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原則
處理財務關係的準則
財務管理原則是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係的準則。它是由黨和國家管理社會主義經濟的要求決定的,同時反映財務管理的特 點。社會主義企業財務管理的原則包括:實行計劃管理原則、實行經濟核算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和歸口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實行物質利益原則等等。實行計劃管理原則就是要求企業的全部財務活動都必須在國家計劃的指導下進行,企業的一切財務收支,都必須事先編製計劃。通過編製和執行財務計劃,不僅可以有計劃地組織企業的財務活動,保證企業生產經營計劃的順利完成。而且可以為國家安排預算收支、編製國民經濟計劃和銀行信貸計劃提供重要依據。實行經濟核算原則就是要求企業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資金佔用、資金耗費和生產經營成果進行記錄、計算和對比分析,保證以較少的生產耗費,取得較多的盈利。
系統原則
(1)整體優化只有整體最優的系統才是最優系統。理財必須從企業整體戰略出發,不是為財務而財務;各財務管理子系統必須圍繞整個企業理財目標進行,不能“各自為政”;實行分權管理的企業,各部門的利益應服從企業的整體利益。
現金收支平衡原則
在財務管理中,貫徹的是收付實現制,而非權責發生制,客觀上要求在理財過程中做到現金收入(流入)與現金支出(流出)在數量上、時間上達到動態平衡,即現金流轉平衡。企業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發生,是因營業收入與營業支出產生的,同時又受企業籌資與投資活動的影響。獲取收入以發生支出為前提,投資以融資為前提,負債本息的償還支付及紅利分配要求企業經營獲利或獲得新的資金來源。企業就是要在這一系列的複雜業務關係中保持現金的收支平衡,而保持現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現金預算控制。現金預算可以說是籌資計劃、投資計劃、分配計劃的綜合平衡,因而現金預算是進行現金流轉控制的有效工具。
成本、收益、風險權衡原則
在理財過程中,要獲取收益,總得付出成本,同時面臨風險,因此成本、收益、風險之間總是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理財人員必須牢固樹立成本、收益、風險三位一體的觀念,以指導各項具體財務管理活動。具體要求如下:
(1)成本、收益權衡在財務管理中,時時刻刻都需要進行成本與收益的權衡。在籌資管理中,要進行籌資成本與籌資收益的權衡;在長期投資管理中,要進行投資成本與投資收益的權衡;在運營資金管理中,收益難以量化,但應追求成本最低化;在分配管理中,應在追求分配管理成本最小的前提下,妥善處理各種財務關係。
(2)收益、風險權衡收益與風險的基本關係是一個對等關係,高收益、高風險,低收益、低風險。但應注意的是,高風險並不必然帶來高收益,有時甚至是高損失。可見,認真權衡收益與風險是很重要但也是很困難的。在籌資管理中,要權衡財務槓桿收益與財務風險;在投資管理中,要比較投資收益與投資風險;在分配管理中,要考慮再投資收益與再投資風險;在分配管理中,要考慮再投資收益與再投資風險。在整個理財中,收益與風險權衡的問題無處不在。一般情況下,風險與收益總是相互矛盾的,為追求較大利益,往往要冒較大風險,如果風險過大會減弱企業未來獲利能力,如果收益過小也會增加企業未來風險。因此,財務管理的原則是:在風險一定的情況下,使收益達到較高的水平;在收益一定的情況下,將風險維持在較低的水平。
(3)成本、收益、風險三者綜合權衡在理財過程中,不能割裂成本、收益權衡與收益、風險權衡,而應該將成本、收益、風險三者綜合權衡,用以指導各項財務決策與計劃。權衡即優化,決策的過程即優化的過程。財務管理中,各種方案的優選、整體(總量)優化、結構優化等,都體現了成本、收益、風險三者的綜合權衡。
管理原則
在全面協調、統一的前提下,按照管理物資與管理資金相結合、使用資金與管理資金相結合、管理責任與管理許可權相結合的要求,實行各級、各部門共同承擔責任的財務管理,以調動全體員工管理的積極性,將各項管理措施落到實處,務求有效。
委託代理關係原則
現代企業的委託代理關係一般包括顧客與公司、債權人與股東、股東與經理以及經理與僱員等多種關係。企業和這些關係人之間的關係,大部分居於委託代理關係。這種既相互依賴又相互衝突的利益關係,需要通過“合約”來協調。在組成合約集的眾多關係中,都會出現代理難題和代理成本。由於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會有多次利益背離,委託人為了確保代理人的行為符合自己的利益,就有必要進行激勵、約束、懲罰和監督,而這些強制措施都會帶來代理成本。為了提高企業的財務價值,可以預見,企業將採取更加靈活多樣的激勵機制,如員工持股、利潤分成、高層管理人員股票期權以及靈活的福利制度等,來降低企業的代理成本,同時也增加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另外,對於財務合約中的債務合約、管理合約等的執行情況要進行監督,建立健全完善的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