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能力
音樂能力
音樂能力是指先天具備以及後天通過學習獲得的感知、理解、表現和創編音樂的能力。它包含對音樂的感知辨別能力、對音樂關係的理解能力、對音樂技能的表現和運用能力。
音樂能力有三種:①音樂感受力;②音樂的節奏感;③音樂記憶和表現能力。
①音樂感受能力,包括音樂聽覺和情緒感受兩部分。如果先天缺乏聽覺當然不可能有所感受。音樂聽覺的要求比語言聽覺高,能聽出音的高低,音的方向是漸高還是漸低的,例如C調中123就是漸高,321就是漸低。音的組成是1個、兩個、3個還是4個,如C調中1是單音,13是雙音,135是3個音,135i是由4個音組成的。區分音的組成即是有鑒別和弦能力,和弦有許多種組成,有些使人感到是音樂小段或成段的終止,有些使人感到還要繼續。區別音的組成要經過一段訓練,有些孩子通過短期訓練就能掌握,另一些孩子雖然學習了相當時間還不能掌握。有人對變調非常靈敏,有些人竟完全不能覺察,這是音樂感受能力不同所致。
某種音樂對一些人是一種享受,而對另一些人是討厭的噪音,這是感受的選擇性問題。音樂是一種不用翻譯的語言,有時使人躍躍欲試,翩翩起舞;有時催人淚下,有時像暴風驟雨,有時像旭日東升。音樂使人產生的感受大致相仿但程度不同,有人如醉如痴十分投入,有人卻平平淡淡。
有人認為音樂感受能力完全是先天遺傳的,不能改變,但現在經研究證明它會在培養下漸漸提高。例如區別半音和變調的能力,如果在3歲之前經常聽到有半音的音樂或伴奏,或者隨琴唱出半音和變調,這種能力會固定下來終生享用。如果3歲之前缺乏這種培養,過了7歲就難以再學會這種本領。辨別和弦能力與後天培養更有密切關係,不過年齡要求可以放寬。
孩子的音樂感受能力受父母影響很大,父母喜歡京劇孩子也很會欣賞,孩子會隨著學習各種唱腔和表演。父母喜歡古典音樂、歌劇、流行音樂,也同樣會影響孩子。當父母有感受時會從表情和言語中流露出來,就會引導孩子進入境界。難怪有些孩子在音樂中引出種種幻想,如同置身其中,在聽的過程中臉部表情和動作都有種種變化。缺乏音樂環境長大的孩子不可能有這些體會。
②音樂的節奏感,音樂中有些聲音的強弱和時間長短有周期性規律的變化,構成音樂的節律,在樂譜中將幾個音符納入1小節之內。旋律每小節有兩拍、三拍、四拍不等。在每小節的頭一個音往往成強音,第二或第二三個或第二四個成為弱音構成了節拍。有些孩子很快能識別旋律為二拍、三拍或四拍的,另一些孩子就不能。由於較快識別旋律的節拍就便於將自己會唱的歌譜寫出來。音符節拍還分全音,1/2,1/4,1/8,1/16,1/32等,休止符也有時間之別。很快識別節拍的孩子就善於視唱,能看譜按節拍唱出旋律,對學習聲樂和彈奏樂器都十分方便。
節奏感是先天的還是學來的?聽旋律拍手打拍子誰都會,似乎並不難學。當然完全不學習是根本不可能懂得樂譜上的節奏和自己譜寫曲子。但是有些孩子學習和掌握得很快。另一些孩子學了幾年鋼琴也還不能掌握,時常在節奏上出錯而影響進度,要彈出自己會唱的曲子有時也感到困難。
③音樂記憶和表現能力。孩子們都喜歡學唱別人會唱的歌,也會跟著收音機和電視唱歌。當聽到旋律馬上就想起這是什麼歌,曾在哪裡聽到過,這些都是音樂記憶。音樂記憶力好的人學習就會十分方便。有一位盲人,她用左手讀譜右手彈鋼琴,馬上就將旋律記住。再用右手讀譜左手彈伴奏之後,兩手就能彈奏。因為她沒有視力的幫助,全靠記憶,這種本領就形成了她學新譜子的習慣。音樂記憶除了記住旋律和伴奏外,身體肌肉的慣性配合也很重要。在演奏時往往全身心地投入,肌肉順勢地活動。在熟練時成了自然而流暢的動作,這就是調節肌肉的神經系統受記憶的支配稱為熟能生巧。無論唱歌、演奏、指揮、作曲都要經過練習,使之熟能生巧,才有了音樂表現能力。有些孩子唱歌走調,從聽覺到聲帶肌肉的控制都欠協調。輪唱和幾部合唱也是一種能力,有些孩子唱歌隨大流,不能堅持自己的聲部獨立地唱歌或演奏,以致不能參加團體的合唱活動,因此能否堅持自己的聲部獨唱也是考驗表現能力的一個方面。有些性格懦弱的孩子不敢堅持,可以通過練習而得到改正。
即興作曲是更有意義的音樂表現。音樂感受力良好的人作曲變化多,有感染力。音樂記憶好的人易於借用記熟的旋律作曲,多和快但質量不高。節奏感不強就難以譜曲。兒童涉世不深易於幻想。皮亞傑(瑞士心理學家)稱之為運算前期或觀念形成前期的2~4歲兒童常以自己的想法看待事物,認為萬物都有靈性,太陽和星星都會笑也會哭,萬物都有感情,所以童話才有詩意符合兒童的思維方式。這個時期兒童隨著幻想即興作曲,如果得到大人的鼓勵,把曲子譜寫下來,孩子的作曲能力就能得到發展。例如音樂神童莫扎特3歲彈鋼琴,5歲作第一首鋼琴曲《G大調小步舞曲》得到父親的讚揚,給以鼓勵和幫助,18歲時作一部有四個樂章的交響曲29號。他只活了35歲,最後一個《安魂曲》還沒有完成,由他的學生根據留下的手稿續完,他一生留下了許多偉大的作品,至今仍風行於全世界。
兒童天生就具有熱愛和探索音樂的傾向,這種自然的傾向由於後天非自然的強化和訓練,大多無法繼續保持,往往被限制乃至被扼殺。目前,不少教師注意到了培養幼兒音樂能力的重要意義,積極引導幼兒參與音樂活動,力求把活動組織得生動活潑,但對音樂能力的認識還不夠,對幼兒的指導也顯欠缺。如何培養幼兒的音樂能力呢?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努力。
一、確立幼兒的主體地位是培養幼兒音樂能力的前提 長期以來,在音樂教學中,教師在設計和實施音樂活動時,一直都處於主動地位,並往往把眼光放在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傳授上,關注的是“教什麼”,而對於發展幼兒的音樂能力,卻只能採取“望天收”的策略。轉變觀念,確立幼兒主體地位,使原來音樂教學中的師生關係發生了根本改變,將幼兒從被動的知識接受者改變為一個主觀能動的人,都是做到“導而不包”,而更多的是為幼兒創造性的學習提供時間和老師的指導下提高。例如,學習韻律活動,可先從幼兒的角度出發引導他們先欣賞音樂、感知音樂的節拍、風格、動作特點等,然後要求幼兒按個人的理解自由表現,教師在一旁指導提示,以提高動作的準確性和質量,發現好的動作,及時表揚和推廣學習,這樣不僅發展了幼兒的音樂表現力和創造力,而且有利於幼兒自尊心與自信心的形成,使幼兒園通過音樂教育在智力、情感和社會性等諸方面得到健康發展。
二、創設豐富的音樂環境是培養幼兒音樂能力的重要條件 幼兒的音樂能力取決於他們學習、生活環境的“音樂性”的程度,有計劃的教育工作和環境的刺激與啟迪,可以促進幼兒音樂能力的最初發展。曾有資料報告:在非洲奈及利亞的亞拿人中,母親讓生下來還不到一周的嬰兒去接觸音樂和舞蹈,父親為子女製作小樂鼓,孩子到了2歲時便進入了能學到許多基本技巧(其中包括唱歌、跳舞、演奏樂器)的圈子,5歲的亞拿人就可以唱800首歌曲,能演奏好幾種打擊樂器,還能做幾十種複雜的舞蹈動作。這與其說是天賦的作用,不如說環境的因素更重要。為此,幼兒園、家庭都應儘可能地為幼兒創造學習音樂的良好環境。例如:幼兒在活動時,給他們聽一些歡快活潑的音樂,使他們玩得高興、開心;吃飯時聽些優美的音樂,使之心情舒暢,增進食慾;還可在活動室開闢音樂區,充分利用課餘時間訓練幼兒聽音、發音和對音樂節奏的反應能力,還可以把液體裝在瓶子或杯子里自製樂器,給幼兒帶來愉快的創造性經驗,提高幼兒的審美能力。
三、各種有趣的遊戲活動是培養幼兒音樂能力的有效手段 愛好音樂是人的天性,有趣的音樂活動能激發幼兒學習的慾望,使其產生積極、愉快的情緒,充分發揮想象,表現出他們不同的感受和創造。因此必須把音樂同他們的生活、玩溶為一體,通過唱唱、跳跳、動動、玩玩的遊戲活動輕鬆愉快地學習。如在小班階段,一般選擇有摹擬聲的歌曲。這些貼近生活、易於理解且富有節奏的響聲、叫聲,最適合年齡小的孩子。對於年齡稍大的中、大班幼兒,他們對音樂作品的理解力明顯增強,一些童話故事般的歌曲如“龜兔賽跑”、“小熊請客”,與動物相關的歌曲“小燕子”、“數鴨子”,以及邊唱邊遊戲的歌曲“蝴蝶找花”、“丟手絹”等歌詞形象、口語化強、容易用動作表現的音樂作品,往往讓幼兒情不自禁地邊唱邊表演,邊唱邊遊戲,從而,激發幼兒對音樂的興趣。四、歌曲和舞蹈是培養幼兒音樂能力的主要途徑 音樂是最易於表達、激發情感的藝術,也是進行品德教育的有力手段,只要我們巧妙利用音樂的教育原則,從點點滴滴做起,就會取得潛移默化的教育效果。幼兒歌曲中的歌詞均以具體、形象的語言表達一定的思想感情,弘揚“真、善、美”,讓幼兒在唱唱跳跳中受到生動、形象的思想教育。如小班歌曲“對不起,沒關係”,以輕快的節奏、淺顯易懂的語言,讓幼兒在邊唱邊表演中理解了歌詞的內涵,掌握並學會了“大的蘋果分給你,小的留給我自己”,體驗到謙讓能給別人帶來快樂;從“好媽媽”的歌聲中懂得了媽媽工作的艱辛,我自己的事情應該自己做,不能麻煩好***道理;在舞蹈“拾稻穗”中懂得了要珍惜糧食,養成熱愛勞動的好品質。可見,美的音樂能自然而然地發揮教育功能,尤其在品德教育方面,與刻板的說教相比,常會收事半功倍之效。五、提高教師自身素質是培養幼兒音樂能力的根本保證 作為素質教育的實施者----教師,在具有正確的審美意識和過硬的音樂技能的同時,還應加強自身創造性素質的培養,使自己有廣泛的藝術欣賞的興趣、能力和情感表現力,以自身的禮儀、文化、文學、藝術修養去感染幼兒。
讓我們觀察孩子如何學會母語:孩子首先是浸淫在母語的環境中,接著,孩子開始和成年人交流,即使是幾個月大的小寶寶,也會用表情、笑聲來吸引成年人和他做咿呀學語的遊戲,在交流的過程中逐步對語言進行“解碼”,直到一年多以後,孩子才可以說出成年人可以辨識的句子。但是,在孩子學習音樂時,成年人卻少有這樣的耐心,沒有給孩子長期提供音樂的環境。為了矯正這樣不合理的狀況,戈登教授指出,兒童音樂能力的發展是分階段的,在開展正式的音樂教學之前,有一個重要的非正式學習階段,兒童學會發展他們的聽想能力,就是學會用音樂去思考。在這一階段,孩子出現的不少現象,比如凝視發聲源,下意識地擺動肢體,發出各種可能與剛聽到的音樂有關或無關的聲音,等等,都是孩子吸收環境中的音樂、發展聽覺字彙的重要標誌。訓練有素的教師會捕捉這些線索,根據孩子的發展階段,與孩子進行音樂的應答,逐步幫助孩子發展出音樂的聽想能力。“音樂遊戲”課堂帶來的震撼 我發現了最適合幫助嬰幼兒發展音樂能力的方法——音樂遊戲。
觀摩奧爾夫音樂教育的“音樂遊戲”課堂,首先讓我震動的,是課堂里孩子的年齡之小。從幾個月大的嬰兒,蹣跚的學步兒,到4、5歲的孩子都有。
接著讓我感動屏息的,是瀰漫整個教室的優美的音樂。我們慣常認為,兒童音樂應該非常簡單,可是這裡的樂曲和念謠卻那麼優美,那麼多樣,那麼充滿音樂性。
課堂上幾乎沒有語言,大部分的時間,老師邊用好聽的聲音唱歌,邊帶領著大家做各種遊戲,讓肢體流動,讓紗巾飄舞,或滾球遊戲,或圍圈跳舞。有的時候,一個輔助的老師會敲一隻小鼓。也有的時候,全場和老師一起唱出多聲部的合唱。
更奇妙的是,在老師的示意下,全場的成年人會心領神會地突然安靜下來,而寂靜中,總有幾個寶寶會發出一些聲音的或動作的回應。敏感的教師立刻根據孩子的回應繼續教學,或帶領大家模仿孩子的動作,或與孩子一對一地開始了音樂的“問答”。
教室里的氣氛和諧,充滿了令人心曠神怡的音樂。
把音樂放到身體里
這個教程深深吸引了我,這一教法的創始人戈登教授提出了獨特的音樂學習理論:音樂潛能是人人具有的,但九歲之前兒童的音樂環境的豐富與否和質量高低,決定了孩子一生中能否充分發揮他的音樂潛能。貧瘠和不恰當的音樂環境,往往是人們音樂能力的殺手,使得本可以享受多彩音樂世界的人們,對音樂望而生畏。而且嬰幼兒的音樂活動,不應該起始於樂器學習或唱歌的訓練,而應該開始於身體跟隨音樂的活動。孩子要先學會把音樂放到身體里,然後才能放到樂器上。因此,在嬰幼兒的音樂學習中,要有大量的伴音樂地肢體動作遊戲。
關於小寶寶學音樂的迷惑,父母關心的問題:
問:孩子是應該只聽兒歌和古典音樂嗎?
答:不是。為給孩子提供一個豐富的音樂環境,建立寬泛的聽覺字彙基礎,你可以,也應該給孩子聽各種調式和節奏的音樂,包括各種風格,比如你喜愛的拉丁舞曲、流行音樂和地方戲曲等等,只要你和孩子都喜歡就行。
問:我自己“五音不全”,孩子在音樂方面的培養是不是就放棄算了?
答:你的“五音不全”,有可能是小時候缺乏音樂環境所致。但現在很多研究發現,人們天生都有音樂潛能,關鍵是需要為寶寶從小提供豐富的、高質量的音樂環境。你自己對音樂信心不足,可能導致家裡音樂環境不夠豐富,所以更應注意多帶孩子參加音樂活動,使孩子享受音樂的樂趣。
在家中和寶寶做音樂遊戲
下面我為大家介紹4種讓父母們在家中和寶寶做音樂遊戲的方法,從而更好地幫助寶寶發展音樂能力,讓他更聰明。
1. 給孩子唱歌:從孩子出生后不久,就給孩子哼唱你喜愛的各種歌曲,不要以為錄音機里的歌星比你唱得好。對孩子來說,自己的爸爸媽媽的哼唱產生的現場示範作用超過任何歌唱家。如果你天性羞怯,可以避開他人,把自己想象成歌唱家,用能讓孩子察覺的動作,深深地吸一口氣,有表現力地給孩子演唱。因為兒童起始於模仿,如果光用語言來告訴孩子怎麼唱歌、怎樣隨音樂動作......孩子是學不會的,必須要有大人在孩子周圍做出唱歌、隨音樂做動作等示範,只有讓孩子耳濡目染才能學會。
2. 和孩子玩聲音應答遊戲:如果孩子開始咿咿呀呀地好象對你唱歌,可以微笑地注視著孩子的眼睛,模仿孩子的歌唱,讓孩子知道,她的歌聲對你來說是多麼美妙。兩、三歲的孩子已經開始喜歡玩越唱越快、越唱越慢、用各種不同的聲音唱、對唱的遊戲。這樣的遊戲可以讓孩子明白,模仿是什麼意思、應答是什麼意思,讓孩子明白自己的進步。
3. 動作遊戲:在孩子小的時候,就開始玩“拉鋸扯鋸”等有節奏地晃動身體的傳統遊戲。抱著孩子,或拉著孩子的小手和著音樂跳舞。隨音樂節奏舞動身體,是發展寶寶音樂能力的最重要的部分。而傳統遊戲中的這些活動,用古老的方式使孩子從小浸滲在音樂與文化中,是人類千百年來自然而然發展兒童音樂能力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