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城市衛生局

興城市衛生局

4、制定衛生執法監督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7、執行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4、醫政科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工作目標,以及疾病防治、初級衛生保健社區衛生服務、衛生人才培養等單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組織指導全市急慢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的防治和婦幼衛生工作。
3、依據衛生法規標準,對食品、社會公共衛生、勞動衛生、學校衛生行使監督職權,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質量等實行監測;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實行醫務人員資格認可和醫療機構許可證制度。
4、制定衛生執法監督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5、制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全市重點醫學研究計劃。
6、貫徹實施黨的中醫政策,繼續發揚祖國醫藥學遺產、發展中醫醫療、教育、科研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
7、執行和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8、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9、對全市衛生技術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10、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各項政務管理工作制度;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提案承辦、信息、檔案管理、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全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
2、人事科
研究擬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按有關規定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幹部任免、職稱聘任、工人晉陞等及醫學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工作,做好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3、預防保健科
制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疾病監測疫情報告及其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依法監管傳染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和食品、環境、放射、學校、職業衛生工作;組織協調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對衛生執法進行監督,負責衛生監督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組建全市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衛生應急預案,組織制定預案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案;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救治工作;擬訂全市婦幼衛生工作規劃、指導全市婦女保健、兒童保健業務,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審批、驗收鄉鎮愛嬰醫院;組織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律法規。
4、醫政科
承辦全市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和執業許可,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註冊;審查醫療廣告;組織進行醫療服務質量監督管理與評價;協調處理醫療糾紛;協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緊急醫療救護。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醫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工作;負責全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制訂社區衛生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
5、計財科(含統計科)
管理全市衛生統計信息工作,做好審計計劃、報告、總結等工作,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督、檢查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維護財經秩序;負責對局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6、紅十字會辦
宣傳紅十字會的宗旨、性質和任務;積極發展會員,建立志願工作者隊伍;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開展救助活動,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積極參與,推動無償獻血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
7、愛衛辦
宣傳和貫徹有關愛國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統一規劃和部署本行政區域的愛國衛生工作;指導、監督、檢查、評價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愛國衛生工作;動員和組織全社會成員參加除害防病的社會衛生活動;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