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辯證法

研究軍事領域運動規律的學科

軍事辯證法亦稱“軍事哲學”。研究軍事領域各種矛盾運動的一般規律的學科。軍事科學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主要內容:揭示科學的戰爭觀,研究和指導戰爭的方法論,戰爭力量諸因素相互對立、依存、滲透和轉化的辯證關係,以及戰爭力量的建設和使用的一般規津。中國古代兵書,特別是《孫子兵法》和 19 世紀德國軍事理論家克勞塞維茨的《戰爭論》,均包含軍事辯證法思想。馬列主義辯證唯物主義原理,為軍事辯證法奠定理論基礎。

歷史沿革


無產階級革命導師K.馬克思和F.恩格斯創立科學的辯證唯物主義哲學,並用它來研究軍事,撰寫了一批軍事理論著作,奠定了唯物主義軍事辯證法的理論基礎。V.I.列寧撰寫了大量的軍事理論著作,極大地豐富了唯物主義軍事辯證法。I.V.斯大林對唯物主義軍事辯證法也作出了可貴的貢獻。毛澤東在勝利地領導長期的中國革命戰爭中,把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同中國革命戰爭實踐相結合,繼承中外歷史上軍事辯證法的豐碩成果,科學地總結中國革命戰爭的豐富經驗,寫出《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抗日游擊戰爭的戰略問題》、《論持久戰》、《戰爭和戰略問題》、《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等一系列軍事著作,“著重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軍事科學的理論基礎和方法論,即軍事辯證法”(朱德:《人民軍隊人民戰爭》,1958年8月1日人民日報),並把辯證唯物主義哲學推向了一個新的高度。
1936年,毛澤東在紅軍大學以“軍事辯證法”為題作了講演,第一次提出了“軍事辯證法”的概念。由於毛澤東的倡導,延安新哲學會開展了軍事辯證法的研究,為建立軍事辯證法的理論體系進行了初步嘗試。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創造了一系列體現軍事辯證法的生動戰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報刊上相繼發表了一些關於軍事辯證法的論文。1978年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理論界特別是軍事理論界,對軍事辯證法開展了廣泛的研究,實踐越來越清楚地表明:作為研究軍事領域裡最一般規律的軍事辯證法,同研究自然領域裡最一般規律的自然辯證法一樣,都是各自領域的科學通向辯證唯物主義的橋樑,都是唯物辯證法在各自領域裡的特殊表現。

基本內容


軍事辯證法的內容大體上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①關於如何認識戰爭這種人類社會所特有的現象的問題。其中包括戰爭的起源,戰爭的發生、發展、消亡的原因和條件,戰爭的性質,決定戰爭勝負的因素,戰爭與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的關係,戰爭與和平,戰爭與革命,無產階級對待戰爭的態度等一系列問題。②關於解決武裝力量建設中各種矛盾關係的問題。首先是軍隊、軍隊建設中的各種矛盾關係。還有戰爭準備的各個方面的關係,比如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戰時與平時,軍用與民用,常備軍與後備力量等方面的矛盾與問題。③關於戰爭規律和戰爭指導的問題。其中包括戰爭本身的發展規律,即敵我雙方矛盾運動軍事測繪的規律,對於這些規律的認識和掌握,以及如何運用這些規律指導戰爭,等等。這是軍事辯證法內容的核心部分。
由於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在緊張的革命活動中,歷來都是把軍事辯證法和他們的軍事著作及指導戰爭實踐融合在一起的,所以要把其中最主要、最穩定、最有普遍意義的屬於軍事辯證法內容的那一部分抽取出來,並使之形成一個理論體系,仍然需要一個深入探討的過程。從目前的研究情況來看,軍事辯證法的內容大體上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①關於如何認識戰爭這種人類社會所特有的現象的問題。其中包括戰爭的起源,戰爭的發生、發展、消亡的原因和條件,戰爭的性質,決定戰爭勝負的因素,戰爭與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的關係,戰爭與和平,戰爭與革命,無產階級對待戰爭的態度等一系列問題。社會發展的實踐表明,戰爭這個人類互相殘殺的怪物,是社會生產方式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戰爭終究是要被消滅的。出發於消滅一切戰爭的志願而研究戰爭,這是共產黨人區別於一切剝削階級的界限。戰爭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和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等社會因素有著內在的聯繫。戰爭是政治的另一種手段(即暴力)的繼續。作為經濟的集中表現的政治,其矛盾發展到一定階段無法順利前進時,於是就爆發戰爭,用以掃除政治道路上的障礙。經濟利益是發生戰爭的根本動因,經濟力量是暴力的物質基礎。作戰方法必須隨著作戰工具的改變而改變。只要人剝削人的現象還存在,戰爭就難以避免。戰爭與和平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聯結,並在一定條件下互相轉化,戰爭中間孕育著和平,和平時期醞釀著戰爭。戰爭的政治目的決定著戰爭的性質,戰爭的不同性質決定著人心的向背。由於不同階級、民族、國家和政治集團進行戰爭的政治目的不同,對社會歷史發展所起的作用和影響也不同,所以戰爭分為正義戰爭和非正義戰爭兩大類。對待兩類不同性質的戰爭,必須採取不同的態度:擁護正義戰爭,反對非正義戰爭。毛澤東更為明確地指出:戰爭是流血的政治、是階級鬥爭的最高形式,社會的政治、經濟、軍事、自然諸條件是進行戰爭的客觀物質基礎,人民群眾是戰爭的主體和勝利之本。他從戰爭的歷史發展和戰爭的總體聯繫上去考察戰爭的本質,揭示戰爭在人類社會歷史中的運動規律,為無產階級正確地研究戰爭、對待戰爭和指導戰爭提供了科學的理論依據。
②關於解決武裝力量建設中各種矛盾關係的問題。首先是軍隊、軍隊建設中的各種矛盾關係。還有戰爭準備的各個方面的關係,比如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戰時與平時,軍用與民用,常備軍與後備力量等方面的矛盾與問題。武裝力量建設與進行戰爭有著直接的聯繫,但其本身又存在著許多相對獨立的問題,要求有不同的解決方法。一支威力強大的武裝力量,必須建立在正確解決其內部的和外部的各種矛盾關係的基礎之上。軍隊是執行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在階級社會里,軍隊的階級屬性決定軍隊的根本性質。軍隊的編成、編製、裝備以至戰略戰術都要依賴於經濟。因此,為軍事活動提供必不可少的經濟力量,便成為政治上的必需。廣大工農勞動群眾的同情和支持,對戰爭勝負最具有決定意義。與人民血肉相聯,得到人民擁護的軍隊是不可戰勝的。隨著新作戰工具的發明,軍隊的內部組織和作戰方法就必然隨之發生改變。新的軍事科學是新的社會關係的必然產物,新的生產力是作戰方法上每次新的改革的前提。毛澤東提出的關於建設一支由無產階級政黨領導的、具有新式技術裝備、現代化軍事素養和革命政治工作的人民軍隊,並以這支軍隊為核心,實行正規軍、地方軍和游擊隊、民兵三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闡發了中國革命的有關武裝力量建設的客觀規律。毛澤東還科學地提出了解決作為武裝力量主體的軍隊在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人和技術、民主和紀律、軍黨關係、軍政關係、軍民關係、上下級關係、政治工作與軍事工作和後勤工作的關係等諸種矛盾的方法,指明了任何不適當地強調某一方面、否定另一個方面,都會削弱軍隊的戰鬥力。
③關於戰爭規律和戰爭指導的問題。其中包括戰爭本身的發展規律,即敵我雙方矛盾運動的規律,對於這些規律的認識和掌握,以及如何運用這些規律指導戰爭,等等。這是軍事辯證法內容的核心部分。
戰爭同其他客觀事物一樣,存在著內部矛盾及其運動發展的規律。戰爭規律有一般與特殊之分:敵我、攻防、進退、勝敗等互相聯結又相互排斥的矛盾現象,存在於一切戰爭之中,這些凡戰爭都具有的普遍的共同的矛盾運動規律,就是一般戰爭規律;然而不同時間、地域和性質的戰爭,又各有其特殊性,存在著不同於其他戰爭的特殊規律。一般戰爭規律寓於特殊戰爭規律之中。人們通過戰爭實踐,是可以認識和掌握戰爭規律的。把握構成戰爭的諸種矛盾因素,分析諸種矛盾因素的基本特點,探索諸種矛盾因素的地位、作用及其運動、變化,是揭示戰爭規律的必由之路。研究戰爭規律必須著眼戰爭的特點和發展,在研究戰爭規律時,不可知論是應該反對的,追求所謂永恆不變的戰爭法則的形而上學也是應該反對的。
主觀與客觀的關係問題,是把握戰爭規律的首要問題。按照毛澤東的說法,把主觀和客觀二者之間好好地符合起來,這是掌握戰爭規律和正確指導戰爭,從而比較地多打勝仗、少打或不打敗仗的前提和基礎。
由於戰爭是對立雙方武裝著的活人之間的生死鬥爭,雙方互相採取各種手段隱蔽自己的企圖和行動,並製造種種假象以迷惑對方,這就使得認識敵方情況較之認識己方情況更為困難,更需要著力去做。使用各種手段對敵情進行周到的偵察,接著對偵察所得的材料進行“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裡”的分析,作出大體符合實際的敵情判斷,然後再把自己方面的情況加上去,研究雙方的力量對比和相互關係,構成判斷,定下決心,作出計劃。這是認識戰爭情況的整個認識過程的第一階段。從作戰開始到結束,是整個認識過程的第二階段。判斷、決心和計劃,只有通過作戰實踐的檢驗才能證明其是否正確。由於戰爭情況中充滿著不確實性、偶然性和流動性,戰前制定的作戰計劃,完全符合實際情況是很少見的,部分地改變計劃是常有的,全部改變計劃也是間或發生的。因此,從計劃付諸實行的那一刻起,不間斷地注視戰爭情況的變化,並善於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構成新的判斷,定下新的決心,把原定計劃加以改變,使主觀指導緊緊跟上客觀情況的發展,不斷解決主觀與客觀之間的矛盾,便成為保證正確指揮的最重要的關節。
現代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和在軍事領域中的廣泛運用,極大地增加了作戰行動的突然性、快速性,戰爭情況更為複雜,變化更為迅速,認識和掌握戰爭敵對雙方矛盾運動的情況更為困難,這就要求以高效能的現代化手段對敵情進行偵察、分析與研究,要求指揮員具有銳敏的辯證思維能力。認識一次具體戰爭的客觀規律,則要通過由實踐到認識、再由認識到實踐的多次反覆、不斷深化的過程,才能逐步接近真理性認識。
實現主觀與客觀相符合,離不開認識的客觀性和全面性。客觀性與全面性是不可分割的,沒有客觀性便沒有全面性,沒有全面性也不可能真正堅持客觀性。列寧把“觀察的客觀性”作為辯證法十六要素的首要因素。只有堅持從戰爭的客觀實際出發,全面了解敵我雙方情況,通過辯證的分析思考,才能使主觀與客觀相符合,避免唯心論和形而上學,對戰爭實施正確的指導。
戰爭雙方力量的強弱對比及其消長變化,形成戰爭的進程。找出強弱轉化的規律的條件,對於革命的新生力量以弱勝強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戰爭力量首先表現在數量方面,同時也表現在質量方面;既有物質的因素,也有精神的因素;既有已經建設起來的可以直接用於作戰的部分,又有可能動員的潛在的部分;而且同樣的力量處在不同的作戰態勢和不同的自然條件下,其發揮的程度可以很不相同。要改變雙方力量強弱對比的狀況,必須正確認識構成戰爭力量這一對立統一物的各種因素、各個方面、各個部分之間的互相聯繫、互相滲透、互相制約及互相轉化,而不應把它們看成沒有矛盾的固定的僵死的東西。
戰爭是力量的競賽,但力量在戰爭過程中變化其原來的形態。符合客觀情況的正確的戰爭指導,是實現這種變化的必不可少的條件。毛澤東在領導中國人民軍隊以弱對強的革命戰爭中,積累了極其豐富的經驗,提出了以劣勢裝備戰勝優勢裝備之敵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作戰原則,辯證地解決了進攻與防禦、持久與速決、內線與外線、主動與被動、打與走、分割與包圍、消耗戰與殲滅戰、正規戰與游擊戰、運動戰與陣地戰、前進與後退、前方與後方、勝利與失敗等等一系列矛盾關係,成功地創造了敵我強弱矛盾轉化的條件,使敵我力量對比逐步由敵強我弱到勢均力敵,進而到敵弱我強,直至最後戰勝敵人,對軍事辯證法作出了獨特的卓越的貢獻。
戰爭的進程和結局,始終為戰爭的內在必然性所支配,但戰爭勝利的取得,絲毫也離不開認識和尊重客觀規律的人的自覺能動性的發揮。戰爭的客觀物質條件只能提供戰爭勝負的可能性,要把可能性變為現實,還必須依靠人的主觀努力,揚長避短,趨利避害,能動地爭取戰爭的勝利。按照客觀規律而發揮人的能動性,歷來是靈活機動的戰略戰術的靈魂,是巧妙地克敵制勝的重要因素。為此,必須正確處理戰爭指導的計劃性與靈活性的關係,全局和局部的關係,全過程和各階段的關係,兵力兵器的集中和分散的關係,進攻和防禦的關係以及一般的作戰方法和特殊的作戰方法的關係等等一系列極為重要的問題。人是戰爭勝負的決定性因素,在加強研究和改善軍隊武器裝備的同時,還必須提高教育訓練的水平,深入開展軍事科學研究,不斷提高軍人的軍事政治素質,使人的能動性沿著正確的道路發展,培養出“智勇雙全”的指揮人才和英勇善戰的軍隊。
人類戰爭歷史發展到今天,進入了一個全新的時代。現代社會物質生產能力特別是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使戰爭的實踐和理論都發生著劃時代的變化。這種變化是通過螺旋上升的途徑而實現的。對於人類歷史上的戰爭經驗,必須運用辯證否定規律,揚棄舊事物中過時的不合理的因素,保存和改造其合理的因素,並根據新的情況和新的條件,總結新的經驗,創造新的理論,以適應在現代條件下反對侵略戰爭、保衛社會主義祖國和世界和平的需要。

學科應用


軍事辯證法
military dialectics
軍事辯證法是一門新興的邊緣學科。它的科學理論體系,有待於學術研究的發掘和探索。正如研究哲學體系,必須從哲學基木問題入手一樣,研究軍事辯證法,同樣也必須從軍事辯證法的基本問題入手,因為軍事辯證法的基本問題是軍事辯證法體系中的核心問題
自從人類社會出現軍事活動以來,軍事就是按照其自身固有的辯證規律發展的。中國春秋戰國時期的著名軍事家孫武、吳起孫臏等在他們撰寫的兵書中,曾經總結概括出諸如“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因敵而制勝”、“觀敵之外以知其內”、“決勝敗安危者,道也”、“勝不可一”等許多在軍事領域具有一般意義的哲理。西方古代的軍事家為了戰爭的勝利常常尋求哲學的指導。歐洲資產階級革命以後,戰爭理論獲得了新的表現。師法德國哲學家G.W.F.黑格爾的戰爭哲學的普魯士軍事理論家C.P.G.von克勞塞維茨在他的著作《戰爭論》里,闡述了軍事領域中的許多辯證關係。在中外歷史上,特別是在戰爭頻繁的年代,軍事辯證法常常成為那個時代的哲學著述的精彩部分。當然,由於時代和階級的原因,當時軍事辯證法還處於樸素的自發的階段,沒有也不可能有完備的徹底的軍事辯證法理論,因而都未能科學地系統地解釋全部軍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