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統戰部
中共深圳市委統戰部
中共深圳市委統戰部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統戰、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有關統戰、民族、宗教和僑務方面的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調查研究;組織檢查統戰、民族、宗教和僑務政策執行情況。
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局、市僑辦)主要工作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理論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向市委請示報告統一戰線工作並提出意見建議。
(二)指導本市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四)聯繫民主黨派,牽頭協調無黨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責、發揮作用,支持、幫助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加強自身建設。
(五)開展黨外知識分子統一戰線工作。
(六)統籌協調民族工作,領導民族工作部門依法管理民族事務。
(七)統一管理宗教工作,領導宗教工作部門依法管理宗教事務。
(八)參與制定、推動落實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統籌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九)統籌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一戰線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港澳統一戰線工作。
(十一)統一管理僑務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
(十二)協調推進全市統一戰線領域法治建設。
(十三)在統一戰線工作中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負責開展統一戰線宣傳工作。
(十四)指導各區(新區、合作區)統一戰線工作,協助管理各區黨委統戰部部長(新區、合作區統戰與社會建設局局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統一戰線工作;加強同政協組織的溝通協調配合;領導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主義學院;做好統一戰線有關單位和團體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上級黨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名稱 職能介紹
辦公室 負責機關內外的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書處理、綜合文稿、宣傳、信息、信訪、檔案、保密、保衛、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幹部處 負責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擔任政府、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考察、推薦等工作;負責黨外幹部、統戰幹部培訓工作;負責部機關和人事代管單位機構、編製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收集、管理黨外人物信息資料;承擔離退休人員工作。
工商經濟聯絡處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聯繫和培養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開展光彩事業和支邊扶貧工作。
港澳社團聯絡工作處 負責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負責統戰系統港澳、對台和海外統戰工作;負責深圳海外聯誼會的工作。
民族工作處 組織開展涉及民族政策、民族問題的調查研究;依法管理和協調處理我市民族關係方面有關事務。
宗教工作處 組織開展涉及宗教政策、宗教問題的調查研究;依法管理和協調有關宗教事務;團結、教育、幫助宗教界人士,培養和推薦宗教界代表人士。
國內僑務處 負責國內僑務工作;維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承辦涉僑捐贈的審核和監管工作;協調有關涉僑事務。
國外僑務處 負責海外僑務工作;指導協助市海外交流協會的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引進海外華僑華人的資金、技術和人才的工作。
僑聯工作部 依照《中國僑聯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部長:馮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