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雲京

辛雲京

辛雲京(714年―768年),蘭州金城(今甘肅蘭州)人,后移居京兆,唐朝時期著名將領。

辛雲京出身將門世家,為人有勇有謀、剛毅果斷、不畏強權。每次征戰抓俘虜和殺敵人常是全軍第一,累功任特進官、太常卿。安史之亂時,辛雲京擊敗敵軍,升任開府儀同三司、代州都督、鎮北兵馬使(一作北京都知兵馬使、代州刺史)。

寶應元年(762年),擔任河東節度使、太原尹,進封金城郡王。辛雲京執法嚴格,整肅三軍,使將士們都害怕並信賴他。數年間,辛雲京將太原治理得很好,沒有戰亂之憂。后升任檢校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大曆三年(768年),辛雲京任檢校尚書右僕射。同年,辛雲京去世,享年五十五歲,追贈太尉,謚號忠獻。唐德宗時,排列至德年間以後的將領和宰相,辛雲京位列第二。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從軍敗敵

辛雲京本是蘭州金城(今甘肅蘭州)人,後來移居京兆。辛雲京的家族是河西地區的大族,家族世代擔任將領,辛雲京兄弟數人,都以從軍統兵知名。辛雲京有勇有謀,性情剛毅果斷,而且不畏強權,每次征戰都以擒殺敵人為己任,抓俘虜和殺敵人常是全軍第一,積累功勞擔任特進官、太常卿。
安史之亂時,史思明駐軍在相州,辛雲京率領精兵四千名襲擊滏陽,追擊打敗敵軍,一直打到浪井。辛雲京因戰功居多,授任開府儀同三司,加任代州都督、鎮北兵馬使(一作北京都知兵馬使、代州刺史)。

遭人陷害

辛雲京
辛雲京
乾元二年(759年),河東節度使王思禮到河東任職,有人進讒言陷害辛雲京,王思禮十分憤怒,辛雲京懼怕,不知道如何辦才好。辛雲京有一部下名叫張光晟,當初王思禮在潼關戰敗時,他的馬中箭而死,此時擔任騎兵的張光晟便把自己的馬送給王思禮,王思禮問其姓名,張光晟沒有告訴便離開。王思禮暗中記住張光晟的像貌,後來多方尋找,但沒有找到。張光晟見辛雲京無計可施,就對辛雲京說:“我曾經幫助過王將軍,向來不敢提起此事的原因,是認為用此事來取賞是恥辱。現在你有危急,請讓我去見王將軍,一定能為你解除危難。”辛雲京就高興地讓他前去。張光晟謁見王思禮,還沒有說話,就被王思禮認出來,說:“噫!你難道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嗎?為什麼這樣晚才見到你呢!”張光晟就把實情告訴王思禮。王思禮十分高興,握著張光晟的手,涕泣嗚咽地說:“我所以能有今天,都是因為你救我一命的功勞。我一直在尋找你。”於是引張光晟同床而坐,相約結為兄弟。張光晟藉機談到辛雲京的冤情。王思禮說:“辛雲京罪過也不小,現在為了你的情面而饒恕他。”王思禮於是饒恕辛雲京。

擔任節度

寶應元年(762年)二月初三日,由於河東節度使鄧景山管理軍隊不當,致使軍隊將士發動叛亂,自己遭部下殺害。唐肅宗李亨認為鄧景山安撫和駕馭部下不當,使得他們叛亂,因此不再追究叛亂者,而派遣使者去勸慰、安撫他們。諸將士請求讓辛雲京擔任河東節度使,唐肅宗因辛雲京生性沉著堅毅,於是任命辛雲京為河東節度使,兼任太原尹,並進封金城郡王。辛雲京奏請朝廷讓張光晟擔任代州刺史。辛雲京治軍執法嚴格,部下觸犯軍法,即使是一點點過錯也不寬容,獎賞功勞也一樣,因此三軍整肅,將士們都害怕並信賴他。
寶應元年(762年)五月,辛雲京效法郭子儀,推究審問殺害鄧景山的數十人,然後將他們全部殺掉。因此河東諸鎮大都遵奉法令。十一月,參與安史之亂的恆陽節度使張忠志以恆、趙、深、定、易五州投降於辛雲京。

治理太原

當時回紇仗著已有的功勞,每次到唐朝境內來,所到之處都大肆搶劫。劫掠到太原時,辛雲京用對異族的方法對待他們,回紇害怕不敢亂動。數年之間,太原治理得很好,沒有戰亂的憂慮。廣德二年(764年),升任檢校尚書左僕射(新唐書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去世贈賜

大曆三年(768年),辛雲京擔任檢校尚書左僕射。同年八月二十九日,辛雲京去世,享年五十五歲。唐代宗李豫追悼辛雲京時流下眼淚,下詔贈官太尉,停朝三日,賜謚號忠獻。後來,郭子儀、元載拜見唐代宗時,談到辛雲京,唐代宗必定流眼淚。十一月,辛雲京遺體下葬,唐代宗派宦官弔唁祭祀,當時將領、宰相參加祭祀的有七十多個帳幕,喪車經過一個時辰才能上路。唐德宗李適時,排列至德年間以後的將領和宰相,辛雲京排在第二位。

家族成員


堂弟

辛京杲,官至湖南觀察使、工部尚書,封晉昌郡王。
辛旻,辛京杲之弟,官至太原三城使。

子孫

兒子:辛晦,官至壽州刺史。
孫子:辛讜,辛晦之侄,官至嶺南節度使。

史書記載


《舊唐書·卷一百一十·列傳第六十》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七·列傳第七十二》
資治通鑒》卷二百二十一至二百二十四

人物評價


劉昫等《舊唐書》:①“雲京有膽略,志氣剛決,不畏強御,每在戎行,以擒生斬馘為務。” ;②“雲京質性沉毅,部下有犯令者,不貸絲毫,其賞功效亦如之,故三軍整肅。” ;③“雲京賞善懲惡,靜亂安邊,功著軍中,寵加身後,不亦美歟!”
歐陽修《新唐書》:①“雲京有膽決,以禽生斬馘常冠軍。” ;②“雲京性沉毅。” ;③“雲京治謹於法,下有犯,雖絲毫比不肯貸,及賞功亦如之,故軍中畏而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