的受害者,而實施性暴力的可能是同學也可能是教師。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七個國家的數據顯示,被同齡人實施第一次性暴力的女學生的比例為6.9%(尚比亞)~15.5%(馬拉維),男學生的比例為8.6%(坦尚尼亞)~26.6%(奈及利亞)。部分國家和地區的數據顯示,被教師實施第一次性暴力的學生比例相對較低。
一項針對我國2016~2018年涉及家庭暴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的研究分析顯示,400份民事判決書中,0.64%的家庭暴力屬於性暴力形式。
根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和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於2020年5月聯合發布的《“女童保護”2019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家庭》,2019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害兒童案例共301起,受害兒童807人,其中年齡最小的兒童年僅4歲。在301起案例中,熟人作案212起,佔比七成以上。其中,最嚴重的是教師、教職工(含培訓老師)作案,共76起,佔比35.85%,其餘依次是家庭的親戚朋友作案,共27起,佔比12.74%,鄰居(含同村人)作案共24起,佔比11.32%,家庭成員(父親、繼父等)作案共22起,佔比10.38%,網友作案共21起,佔比9.91%,其他生活接觸人員作案42起,佔比19.81%。807名受害人中有758人表明了性別,其中女童677人,佔比89.31%;男童為81人,佔比10.69%。女童在遭受性侵害方面占極大比例,但男童被性侵害狀況同樣不容忽視。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6月發布的《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白皮書》(2014~2019),2014~2019年間,我國未成年人強姦犯罪人數逐年上升,未成年人強姦罪犯罪嫌疑人佔全部未成年人犯罪人數的5%。2017~2019年間,我國共有4.34萬人因性侵害未成年人而被起訴,強制猥褻、猥褻兒童和強姦三類犯罪人數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總人數的比例從2017年的22.34%上升到2019年的30.72%,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形勢不容樂觀,性侵害、暴力傷害未成年人等問題相對突出。

研究


性暴力的成因
個人因素
使用酒精與藥物,有犯罪前科,自我虐待,常產生關於強制性行為的性幻想,接觸色情媒體等行為會導致實施性暴力的風險增高。
缺乏同理心,具有侵略性、認同暴力,偏好高風險性行為和非人道性行為,仇恨女性,遵循傳統的性別角色規範,陽剛氣質過重等人格特徵和個體因素也會導致個體實施性暴力風險增高。
童年時期在身體、性或情感上受過虐待,或曾經遭遇性侵害的人也可能轉而成為性暴力的施害者。
與對性方面有侵略性或陽剛氣質過重的人長期共處,或與有性暴力與虐待傾向的人產生親密關係的個體也可能受其影響,發生性暴力行為。
家庭因素
生活在親子關係不和諧、充斥著肢體暴力與衝突、不支持情感發展的家庭環境會導致實施性暴力的風險增大。
社會環境因素
貧困社區環境,就業機會的缺乏等糟糕的環境因素可能導致個體實施性暴力。
社會部分群體對性暴力所持的寬容態度可能導致性暴力施害者肆意妄為,性暴力行為愈演愈烈。
司法和執法體系缺乏應對性暴力的專門法律和條款,對性暴力犯罪者的制裁過輕等因素會導致懲戒手段對性暴力施害者的威懾力較低,從而導致性暴力發生率升高。
性暴力的危害
性暴力行為會損害受害者的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並對社會環境的穩定性與安全性造成威脅,對社會造成巨大的醫療負擔和財政負擔。
危害身體健康
性暴力可能造成性及生殖方面的健康問題,例如:生殖健康問題、性功能障礙、性傳播感染(包括艾滋病)、非意願妊娠、不孕、盆腔炎症等。
性暴力也可能對受害者造成軀體損傷,例如:腹部/胸部損傷、腦部損傷、青腫和鞭痕、撕裂傷和擦傷等。
危害心理健康
性暴力可能導致受害者產生認知障礙,也可能導致受害者產生情緒障礙(例如:抑鬱、焦慮、感到羞愧和內疚等),還可能造成創傷后應激障礙等心理疾病。
性暴力行為也可能導致人(既包括受害者也包括施暴者)的價值觀扭曲,導致社會崇尚暴力、蔑視法律的不良風氣。
導致危險行為
性暴力會導致部分危險行為(吸煙、酗酒、吸毒、自殺行為和自虐等違法的、暴力的和其他危險的行為)的發生概率增大,對個人和社會帶來消極影響。
造成社會負擔
性暴力行為會對社會造成巨大的醫療壓力和財政壓力,也會危害社會的穩定與安全。
性暴力對人造成身體傷害與精神傷害,社會不得不提供大量的醫療資源對受害者的身體與精神損傷進行治療,醫療負擔加重。
對性暴力行為的處理會消耗大量資源,從而加重了社會與政府的財政負擔。治療、就醫及其他保健工作中的花費所產生的直接成本、司法系統運轉和其他機構運轉所產生的間接成本都帶來了巨大的財政負擔。
性暴力所帶來的人的精神與行為問題、價值觀的扭曲也會對社會的穩定性與安全性造成威脅,影響社會和諧發展。
如何預防和應對性暴力
政府層面
第一,政府應通過立法形式明確傳達反對性暴力的信號,為干預和打擊性暴力行為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
第二,政府應聯合相關行政部門制訂干預性暴力行為的專項政策,促使對性暴力行為的干預工作的有效實施。同時,各行政部門管理者應確定適應於自身的性暴力行為干預製度和行為準則,確保持續懲處因性暴力而違法違規的行為,表達堅定的反性暴力立場。
第三,相關行政部門應建立暢通的、適合各類受害者年齡和性別特點的上報機制,讓受害者確信,相關人員在知曉此類事件後會採取積極行動並保護,且受害者不會遭到報復。
第四,有關政府機構等應做好持續的數據收集工作,應用精確可信的數據為性暴力行為制訂合理的干預機制。
社會層面
社區組織應加強自身對於性暴力行為的干預之緊迫性的認識,社會相關機構應基於各方的合作,儘可能改變不利於社會安全的社會規範與運行機制,營造共同反對性暴力行為的社會氛圍。
學校層面
學校作為專門的教育機構,在預防性暴力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學校應構建和諧、溫馨、健康的校園環境。一方面,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德育,通過全面性教育、生命教育、人格教育、安全自護教育、生活指導教育、法治教育等課程與活動,培養學生的良好品格,杜絕性暴力行為的發生;另一方面,學校應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並主動組織教職工進行專項培訓與學習,提高其對性暴力行為本身及其背後原因的認識,促進民主、平等的師生關係的形成,減少性暴力事件的發生。同時,學校應確保校園安保措施,強化安保威懾作用,並推進司法進校園工作,為學生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建立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制度環境。
學校還應不斷完善校園管理制度,制訂明確的規章制度,劃分教職工在預防、應對性暴力行為方面的責任;健全應急處理預案,設立資料組、外聯組、法律組、心理諮詢組,做好事前預防、事中處理和事後干預工作。
家庭層面
父母應主動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為孩子提供溫馨愉悅的家庭環境,讓孩子在家庭環境中習得陽光、積極的處事方式;非原生家庭的父母應更加註意關心孩子的身心發展情況,為孩子提供適時適宜的指導;家長應採取合理的教養方式,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表現出對孩子的關愛與尊重,並注意疏導孩子的不良情緒,幫助孩子保持開朗、樂觀的心態。
個人層面
個人應加強對性暴力相關知識的學習,提高對性暴力行為及其原因的認識,掌握識別與回應性暴力行為的合理方法。一方面,個人應加強自我保護,使自己免受性暴力行為傷害,如果不幸成為性暴力行為的受害者,應學會尋求他人或機構幫助;另一方面,個人應培養自身情緒管理能力,在遭遇與他人摩擦或衝突時,採取積極溝通的方式,和平解決矛盾。

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25日,胥明喬通過QQ認識趙某並聊天。胥明喬冒用他人照片自稱“許某”,邀約趙某見面未果。經趙某介紹,胥明喬以“許某”身份與被害人嚴某1(女,2001年12月27日出生)加為QQ好友並聊天,二人約定當晚見面。聊天過程中,胥明喬謊稱安排摩托車在高縣雙河鄉原派出所門口等嚴某1。次日凌晨零時許,嚴某1應約到達約定地點,胥明喬冒充摩托車駕駛員接到嚴某1后駕車將嚴某1帶至高縣雙河鄉雙河村2組集體山林處林地內,將嚴某1按倒在地,採用按手、卡頸等方式強行對嚴某1實施了親吻,並摸了嚴某1胸部、陰部。嚴某1奮力反抗,咬傷了胥明喬的左臉部,又用石頭打了胥明喬的頭部,趁胥明喬不備跑離現場向附近村民求助。2017年7月26日凌晨2時許,嚴某1跑回其姑姑嚴某2家中。2時40分,嚴某2親屬胡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經檢查,嚴某1嘴唇、胸部、陰部、頸部、手均有傷痕。次日,公安民警在宜賓縣翠柏商貿城5號樓2樓商貿網吧將胥明喬抓獲。
法律裁定
原判認為,被告人胥明喬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等方法強制猥褻他人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被告人胥明喬在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應當從重處罰。原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判決:被告人胥明喬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一審后,原審被告人胥明喬提起上訴,認為其對被害人實施的行為系經過被害人同意的,被害人之所以報案是由於未滿足被害人提出再給300元的要求。一審認定的事實錯誤、證據不足;即使上訴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一審的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二審法院裁定結果為:胥明喬為滿足私慾,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親吻、撫摸被害人胸部和生殖器的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
經查,胥明喬虛構假的身份、年齡、照片以誘騙被害人的事實有QQ聊天記錄截圖、被害人嚴某1供述、證人趙某證言及其本人的供述予以證實,證明胥明喬的動機不純;本案案發過程的直接證據雖僅有被害人的陳述證實,但被害人對被性侵害事件始末、細節的描述有QQ聊天記錄、診斷證明書、傷情照片等客觀證據予以印證。事發后,被害人先到附近住戶求助,回到家后親屬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事實有證人楊某、嚴某2、胡某的證言予以證實,說明本案案發即時、自然。反之,胥明喬對其隱瞞真實身份誘騙被害人,深夜將被害人帶至偏僻山林的行為無法作出合理解釋。上訴人的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未能洞察危機被胥明喬誘騙外出,不存在過錯。胥明喬對未成年人暴力實施性侵害,已嚴重侵害被害人身心健康,性質惡劣,且繫纍犯,無任何悔罪表現,依法應予從嚴懲處。法院裁定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教育意義
家庭、學校、社會應承擔起對未成年人的性教育責任,培養未成年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對動機不明的會面邀請、僻靜無人的場所等要素提高警惕,減少性侵害悲劇的發生;同時,應在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時給予幫助與心理輔導,及時報案尋求法律解決。若不幸遭遇性侵害,應注意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及時留存證據,以便為自身維權提供法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