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公安局

營山縣公安局

營山縣公安局地址設在“川北心臟”、“川北重鎮”的南充,四川南充朗池鎮正西街20號,局長是周玉平,於1987年1月1日在南充工商局登記註冊掛牌成立。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協調處理或直接偵辦全省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指揮、指導、協調防範、打擊恐怖活動。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規、規章草案,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2、指導全省公安機關應急管理、搶險救援工作和社會公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
4、負責全省治安管理工作。協調處置全省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
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5、負責全省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管理國籍、口岸邊防檢查工作,組織、指導全省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川居留、旅行的
有關管理工作。
6、負責全省消防工作。指導、監督、協調全省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7、負責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8、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衛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9、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復中心、安康醫院等管理工作。
10、指導全省公安警衛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對有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川的安全警衛工作。
11、組織實施全省公安科學技術工作,組織、指導、規劃全省公安機關的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
12、擬訂全省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計劃和管理制度,組織協調全省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13、組織開展同省外公安機關、港澳台警方及外國內政警察機構的交往與業務合作。
14、統一領導全省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建設,對武警四川總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15、指導全省公安隊伍建設和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訓練和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組織、指導全省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指導、監督全省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
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內設機構


1、指揮中心(電話:指揮中心)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負責機要、通信工作。
指揮中心設秘書股、信息股、機要股4個中層機構。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負責黨政機關、學校、金融系統內保工作的組織指導。
3、刑事偵查大隊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等
刑事偵查大隊內設一、二中隊及技術室、技術室、綜合中隊五個中層機構。
4、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負責車站、碼頭、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查處治理;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
治安管理大隊內設辦公室、巡控中隊、管理中隊、戶政中隊共4個中層機構。
5、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交通警察大隊內設辦公室、車管中隊、事故中隊、特勤中隊和公路巡邏共5個中層機構。
6、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掌握全縣經濟建設信息。
7、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負責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和網上信息情報的收集、網路犯罪案件的查處,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公共信息網路建設的規劃和加強對派出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的業務指導。
8、禁毒大隊
負責收集、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動態和禁毒、緝毒工作情況,確定擬定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實施對全縣的禁毒、緝毒宣傳、教育、管理工作;組織對毒品案件的偵查工作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負責無毒社區創建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綜合管理機構
1、政工監督室
負責公安隊伍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等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政工監督室內設人事股、宣教股、監察股、審計股、督察股五個中層機構。
2、法制辦公室
負責組織指導公安機關法制建設,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指導、監督、檢查公安機關執法情況;指導和按規定承辦公安機關國家賠償、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勞動教養、收容教育審批呈報工作;負責對各業務部門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活動進行監督、審核和管理;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3、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內部基建和後勤服務工作。
三、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各派出所
1、營山縣看守所
負責對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和短刑犯的依法羈押,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安全;負責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組織參加生產勞動;管理在押人員生活和衛生,保障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
負責對全縣各辦案單位執行治安拘留人員的管理教育,組織參加適當的生產勞動。
3、派出所共13個
負責轄區內社會治安的管理與防範,查處治安案件和偵破一般刑事案件,承擔戶政管理工作、部分外事管理工作、轄區內安全保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