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東縣商務和糧食局
雞東縣商務和糧食局
(十三)擬定全縣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網點的布局規劃,提出全縣糧食倉儲、物流建設計劃,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 (十四)擬定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協調縣內糧食主銷區之間的平衡,組織開展地區間糧食經銷合作。 (十五)組織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政策工作。
(二)制定和執行全縣國內外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和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商業結構調整,實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貫徹執行國家制訂的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研究擬定全縣相應的政策,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起草全縣商品流通,物資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調查研究流通行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設,負責全縣生豬等畜禽屠宰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酒類等主要生活用品流通和拍賣、典當等行業的監督管理。
(六)執行國家制定的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理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政策,參與進出口貿易的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督管理技術引進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機電商品進口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機電商品招標工作。
(七)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審批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八)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管理法則法規,擬定全縣糧食流通管理制度和規章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糧食宏觀調控,編製全縣糧食總量平衡的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落實糧食進出口計劃。
(九)承擔全縣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帶頭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家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預案,負責救災糧,軍隊用糧等政策性糧食的管理和供應,提出收購、儲存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設。
(十)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貫徹省糧食收購市場准入證件並組織實施,加強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以及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和糧食供求,質量價格等信息制度的監督檢查。
(十一)提出全縣糧食流通企業發展的建設,指導糧食企業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技術推廣和糧食企業化經營,組織開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擬定全縣糧食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縣級儲備糧行政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標準,負責組織實施地方糧食質量標準和檢測制度和落實,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等環節的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對縣級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十三)擬定全縣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網點的布局規劃,提出全縣糧食倉儲、物流建設計劃,指導協調並組織落實。加強對農民儲存糧食的技術指導與服務,降低糧食產後損失。
(十四)擬定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協調縣內糧食主銷區之間的平衡,組織開展地區間糧食經銷合作。
(十五)組織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協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政策工作。
(十六)指導全縣糧食系統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工作,監督檢查局所屬企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七)研究制定全縣招商引資經濟技術聯合徵收協作發展戰略以及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措施、辦法、年度計劃目標等。
(十八)組織指導協調並實施全縣招商引資經濟技術聯合與協作工作。具體負責收集、整理、篩選、翻譯全縣招商引資及經濟技術合作項目:組織項目的前期考察論證,圍繞項目開展招商引資;策劃組織協調國內外招商引資活動;參與重要招商引資及經濟計劃合作項目洽談;接待外來客商;管理使用招商引資專項經費;管理使用雞東縣招商引資經濟技術信息網,實施網上招商;協調指導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國內外招商引資派出人員和聘用人員的管理。
(十九)綜合協調、監督、檢查招商引資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和有關單位招商引資目標執行及完成情況。具體負責協調解決投資者困難,檢查、督辦落實簽約項目;考核、統計、分析全縣招商引資工作進展和完成情況及發展趨勢;具體組織實施招商引資獎勵工作。
(二十)為申請新上項目(包括縣內新上項目、引進外資項目、外市縣項目)提供全過程項目服務。具體負責組織管理有關部門對內外投資實施一門受理、並聯審批、一口收費、兩次辦結的一站式章程的情況,資金到位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為新創辦企業提供後續服務。
(二十一)負責指導縣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經協工作,負責外地駐我縣辦事機構的聯絡工作。負責外資的引進、管理工作。
(二十二)負責鹽業市場監管、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
(二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雞東縣商務局和糧食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財務財產管理、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負責文字綜合和機關黨群、工會、共青婦、計生、綜合治理、安全與保密工作;人事勞資等工作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商務辦公室
加強內貿,推動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肉類等主要生活用品和畜禽屠宰、拍賣、典當等行業運行監督管理,實施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和經營者備案管理工作。組織縣域內企業和團體參加市裡舉辦的經濟貿易展覽會、博覽會、交流會。
(三)招商引資辦公室
負責有關招商引資工作政策法規的貫徹與執行;擬定有關規劃方案;負責有關招商引資工作的組織、協調、審批、指導、監督、管理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調控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有關糧食的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工作規劃、計劃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指導糧食儲備、管理、市場供求、價格監測預警分析和應急、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落實糧食收購政策、政策性糧食收購預案、糧食營銷合作和協調農村糧政工作。
(五)行業指導辦
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產業政策、國有糧企業改革、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安全工作、行業指導、監督檢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綜合調研。
四、人員編製和領導職工數
縣商務和糧食局機關行政編製為14名,工勤編製1名。
領導職數:局長兼書記1職、副局長3職、副書記兼紀檢書記1職、股長5職。
(一)與本縣發展和改革局相銜接的有關職責
1、縣商務和糧食局受縣政府委託,負責全縣商務和糧食局宏觀調控,編製全縣糧食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提出全縣糧食進出口計劃;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全縣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劃。
2、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協調全縣糧食總量平衡,提出全縣糧食進出口計劃,編製糧食流通及倉儲設施建設計劃,負責爭取國家建設項目和投資,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
(二)同商務划入的事業單位
世紀村市場物業管理中心,事業編製16人;畜禽屠宰管理所,事業編製5人,整合划入商務和糧食局,為商務和糧食局所屬事業單位。
(三)其它所屬事業單位設置、職責和編製事宜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縣機構編委員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縣機構編製委員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