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規劃局
西安市規劃局
西安市規劃局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
,其行政職能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1、城市規劃的組織編製和審批;
2、城市規劃的實施管理;
3、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
西安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規劃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製全市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其他指令性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製工作。
(三)組織制定重點區域城市設計;負責全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和規劃設計方案招標管理。
(四)負責城市景觀和城市雕塑的規劃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街景設計、城市廣場等規劃管理工作。
(五)負責城市勘察測繪行業管理,管理勘察測繪成果及應用。
(六)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光波通信走廊控制及城市道路、管線、管網綜合等基礎設施的規劃管理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地下水資源、城市結建人防工程建設和易地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八)組織對全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牽頭查處違反規劃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城鄉規劃、測繪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負責規劃行政執法監察工作,組織查處違反規劃法律、法規的建設行為;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四)總工程師辦公室
負責城鄉規劃系統業務管理的組織協調;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等重大規劃的編製、修改和年度實施評價工作;組織編製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組織、指導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製和修改,負責職責範圍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查和報備工作;負責規劃科技管理和規劃設計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建設用地規劃處
負責建設用地選址定點,擬訂限制性、指導性規劃設計條件、用地性質、建築性質、具體用地面積範圍、土地使用強度等標準;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參與制定建設用地計劃和土地劃撥、出讓轉讓方案;參與違法用地查處工作。
(六)建設工程規劃處(城市勘察測繪處)
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擬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負責建築方案審核;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許可證》;負責城市勘察測繪行業管理,組織測繪基準、測繪系統、測量標準、基礎測繪管理,負責勘察測繪成果管理及應用;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人防結建工程規劃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地下水資源、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方面的規劃管理工作。
(七)市政設施規劃處
負責市政基礎設施、鐵路、公路、道路、橋樑、隧道、軌道交通、管線和河道工程等市政工程項目規劃管理,審查、核發市政工程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組織編製系統性和跨區縣市政工程項目規劃論證和管網綜合規劃;負責城市規劃區域內各類市政建設工程設計審查,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政規劃竣工驗收工作。
(八)景觀環境規劃處
編製城市景觀設計和城市雕塑規劃;負責重點地區、重要街區環境景觀規劃管理;負責城市雕塑管理工作,組織城市雕塑建設項目的檢查驗收;承擔市城市雕塑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村鎮規劃處
負責村鎮規劃的統一管理;擬訂村鎮規劃管理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審查各區縣的村鎮規劃編製工作;指導、監督各區縣的村鎮規劃管理和違法建設查處工作;參與村鎮建設有關計劃方案的論證、審查工作。
(十)城中村和棚戶區規劃管理處
城中村和棚戶區規劃管理處派駐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市棚戶區改造辦公室)工作。負責城中村和棚戶區專項規劃編製工作;負責城中村和棚戶區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建設工程勘測、驗線、跟蹤管理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工作;負責對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區域內建設項目的規劃執法監察及行政複議、應訟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置。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
市規劃局機關行政編製5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1名,總規劃師1名(副局級);處級領導職數2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
惠西魯:局黨委書記、局長
職責:主持市規劃局全面工作,負責協調市規劃局各領導同志工作。
分管:市規劃院
叢遠飛: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兼機關黨委書記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組織人事勞資、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幹部教育培訓、目標考核、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臨潼區、閻良區範圍內的用地、建審、規劃管理、違法建設查處工作;負責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批辦、局四城聯創、容積率專項治理及規劃許可評估工作。
分管:組織人事處、監察室、機關黨委、臨潼分局、閻良分局、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批辦、局四城聯創辦
聯繫:西安臨潼國家級旅遊度假區規劃管理部門、閻良國家航空高技術產業基地規劃分局
王學超: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分管:辦公室、市政處、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辦公室規劃管理處、長安分局
聯繫:西安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規劃分局、西咸新區灃東新城規劃分局
陳琦: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西安漢長安城國家大遺址保護特區管委會副主任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城市勘察測繪行業管理、區域歷史文化特區規劃管理等工作;負責新城區、未央區範圍內的建審、規劃管理、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牽頭組織重點地段城市設計、建設方案的審查工作;協調做好曲江大明宮遺址保護改造辦公室相關工作。
分管:建審處、新城分局、未央分局
聯繫: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分局、西安曲江大明宮遺址區保護改造辦公室規劃分局、漢長安城國家大遺址保護特區分局
肖青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城鄉規劃法制宣傳教育和建設、行政訴訟和複議、城鄉規劃督察、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管理、勘察測繪成果應用及管理;負責局駐信訪接待中心工作;協助王楨同志做好用地處工作;協助叢遠飛同志做好容積率專項治理及規劃許可評估工作。
分管:政策法規處、局駐市信訪接待中心、市勘測院
聯繫:西安高新技術開發區規劃分局、住建部及省廳督查員
席保軍:總規劃師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城市景觀、城市雕塑的規劃管理、全市村鎮規劃管理和城鎮建設等工作;負責統籌全局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劃設計方案招標管理等工作;負責市規委會、市雕委會日常管理工作;協助王楨同志做好總工辦工作。
分管:景觀環境規劃處、村鎮處、信息中心
聯繫:國際港務區規劃分局、市轄縣建設局
王楨:巡視員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城鄉規劃編製和組織實施工作、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及綜合協調工作;負責中國名城委西北片區聯絡處及行業學會、協會相關工作。
分管:總工辦、用地處
聯繫:省、市各相關協會、學會
陳道麟:副巡視員
分管:蓮湖分局、雁塔分局、規劃展覽館
聯繫:曲江新區規劃分局、大興新區和土門地區規劃管理部門
孫震海:副巡視員
職責:協助局長負責全市違法建設查處及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碑林區、灞橋區範圍內建審、規劃管理、違法建設查處工作;負責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西安創建活動、創新社會管理工作、安全生產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分管:規劃監察隊、碑林分局、灞橋分局
聯繫:滻灞生態區規劃局、紡織城綜合發展辦公室規劃管理部門
(一)設立西安市規劃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曲江新區分局、滻灞生態區分局、閻良國家航空高技術產業基地分局、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分局、國際港務區分局,分別掛“西安市××規劃監察隊”牌子,處級建制,編製控制數5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分局受市規劃局、管委會雙重領導,人、財、物以管委會管理為主,業務工作受市規劃局領導,分局領導由管委會提名,市規劃局與管委會共同考察,市規劃局任免。
(二)違法建築查處方面的職責分工。經規劃局批准但未按照規劃規定修建的違法建築,由規劃局牽頭負責查處,城管執法局等部門配合;未經規劃局批准擅自修建臨街建築物、構築物等由城管執法局負責查處。建立違法建築查處協作配合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