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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傑

河南省三門峽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

李傑,男,漢族,1962年1月生,河南夏邑人,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畢業,本科學歷。

曾任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三門峽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人物履歷


1979年02月至1980年12月,河南省人民警察學校學習;
1980年12月至1986年07月,河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技術員;
1986年07月至1989年03月,河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秘書科副科長;
1989年03月至1990年02月,河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正科級偵察員;
1990年02月至1996年05月,河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秘書科科長;
1996年05月至2000年12月,河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副處長;
2000年12月至2004年07月,河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政委;2004年07月至2007年09月,河南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政委(其間:2003年08月至2005年12月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法律專業學習);
2007年09月至2012年08月,河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正處級);
2012年08月至2017年01月,河南省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副廳級);
2017年01月至2017年02月,提名為河南省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人選;
2017年02月至2020年06月,河南省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三門峽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工作分工


負責公安、國家安全、民政、司法、城市管理、安全生產、信訪、食品藥品安全、人防等方面的工作,聯繫軍分區。
分管和聯繫單位:公安局、國家安全局、民政局、司法局、城管執法局、安全監管局、信訪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人防辦。

任免信息


2017年6月14日,三門峽市七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大會。選舉李傑為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20年6月29日,三門峽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接受李傑辭去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20年6月29日,三門峽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免去:李傑的三門峽市公安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