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貨幣
債務貨幣
貨幣就其本質而言,可分為債務貨幣與非債務貨幣兩大類。債務貨幣就是當今主要發達國家所通行的法幣(Fiat Money)系統,它的主要部分是由政府、公司以及私人的“貨幣化”的債務所構成。
美元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例子。美元在債務產生的同時被創造出來,在債務償還的同時被銷毀。流通中的每一個美元,都是一張債務欠條,每一張欠條在每一天里都在產生債務利息,而且是利滾利地增加著,這些天文數字的利息收入歸誰呢?歸創造出美元的銀行系統。債務美元的利息是原有貨幣總量之外的部分,必然要求在現有貨幣總量之外再創造出新的債務美元,換句話說,人民借錢越多,就必須借更多的錢。債務與貨幣死鎖在一起,其邏輯的必然結果就是,債務永遠增加,直到其債務貨幣遭人徹底拋棄或其利息重負壓垮自身經濟發展,導致整個體系的最終崩潰。債務的貨幣化乃是現代經濟最嚴重的潛在不穩定因素之一,它是通過透支未來來滿足現在的需要。中國有句老話,寅吃卯糧說的正是這個意思。
另一類貨幣,就是以金銀貨幣為代表的非債務貨幣。這種貨幣不依賴於任何人的許諾,不是任何人的債務,它代表的是人類已經完成的勞動成果,是人類數千年社會實踐中自然進化而來的。它不需要任何政府力量的強制,它可以跨越時代與國界,它是貨幣中的最終支付手段。
在所有貨幣中,金銀貨幣意味著“實際擁有”,而法幣則代表“欠條+許諾”。二者的價值“含金量”有著本質區別。
信用貨幣作為一般的交換媒介需要有兩個條件:一是人們對此貨幣的信心;二是貨幣發行的立法保障。二者缺一不可。目前信用貨幣又可分為以下幾種形態:①輔幣。其功能是擔任小額或零星交易中的媒介手段,多以賤金屬製造。②現金或紙幣。主要功能也是擔任人們日常生活用品的購買手段,一般為具有流通手段的紙幣,其發行權為政府或者金融機構專有。②銀行存款。又稱債務貨幣,存款人可藉助支票或其他支付指示,將本人的存款交付他人,作為商品交換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