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憲

明代大臣

王憲,弘治三年進士。歷知阜平、滑二縣。召拜御史。嘉靖四年(1525年)任三邊總制期間,帶領將土多次打敗邊寇,受嘉獎。

人物簡介


王憲,字維綱,明弘治三年(1490年)進士,曾任阜平縣滑縣知縣,奉召進京拜為御史。明正德年間,先後任大理寺丞、右僉御史、右副都御史等職,曾奉旨巡撫遼東,歷經鄖陽、大同等地。在應州抵禦外寇有功,封戶部右侍郎,賜封其子為錦衣百戶。明武宗朱厚照南征,命其率戶、兵、工三部侍郎督理軍儲有功,升代兵部尚書。嘉靖四年(1525年)任三邊總制期間,帶領將土多次打敗邊寇,受嘉獎。不久升任兵部尚書兼督團營。數年後告老歸里。卒后贈少保,謚康毅。 《明 史》卷一百九十九 列傳第八十七記載。

生平經歷


王憲,弘治三年進士。歷知阜平、滑二縣。召拜御史。正德初,擢大理寺丞。遷右僉都御史。清理甘肅屯田。進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歷鄖陽、大同。以應州禦寇功,廕錦衣,世百戶。遷戶部右侍郎,改撫陝西,入為兵部右侍郎。近畿盜起,偕太監張忠、都督硃泰捕之,復以功廕錦衣。武宗南征,命率戶、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軍儲。駕旋,以中旨代王瓊為兵部尚書。世宗即位,為給事中史道劾罷。
嘉靖四年,廷推鄧璋及王憲為三邊總制,言官持不可,帝竟用王憲。部將王宰、史經連敗寇,璽書褒諭。吉囊數萬騎渡河從石臼墩深入,王憲督總兵官鄭卿、杭雄、趙瑛等分據要害擊之,都指揮卜雲斷其歸路。寇至青羊嶺,大敗去。五日四捷,斬首三百餘級,獲馬駝器仗無算。帝大喜,加王憲太子太保,復予一子廕。至是,凡三廕錦衣世百戶矣。中官織花絨於陝,王憲請罷之。又因九廟成,請釋還議禮得罪者,頗為士大夫所稱。張璁、桂萼欲用王瓊為總制,乃改王憲南京兵部尚書。已,入為左都御史。朔州告急,廷推王憲總督宣、大。王憲不肯行,曰:“我甫入中台,何見驅亟也。”給事中夏言、趙廷瑞劾王憲託疾避難,復罷歸。
未幾,帝追念王憲,召為兵部尚書。小王子入寇,條上平戎及諸邊防禦事宜。又請立京營分伍操練法,諸將不得藉內府供事,規避營操。帝皆嘉納。舊制,軍功論敘,有生擒、斬首、當先、殿後、奇功、頭功諸等,其後濫冒日多。王憲定軍功襲替格,自永樂正德,酌其輕重大小之差,臚析以上。詔著之《會典》為成式。尋兼督團營。西番諸國來貢,稱王號者百餘人。王憲與禮臣夏言等請如成化、弘治間例,答敕止國王一人,仍限貢期、人數。議乃定。
大同兵變,王憲初言首亂當誅,余宜散遣。而大學士張孚敬與總督劉源清力主用兵,王憲乃不敢堅前議。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內侵,請別遣大臣御北寇,己得專攻城。王憲亦議從其奏,論者多尤憲。會帝悟大同重鎮,不宜破壞,乃寢其事,亂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數年,王憲引年歸,卒。贈少保,謚康毅。子汝孝,副都御史。

親屬成員


兒子:王汝孝,官至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