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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橋費
路橋費
路橋費Highway bridge expense,是過路費和過橋費的總稱,依據《公路法》和《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來制定收費標準。
路橋費是過路費和過橋費的總稱。
本辦法依公路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收費站:系指因應徵收公路通行費之需要,而於公路上設置,供營運單位向通過車輛收費之設施物及其相關收費設備。
二、人工收費:系指以收費員在收費車道收取現金、通行票證,以使汽車行經收費站完成繳費之作業方式。
三、電子收費:系指利用電子收費系統技術,在汽車行經收費站時,自動完成繳費之收費方式。
四、收費車道:
(一)人工收費車道:系指以人工收費方式專供汽車行經收費站依規定繳費之收費車道,包括回數票專用車道及現金找零車道。
(二)電子收費車道:系指以電子收費方式專供汽車行經收費站依規定繳費之收費車道。
五、營運單位:系指負責人工收費或電子收費之收費機關(構)。
六、通行票證:系經核准有案公開發行,用路人持以通過收費站完成繳費行為之票證,包括人工收費與電子收費票證。
七、通行費收儲:系指通行費、預售票款、短收賠繳款、溢收款及逃欠費補繳等之現金收入。
本辦法所稱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機關(以下簡稱徵收機關),國道、省道為交通部委任之機關;縣、鄉道為縣(市)政府。
國道、省道通行費之徵收,應由徵收機關擬訂徵收計劃,載明收費依據、營運單位名稱、收費站站址、預計徵收期間、車種、費率計算及費額、差別費率、免征或停徵、欠費追繳等有關相關事項,報請交通部核定。
縣道、鄉道通行費之徵收計劃,應由徵收機關依前項規定擬訂,送縣(市)議會及交通部備查。
前二項程序完成後,徵收機關應於開始徵收前二十日將徵收計劃公告之。
通行費率之調整,准用前三項規定辦理。
第一項國道、省道通行費之費率計算及費額,交通部應於核定徵收計劃后檢附相關資料送財政部同意。
通行費按小型車、大貨車及大客車、聯結車與機器腳踏車分類徵收,其適用範圍如下:
一、小型車:座位在九座以下之小客車或座位在廿四座以下之幼童專用車,或總重量在三、五○○公斤以下之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代用小客車、小型特種車及小型車附掛七五○公斤以下輕型拖車。
二、大貨車及大客車:總重量逾三、五○○公斤之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曳引車,及座位在十座以上之大客車或座位在廿五座以上幼童專用車。
三、聯結車:包含全聯結車及半聯結車。
四、機器腳踏車:包含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及輕型機器腳踏車。
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應依公路興建、營運與維護成本、使用者受益程度,交通量及收費年限等因素,按車輛種類訂定,其計算方式如附件。
附件
一、計次收費之通行費費率計算方式
凈固車種i車公里凈變車種i權數×車種i權
定成×──────+動成×────────────
本∑車種i車公里本∑車種i車公里×車種i權數
車種i費率=──────────────────────────
車種i通過收費站次數
的車公里為各車種之平均車公里與各車種通過收費站次數之乘積。
二、計里程收費之通行費費率計算方式
凈固車種i車公里凈變車種i權數×車種i權定成×──────+動成×────────────
本∑車種i車公里本∑車種i車公里×車種i權數
車種i費率=──────────────────────────車種i車公里
項目說明及運用準則
(一)凈固定成本:系工程興建成本於營運基準年的年初終值乘以該公路系統核定之自償率后再扣除其他收入合計數在營運基準年的現值乘以用於固定成本之比例。
(二)凈變動成本:系維護管理成本於營運基準年的年初現值扣除其他收入合計數在營運基準年的現值乘以用於變動成本之比例。
(三)分攤權數
1、各車種固定成本分攤權數:固定成本之分攤不會因各車種而有所不同,以各車種的車公里佔總車公里為分攤數;其中各車種的車公里為各車種之平均車公里與各車種通過收費站次數之乘積。
2、各車種變動成本分攤權數:由軸當量及政策需要二項的加權平均值。政策需要含大眾運輸政策、國家產業發展政策、交通量組成及使用者受益程度等因子組成,經該公路系統主管機關綜合通盤考量訂之。
徵收機關基於交通管理需要,需實施通行費差別費率時,應依徵收計劃辦理。但差別費率之上限值不得高於標準費率之二倍。
收費站應設置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汽車依規定駛入適當車道繳費。前項收費車道發生事故無法繼續使用或設備故障時,營運單位應即時作適當之處理。
通行費之收費方式如下:
一、收取現金。
二、收取通行票證。
三、藉電子收費系統收取。
四、其他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收費方式。
汽車所有人或使用人不依規定繳納通行費,營運單位應將該車輛之車種、牌照號碼、通行時間、行駛方向及特徵等予以記錄,並照相或錄影存證送徵收機關處理。
營運單位應每日統計收費站通行費收儲及交通量,其起訖時間,自當日零時起至廿四時止。
各項通行票證及繳費證明單由徵收機關制發。
為災害防救或緊急危難交通管理需要,徵收機關得依徵收計劃停徵通行費。因應連續假期交通管理需要,徵收機關得選定路段及時段,依徵收計劃停徵通行費。
下列車輛得免徵收通行費:
一、該管公路管理機關與管轄警察機關暨所屬單位因公執勤之公務車輛。
二、應該管公路管理機關請求支援公路管理機關處理事故所需之消防車、警備車、憲警巡邏車。
三、掛有或噴有軍字牌照之執行戰備及訓練之國軍編裝車輛。
四、經該管公路主管機關核發行駛路線許可之市區或公路客運業營業車輛。
依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免徵收通行費者,營運單位應向其收取作業成本費用;徵收機關並得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稽查之。
汽車通行於應繳通行費之公路,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者,徵收機關應向其追繳通行費及加收追繳作業費用。前項追繳作業費用包含車籍資料查詢費、照片費、帳單列印費、掛號郵資費、人工作業費及繳款手續費,各該費用由徵收機關核定之。有第一項違規行為者,另由公路主管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處罰之。
不依規定繳費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車主或利害關係人得提出相關證明,向徵收機關申請撤銷或廢止其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所作之處分:
一、汽車或其號牌失竊遭冒用者。
二、汽車報廢遭冒用者。
三、汽車號牌遺失遭冒用者。
四、汽車號牌遭偽造變造者。
五、車主死亡者。
六、其他經徵收機關同意認有正當理由者。
經徵收機關認定符合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徵收機關應即撤銷或廢止其依前條規定所作之處分,並通知營運單位註銷該筆帳款。
徵收機關得委託民間機構辦理公路通行費徵收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建設收費公路,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路發展規劃,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收費公路的技術等級和規模。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利用貸款或者向企業、個人有償集資建設的公路(以下簡稱政府還貸公路),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建設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規定受讓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權的公路(以下簡稱經營性公路),經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車輛通行費。
建設和管理政府還貸公路,應當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依法設立專門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組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政府還貸公路,可以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貸款、統一還款。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應當向社會公布,採用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投資者。經營性公路由依法成立的公路企業法人建設、經營和管理。
收費公路收費站的設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規定審查批准:
(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的收費公路,除兩端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線上設置收費站。但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確需設置收費站的除外。
(二)非封閉式的收費公路的同一主線上,相鄰收費站的間距不得少於50公里。
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閉式的收費公路,應當實行計算機聯網收費,減少收費站點,提高通行效率。聯網收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標準審查批准:
(一)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收回投資並有合理回報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25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依照價格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聽證,並按照下列程序審查批准:
(一)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
(二)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
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應當根據公路的技術等級、投資總額、當地物價指數、償還貸款或者有償集資款的期限和收回投資的期限以及交通量等因素計算確定。對在國家規定的綠色通道上運輸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可以適當降低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或者免交車輛通行費。修建與收費公路經營管理無關的設施、超標準修建的收費公路經營管理設施和服務設施,其費用不得作為確定收費標準的因素。車輛通行費的收費標準需要調整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程序辦理。
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程序審查批准的收費公路收費站、收費期限、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或者收費標準的調整方案,審批機關應當自審查批准之日起10日內將有關文件向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其中屬於政府還貸公路的,還應當自審查批准之日起10日內向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建設收費公路,應當符合下列技術等級和規模:
(一)高速公路連續里程30公里以上。但是,城市市區至本地機場的高速公路除外。
(二)一級公路連續里程50公里以上。
(三)二車道的獨立橋樑、隧道,長度800米以上;四車道的獨立橋樑、隧道,長度500米以上。技術等級為二級以下(含二級)的公路不得收費。但是,在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的二級公路,其連續里程60公里以上的,經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車輛通行費。
2011年5月9日中國法院網報道,在發改委就物價形勢舉辦的內部座談會上,中科院研究員汪同三表示,中國流通業費用的幾個數字讓人震驚,全世界82%的收費公路在中國,流通成本佔50%-70%。實際上,自年初河南曝出“368萬天價高速過路費事件”以來,關於高速公路收費過高增加流通成本從而推高終端價格的質疑就屢見報端。羊城晚報記者統計2010年A股市場19家上市高速公路的財務數據發現,2009年19家高速公路不僅悉數盈利,而且平均業績增長達到近20%。另外,八成上市高速公路的毛利率水平超過了50%,其暴利程度超過了普遍認為是暴利行業的房地產業。而在2009年,路橋收費業超越房地產業和金融業居三大暴利行業之首。高速公路股票往往由於股本大、股價波動窄等原因不被普通投資者喜愛,但這並不能掩蓋它們優良的公司質地。根據巨靈財經數據統計,2009年19家在A股上市的高速公路企業無一虧損,平均的業績增長也達到20%,而其資產負債率卻普遍很低。統計顯示,2010年A股19家上市高速公路全部實現盈利,合計實現主營業務收入339.9億元,同比增長19%,實現凈利潤120.58億元,同比增長16%,寧滬高速以25.39億元的凈利成為最賺錢高速公路、贛粵高速、山東高速和四川成渝凈利亦超過10億元。從業績增速上看,19家公司有14家實現同比業績上升,佔比超過七成,海南高速以116%的凈利增長居首,五洲交通和重慶路橋分別以47%和46%的增長列二三位,其餘多數公司的增長也在20%以上。
椒江大橋連通了椒江南北兩岸的居民生活區域,來往的車輛非常多,收費站前用紅色警示標牌寫著“整治沖卡逃票檢查點”。椒江大橋建成於2001年,項目總投資3.2億元,是椒江區內溝通椒江南北兩岸的唯一橋樑,自2001年12月12日起收取車輛通行費,目前日通車量為2.5萬輛。根據車輛種類,收費標準為摩托車4元每次,機動車則根據車型和噸位收費標準每次10元到30元不等。
這個收費站每天收入在25萬元左右,收費10年,早就連本帶利賺回來了,現在是讓民眾在為椒江二橋建設付錢。
台州市椒江大橋實業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陶建明承認椒江大橋欠銀行的錢2009年已經還清,他同時說收費還將繼續,“因為椒江大橋收費與椒江二橋建設已經實行了捆綁,暫時不會停止收費。”
有“亞洲第一大公路橋”之稱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從1986年正式通車收費至今,一直備受詬病,百姓深惡痛絕。2008年2月27日,審計署對18個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情況審計調查的結果顯示:總投資1.78億元的鄭州黃河公路大橋,1996年已經全部還清貸款,違規收費14.5億元。這項調查結果在河南掀起軒然大波,百姓和媒體紛紛指責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已經成為過往車輛“吸血鬼”。
河南省政府2009年4月27日下發《關於取消全省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的通告》,一共有158個公路收費站被取消,但是包括鄭州黃河公路大橋在內的15個經營性二級公路收費站不在取消範圍之列,仍然繼續收費。鄭州黃河公路大橋收費是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贏利來源。河南省交通廳已先後有四任交通廳長因貪腐落馬,震驚全國。
濟南黃河大橋到現在已收費超過26個年頭,按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和《收費公路權益轉讓辦法》相關規定,已超過中國東部地區最高25年的收費期限。濟南黃河大橋目前為上市公司山東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資產。1999年12月,山東省政府授權省交通廳與山東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更名為山東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授予山東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收取該橋車輛通行費等特許權,收費期限從1999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山東高速集團表示,山東省人民政府2011年1月下發的全省收費公路收費站目錄中,濟南黃河大橋收費站仍為普通路橋收費站,運營管理單位為山東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費站收費是按規定執行。
三水大橋是廣東省超期收費站中年限最長的一個,收費起止年限從1993年11月23日到2049年9月22日,時間長達50多年。
三水大橋由三水交通基礎建設集團公司和澳門賭王何鴻燊旗下的香港海豐投資有限公司合資興建,工程共投資約4.56億元。截至2010年,三水大橋總路費收入達到7.5億元人民幣,外商投資方已有超過6000萬元的純利潤。目前,三水大橋已進入純盈利期,如按現在路費收入每天10萬元左右計算,到2049年,也還有近14億元的路費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