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鳳雅

眼癌去世女童

王鳳雅(2015年—2018年5月4日),女,家住河南省太康縣,2017年9月,2歲半的她被診斷出患有視網膜母細胞瘤。因王鳳雅的家庭無法承擔巨額治療費用,其父母通過網路募捐平台向社會求助,並得到了網友的慷慨相助。

2018年3月,有人曝料善款並未用於救治王鳳雅。某自媒體發布的文章《王鳳雅小朋友之死》還聲稱,王鳳雅父母用募得的15萬善款帶著兒子去北京治療兔唇,卻放任女兒的眼病不斷惡化,以上說法均為謠言。

經警方調查確認,王鳳雅家屬本次募集的善款主要通過水滴籌,獲取善款額為35689元,另外通過網友微信紅包、火山小視頻直播打賞獲取善款2949元,共計38638元。

2019年8月14日,眼癌去世女童王鳳雅家屬起訴陳嵐名譽侵權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2月2日,河南眼癌女童親屬起訴作家陳嵐案一審宣判。12月27日晚10時許,作家陳嵐通過微博發表對小鳳雅事件的道歉聲明。

背景信息


王鳳雅
王鳳雅
視網膜母細胞瘤是一種從視網膜開始發展的惡性腫瘤,常見於5歲以下兒童,初期癥狀表現為斜視弱視青光眼等,通過患兒的眼睛,可以看到光斑吞噬黑瞳,直到形成“貓眼”。視網膜母細胞瘤也是治癒率最高的癌症之一,按照美國腫瘤協會的數據,95-98%的患病兒童能夠康復,超過90%的患者能存活至成年以後。中國的數據略低,但5年生存率也可以達到80-85%。

人物事件


2017年9月,2歲半的王鳳雅被診斷出患有視網膜母細胞瘤。確診后,她的媽媽楊美芹在多個平台展開眾籌,呼籲網友為女兒捐款。在其中一條募捐視頻中,可憐的鳳雅艱難地轉向媽媽的鏡頭,呼喊了一聲“救我”,催人淚下。
在善心人士的幫助下,救助小鳳雅的善款到賬了,但孩子的病情也在一天天地惡化中,在楊美芹公開發布的照片中,孩子的右眼已經整個脫出眼眶。

謠言風波


2018年4月9日夜裡11時53分,一位微博ID為“作家陳嵐”的女士,在新浪微博實名報警。她在微博中稱,“王鳳雅疑似被親生父母虐待致死”。此外,她在當日發布多條微博,聲稱王家家屬騙捐、重男輕女。
陳嵐與大樹公益關係曖昧。陳嵐是公益組織“小希望之家”的創始人。據宇琪稱,他從2014年起在“小希望之家”做公益,之後隨“小希望之家”團隊一起併入大樹公益。此後,他做公益時需要填報的《困難兒童費用申請表》的抬頭由小希望之家變為大樹公益。
但宇琪稱,4月9日,他在王鳳雅家中從事志願活動期間,從未向大樹公益提及王鳳雅“遭遇虐待”的任何信息,僅僅彙報了王鳳雅已死亡的消息。
從這一天起,王鳳雅的母親楊美芹被網友貼上“惡毒母親”“詐捐”等標籤。她接到無數個電話、簡訊,謾罵、詆毀紛至沓來。她去張集鎮時,有陌生人拉住她問,“你是不是虐待孩子?”此後很多天,她不敢走出家門。
王太友還見到兒媳楊美芹買過一瓶農藥和一瓶安眠藥。此後,他讓楊美芹關掉手機,不要再接收那些謾罵她的信息。但幾天之後,楊美芹還是忍不住打開了手機。此外,王太友讓家人、村支書盯住楊美芹,以防她做出過激行為。
陳嵐實名報警的第二天,張集鎮公安、婦聯、民政部門介入此事。據王太友稱,在政府部門的說服下,王太友帶已經奄奄一息的王鳳雅,去了張集鎮衛生所。隨後,又組織了縣裡的醫生來進行“專家會診”。隨後,王鳳雅被救護車送往太康縣人民醫院,到了太康縣醫院,太康縣人民醫院的醫生建議轉院去周口市的醫院。王太友要求如果轉院,必須去鄭州,“那時的感受就是死也要死在省醫院,為了洗脫網上罵我的那些罪名。”時隔一個月,王太友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憶當時的心境。
但在救護車趕至鄭州時,河南省腫瘤醫院並未接收。王太友記得,救護車一度停在鄭州的大街上,無處可去。
他們又去了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對方可以接收,但要進ICU病房。楊美芹說,得知在重症監護室去世,需要進太平間、火化,以及每天費用1萬元時,她選擇放棄。那天夜裡,王鳳雅又被送回溫良村的家中。
4月12日,大樹公益志願者白夢雪來到王家。她帶來一份救助協議,希望將王鳳雅帶到北京、上海的醫院治療。
“經過了那麼多醫院拒絕接收,已經對治好孫女不報任何希望了。”王太友說,但他還是與白夢雪進行了談判,原因是“在大醫院去世才能還我們清白。”
他對白夢雪提出諸多要求,其中一條是“醫院必須在鄭州”。王太友說,“之前已經去過一次北京了,再去北京、上海,誰知道他們會不會騙我? ”
也是因為這一條款,白夢雪放棄了救助協議的簽署。在她事後發布的微博中稱,簽署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更好治療,如果拒絕在北京、上海就醫,有違協議初衷。
其間,白夢雪與王鳳雅家屬發生肢體衝突。據王太友稱,衝突是在白夢雪用手機拍照期間,王鳳雅的奶奶前去阻攔時發生的,王鳳雅的奶奶也被推倒在地。《中國新聞周刊》致電白夢雪,對方拒絕回應。
作家陳嵐4月13日發布的微博中,將這次雙方的肢體衝突描述為白夢雪“被其父母毆打、暴打”。
紛擾的輿論聲中,王鳳雅於5月4日在張集鎮衛生院去世。得知死訊那一刻,王太友給張集鎮政府和派出所打去電話,讓他們證實王家沒有虐童。王鳳雅下葬前,公安人員將王鳳雅穿好的壽衣扒下來,正面、反面對身體拍照,以證實王家不存在虐童行為。
2018年9月4日,王鳳雅母親楊美芹已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起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當天法院已經立案受理。對此,作家陳蘭在微博上公開回應說,並不存在造謠,願意通過法律釐清事實。
2019年8月14日,眼癌去世女童王鳳雅家屬起訴陳嵐名譽侵權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王太友、楊美芹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被告陳嵐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2019年11月29日,王鳳雅家人起訴微博大V作家陳嵐侵犯名譽權的案件將於12月2日下午在該院宣判。
2019年12月2日,河南眼癌女童親屬起訴作家陳嵐案一審宣判,判令被告陳嵐在其實名認證的“作家陳嵐”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楊美芹書面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元、律師費5000元;駁回原告王太友(王鳳雅爺爺)的全部訴訟請求和楊美芹的其他訴訟請求。
2019年12月27日晚10時許,作家陳嵐通過微博發表對小鳳雅事件的道歉聲明。

詐捐真相


對於善款去向,王太友列了一張花銷明細,包括“奶粉11000元”、“拍片3000元”等。但《中國新聞周刊》沒有見到全部花銷憑證。王太友稱,一部分收據在公安機關手中。這些善款用於王鳳雅治療、食品、玩具等。“孩子有什麼要求都盡量滿足,讓她吃好喝好,比如奶粉是200元一罐的。”
此外,王鳳雅家人未用善款為兒子治療唇齶裂。嫣然天使基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楊美芹的兒子飛飛赴京治療時間為2017年4月,費用全免。而王鳳雅被診斷為眼癌的時間已是6個月以後。

央視評論


一個三歲孩子的離世,讓人嘆息、揪心,但公眾和媒體的注意力顯然並不在此。事件曝出后,受捐者覺得委屈萬分,後悔當初選擇網路求助;而對於捐助者來說,雖然後來證明沒有被騙捐,但很多人的內心深處恐怕對網路慈善的信心又少了一分。這樣一個雙輸的結果,值得各方反思。
一些自媒體發文質疑王鳳雅父母詐捐,將原本籌來救女的善款“挪用”去給兒子治唇齶裂,其“重要證據”僅僅是一個朋友圈截圖:王鳳雅母親在朋友圈曬出的一組帶兒子在北京某醫院照就診的照片。后經證實,給兒子進行唇裂手術的費用是由另外一家基金會資助,和給女兒治病完全是兩碼事。
一些網路事件,往往都是“結論先行”,人們根據一些信息的片段就得出結論,然後“義憤填膺”地進行口誅筆伐。這一方面固然需要有關機構和個人及時澄清,以正視聽;但另一方面也要求廣大網民擦亮雙眼,在加入“討伐”的隊伍之前,先讓理性“多跑一會兒”,追一追事實,等一等證據。而對於作為傳播重要節點的自媒體,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在發聲時務必慎重。
中國人從來都不缺乏善心,需要的是良好的慈善機制和社會氛圍。這一起事件再次告訴我們,善心經不起一次次消費。唯有各方共同努力,在捐助者和和求助者之間建立起相互信任。而這本身就是一種善,也是在為中國慈善奉獻愛心。

開庭審理


眼癌去世女童家屬訴作家陳嵐名譽侵權開庭,下午將繼續審理
2019年8月14日,眼癌去世女童王鳳雅家屬起訴陳嵐名譽侵權案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原告王太友、楊美芹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被告陳嵐及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
王鳳雅家屬的訴訟請求包括判令被告陳嵐在河南的《大河報》、上海的《東方早報》(現“澎湃新聞”)《新民晚報》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複名譽;在其實名微博上公開置頂道歉聲明,並且置頂不少於兩個月時間;賠償原告經濟損失8萬元、醫療損失3130元、精神損失費5萬元等。
在本次庭審中,原告代理律師表示訴訟請求有所增加,要求被告賠償新增的精神疾病治療費用4632元。
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被告陳嵐代理律師認為,王太友作為王鳳雅的爺爺,並非其監護人,陳嵐認為只有王鳳雅的監護人即父母負責捐款的支配和使用,所以王太友不是其針對的對象,不應作為此案中名譽受損的人存在。
陳嵐代理律師還表示,陳嵐微博發表言論符合事實,並且相關微博已刪除,不存在“持續侵權”,並且主要侵權存在於微信自媒體“有槽”發表的《王鳳雅小朋友之死》一文中,陳嵐並未轉發此文。對於原告要求被告在紙媒上賠禮道歉的訴請,被告方不認為自己存在侵權,並表示即使存在侵權,由於陳嵐從未在紙媒上發布相關信息,也應在原有範圍內即網路上消除影響,而非紙媒。
陳嵐代理律師還認為,楊美芹的精神損失費和醫藥費缺乏相應依據,其僅提供了鄉鎮醫院蓋章的“抑鬱自評量表”,並無量化指標證明重度抑鬱。僅提供手寫收據而無病歷、處方資料。另外其還懷疑原告方3萬元律師費超過行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