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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貢

清代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

清代科舉制度中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種。因為不由考選而由生員援例捐納,故稱例貢,不算正途。

例貢的由來


例貢進士得到賞賜的牌匾
例貢進士得到賞賜的牌匾
在科舉制度下,若要取得全省鄉試的資格,首先要參加縣試府試、院試三關。參試者稱"儒童"或"童生",合格錄取者稱為"生員","庠 生"(即俗稱秀才),初入府州縣學為附學生員,再通過歲考遞升為增廣生員廩膳生員,各縣僅有廩生和生員成績前十名才有資格參加本省鄉試。在生員中再選拔一批人,升讀國子監的稱監生,其他的稱貢生。貢生又分為拔貢恩貢,副貢,歲貢優貢,這五貢為正途資格出身。另有一種通過納捐取得的貢生稱例貢,增貢,附貢,廩貢

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始於隋唐,宋,元,明,清歷代承襲,但又各有不同之處。現以明清為例,對這一制度作簡單介紹:
明清的科舉考試,由下而上共分縣試,府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六個步驟:
1,院試:合格錄取者稱為"生員","庠生"(即俗稱秀才).
2,鄉試:每隔三年的秋季,在各省省會舉行一次,又稱為大比、秋闈,參試者為"庠生"(貢生)。鄉試考取者稱為"舉人",而第一名稱為解元,第二名稱亞元,第三、四、五名稱經魁,第六名稱亞魁,其餘稱文魁。
3,會試:在鄉試后的第二年春天,在國都禮部舉行,參試者為各省舉人,考取后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
4,殿試:殿試是皇帝為主考的考試,參加殿試者為"貢士",考中后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第四名與第二甲第一名,第三甲第一名都稱"傳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