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湖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
湖北京辦以“三個服務”(為湖北發展服務、為人民群眾服務、為首都穩定服務)為宗旨,努力構建“一主兩翼”(以駐京群眾工作和政務聯絡為主體、以資產監管經營和接待服務為兩翼)的工作格局。
湖北京辦下轄北京湖北大廈有限責任公司。湖北大廈是一家集寫字樓、客房、餐飲、娛樂、購物於一體的四星級飯店。湖北大廈位於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36號。東鄰國家氣象局,西依風光秀麗的紫竹院公園和國家圖書館,北靠軍藝、民大、人大、北舞等著名學府。這裡地理位置優越、交通十分便利,是湖北人在北京的家。
湖北京辦主要職責:
一是根據省委、省政府授權,代表湖北同中央、國家機關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聯繫,協助辦理有關政務工作。
二是加強同在京各科研教育部門、本省在京單位和企業以及在京湖北籍知名人士的聯繫,為湖北發展服務。
三是搜集、整理有關信息,為湖北發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為省領導決策和省直機關提供信息服務。
四是負責省級領導和省級領導機關在京公務活動的接待工作。
五是負責省政府在京投資的國有資產的監管和經營工作。
六是負責湖北到北京上訪人員的勸返和調解工作。
七是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湖北省委省政府駐京群眾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駐京群工辦)與湖北京辦合署辦公,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運作。省駐京群工辦是省委、省政府以及省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眾性事件領導小組的駐京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是負責組織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在京群眾工作的方針政策、決議和決定。
二是代表省委、省政府就在京群眾工作等有關事宜負責聯絡中央國家機關以及北京市,積極做好我省在京群眾工作。
三是負責領導全省在京群眾工作有關事宜的處置,對全省各市州在京群眾工作事宜進行組織、指揮和協調。
四是負責與省直有關部門和各市州建立涉及群眾工作的情報交換和信息溝通機制。
五是負責督辦、檢察、考核各市州、省直各有關部門駐京群眾工作的落實情況。
六是負責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辦公室
負責協調辦事處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秘書、文書、檔案、機要通訊、保密、督查和會務工作;負責京辦的房產管理、後勤工作;負責京辦的網路建設、維護及網頁更新工作;負責京辦機關的車輛管理工作;協助有關處室聯繫和協調省內各市州、直管市駐京機構的有關工作;負責京辦的信息工作;負責京辦的大事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聯絡處
負責同中央機關、國家機關、軍隊及北京市委、市政府的聯絡工作;負責同在京的科研、教育、金融等部門的聯絡工作,協辦技術、人才、資金的引進工作;負責聯繫在京湖北籍和曾在湖北工作過的領導同志和知名人士,承辦具體服務工作;負責聯繫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機構及國外企業在京代表處,在京其它有關企業等單位,承辦湖北形象推介、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省級領導在京政務工作的聯絡、組織及協調、跟蹤服務工作;保持與我省各市、州駐京聯絡處及省直單位、省內企業、高校駐京辦事處的經常聯繫,形成在京聯絡工作的合力;保持與在京創業的湖北籍企業家的聯繫並提供相關服務;籌備並承辦重大節日的慰問、聯誼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接待服務處
負責省級領導同志在京政務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包括擬定接待方案,組織協調安排落實迎送、食宿、票務等事項;負責在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和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習的湖北省學員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到京政務活動的省直有關部門領導及相關人員的接待服務工作;會同有關處室擬定公務招待費經費預算,經批准后具體組織執行。完成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財務資產管理處
負責京辦日常財務工作,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定期編製、報送相關財務報表;負責京辦及所屬單位資產管理工作,擬定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管理及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編製單位預算及決算報表工作,協助京辦領導落實有關財政經費;負責京辦財務收支的審核工作,參與本辦大型維修、大宗購買業務,並從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負責提出本辦財務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方案,負責組織財會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辦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保護國家財產;組織起草京辦有關財務管理方面的制度、辦法,並具體落實;協助京辦領導對本辦的業務發展、基本建設投資及其它重大報告做出決策,參與重大經濟協議的研究和審查;負責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經濟核算及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參與並派出專門人員加強北京湖北大廈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監管工作,並對派出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聯繫、組織京辦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完成京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6、黨務人事監察處
承擔京辦黨委秘書工作,負責以黨委名義印發的文書、黨委會議的會務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檢查落實工作;負責黨委民主生活會的具體辦理工作;負責省駐京黨委、駐京工會、駐京團委的日常工作;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的日常工作;負責京辦機關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和職稱、技術等級考核、評定以及教育培訓、出國培訓考察有關工作;指導北京湖北大廈有限責任公司人事勞資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7、總值班室
負責京辦、駐京群工辦的值班工作,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保證與中央國家機關及北京市有關部門、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相關部門的聯絡暢通,保證駐京群眾工作、在京公務接待工作的聯絡暢通;負責與我省各市州駐京群工辦的聯絡工作,協調各市州駐京群工辦處置我省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的接訪勸返工作;負責來電來文的整理和按程序上報工作;負責省駐京群工辦信息資料的收集、匯總、分析、統計、編報、傳遞和整理歸檔工作;負責省駐京群工辦的會務工作和會議資料、情況通報等的編寫、發送和整理歸檔工作;負責節假日的值班安排和具體落實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應急處
負責處理本省在京群體性事件、突發情況和非正常上訪;負責與國家信訪局及中央國家機關和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聯絡及信息溝通,協調處理本省群眾進京非正常上訪中遇到的複雜問題;負責在京接訪勸返工作的具體組織、指揮和協調;負責組織全省各市州駐京群工辦在京重點敏感地區、重點部位的值守和巡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9、綜合處
負責協調有關方面為本省在京勞務群眾提供維權服務;負責協調有關方面為本省在京困難群眾提供幫助;負責綜合研究駐京群眾工作相關政策措施;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湖北省駐京單位黨委
制定黨委工作計劃,指導各黨支部搞好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按照上級黨組織部署的中心工作,結合湖北省駐京單位黨的工作實際,提出具體貫徹意見並組織落實。負責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各黨支部抓好黨員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學習,重點抓好各辦事處(聯絡處)正、副主任和黨務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及時傳達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國管局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並組織好學習與貫徹落實;加強黨的組織生活的管理。指導各黨支部圍繞各辦事處(聯絡處)中心任務開展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各辦事處(聯絡處)行政工作的順利完成提供思想和組織保證。認真抓好黨支部建設,督促各黨支部做好換屆選舉和增補委員的工作,審查批准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對專兼職黨務幹部進行培訓。堅持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嚴格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和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制度。負責對省內各辦事處(聯絡處)發展黨員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黨支部發展對象的培訓以及接收預備黨員、預備黨員轉正的審批工作。加強管理、分類指導,總結和推廣各辦事處(聯絡處)黨建工作先進經驗。按照《黨章》、《準則》和黨內其它法規,對處以上幹部,特別是各辦事處(聯絡處)主任進行有效監督,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搞好廉政勤政建設,對群眾舉報信函和來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及時處理,並按分管許可權督促有關部門查處。對湖北省駐京單位共青團組織實施領導,定期聽取工作彙報,研究青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支持共青團組織獨立地開展工作。
11、湖北省駐京單位工會聯合會
根據新時期駐京單位的職能和整體工作思路,完善駐京工會管理體制,健全基層工會組織,制定適宜駐京單位工作特點的工作計劃和具體落實措施;根據“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總要求,切實開展維權活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組織職工開展健康文明的體育活動,活躍職工群眾文化生活;負責駐京單位工會會員的教育和管理;負責駐京工會會費的收繳和管理;加強與上級工會組織的聯繫,積極爭取上級工會的支持;完成駐京單位黨委及上級工會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12、經費審查委員會
協助工會做好工會經費的收集和管理工作,管好工會財產;監督工會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紀律和法律規定,以及上級工會的各項財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合理使用工會經費;審查工會預算、決算和編製是否正確合理;督促、檢查工會按規定報告工會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做好調查研究,對工會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意見或建議;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向同級工會委員會和上級工會報告工作。
13、共青團湖北省駐京單位委員會
共青團湖北省駐京單位委員會(以下簡稱“駐京團委”)是在湖北省駐京單位黨委、國管局辦管司團委領導下的駐京單位團組織。駐京團委工作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用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思想統領團委工作,根據新時期駐京單位的職能定位和整體工作思路,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履行如下工作職能:加強我省駐京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青年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斷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帶領團員青年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充分調動和發揮青年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開展適合青年特點的活動,關心青年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為青年服務,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代表和維護青年的合法權益。
湖北京辦編製37名(省駐京群工辦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監察專員1名;辦公室5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聯絡處3名(處長1名,副處長1名);接待服務處4名(處長1名,副處長1名);財務資產管理處4名(處長1名,副處長1名);黨務人事監察處4名(處長1名,副處長1名);總值班室5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應急處4名(處長1名,副處長1名);綜合處3名(處長1名,副處長1名)。綜合服務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所需人員實行聘任制。
湖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黨組書記:隋春龍
湖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紀檢監察專員、黨組成員:張鄂萍
湖北省委省政府駐京群眾工作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湖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黨組成員:周立亞
湖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主任、黨組成員:何勇
湖北省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副巡視員:黃丹昱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36號 郵編: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