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佛教

傣族佛教

傣族佛教,也稱“上座部佛教”、“南傳佛教”。公元1~2世紀之間,印度佛教中分裂出主張“普渡眾生”的大乘教派,將原來只求自我解脫的原始佛教部派佛教稱為小乘。小乘佛教後來傳至斯里蘭卡,繼而傳到中南半島和中國雲南省。關於此教最初傳入傣族地區的時間,看法不一,主要有“盛唐時期”和“明初”兩種說法。

簡介


傣族佛教
傣族為雲南二十三種少數民族之一,人口約六十七萬,主要分佈於雲南省的西部及南部邊疆,與緬甸、寮國、越南接壤,與泰國鄰近。傣族歷史悠久,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族稱。先後被稱為“哀牢”、“撣”、“烏蠻”、“白蠻”、“金齒”、“白衣”、“僰夷”、“擺夷”等。1949年後,正式定名為傣族。其集居地帶,原稱為‘思普沿邊區’及‘騰龍沿邊區’,今為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等。
傣族人民主要信奉小乘佛教。據史料記載,小乘佛教約在七世紀中由緬甸傳入。最初未立寺塔,亦無僧團組織,經典亦僅口耳相傳。約在十一世紀前後,因戰事波及,佛教趨於沈寂。戰事平息后,佛教復由■潤(今泰國清邁一帶)經緬甸景棟傳入西雙版納。至南宋·景炎二年(1277),傣文創製后,始有刻寫貝葉經文。明·隆慶三年(1569),緬甸金蓮公主嫁與第十九代宣衛使刀應■時,緬甸國王派僧團攜三藏典籍及佛像隨來傳教。爾後,小乘佛教即成為傣族的主要信仰。
傣族佛教大致分為田園派與山林派,二者具體名稱各有不同。在西雙版納地區二者稱為‘擺孫派’及‘擺壩派’,德宏地區則稱之為‘潤派’和‘左抵派’。德宏的兩派之下又各有支派,‘潤派’的支派為‘擺庄’;‘左抵派’的支派為‘朵列’。茲舉擺壩、擺孫為例,略述山林派與田園派的不同︰
(1)擺壩(山林)派︰主要流傳於■馬、■混、■海、■遮各壩區,以及■海縣布朗族聚居的布朗山等地,以■混佛寺為中心。本派持律精嚴,僧侶隱居深山密林中,以石為枕、樹皮為被,日食一餐,生活清苦,終生獨處。
(2)擺孫(田園)派︰主要流傳於景洪、■罕、■臘、■旺、■棒等壩區,以景洪縣宣慰街大佛寺為中心。其戒律不如擺壩嚴格,僧侶日居佛寺(寺建於村寨之中),與村民來往頻繁,並為病者驅魔,為死者開路。每逢宗教節日,均主持宗教儀式。此派寺院有寺奴、寺田,收益頗豐。
傣族佛教寺院,可分為若干等級,有總佛寺、中心佛寺以及各村寨的佛寺。傣族男童達到入學年齡時必須出家為僧,在寺院中學習文化知識,接近成年時再還俗。其中僅有少數人留寺深造,並按僧階逐步升為正式僧侶。僧階分為十級。即︰帕諾(小沙彌或行童)、帕(沙彌)、都(比丘)、都龍(僧都或都比丘)、祜巴(都統長老)、帕召祜(闡教長老)、沙密(沙門統長老)、僧伽羅闍(僧主長老)、松迪(僧正長老)、松迪阿伽摩尼(大僧正長老)。自五級以上的晉陞十分嚴格。最後兩級在整個西雙版納只分別授與傣族和布朗族各一名,成為各地區的最高宗教領袖。
傣族佛教所奉行的經典內容與南傳巴利語系三藏相同,但編次稍有差別。三藏典籍有巴利語的傣語譯音本、註釋本及部分重要經典的傣語譯本,另有大量的傣族、布朗族所撰的著述,除經典註釋外,尚有天文、歷算、醫藥、歷史、詩歌、傳說及佛經故事等。
又,傣族佛教的節日頗多,主要有︰(1)潑水節(傣語稱作‘厚南’),約在清明節后第十日(相當於傣歷六月份),歷時三至五日。期間,男女老少相互潑水,以祈疾病不生、四季平安。今已演變為傣族的新年。(2)關門節開門節,關門節始自傣歷九月十五日,至十二月十五日結束。在此期間,寺院僧眾停止外出,凈居念經。關門節結束,即稱開門節。在此二節日之期間,信徒均以食物、鮮花、銀幣等獻佛,並舉行莊嚴的宗教活動及慶祝儀式。除上述之外,又將釋迦牟尼的誕生、成道及涅槃日合併紀念,稱為‘世界佛陀日’(吠舍佉節)。此外,並定期舉行‘睒佛’(以供物獻佛)儀式。
[參考資料] 張公瑾《傣族文化》;江應梁《傣族史》;王懿之、楊世先編《貝葉文化論》。
傣族佛教分為幾個宗派。在西雙版納的屬潤派,其內部又分為擺壩(山野派)和擺孫(田園派)兩支派。在德宏和臨滄一帶的分為擺庄、多列和左抵等派。各派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戒律方面。擺孫、擺庄戒律較寬,寺院建於村內熱鬧地帶,僧侶和信徒人數較多;擺庄派的一般僧侶可食肉、吸煙,乘車騎馬,自由出入民家。擺壩、左抵、多列戒律嚴格,僧侶衣食簡樸清苦。擺壩派僧侶原來隱居山林,終生獨處。左抵派僧侶皆集中一處,由大佛爺率領過著集體而定期流動的生活。左抵、多列兩派由於禁止殺牲食肉,信徒皆不飼養豬、雞。

僧階


各派佛教的僧侶皆劃分為幾個僧階。西雙版納佛教僧階有九級之多,其他各派也各有數個僧階。過去傣族的文化教育由寺院壟斷,男子只有入寺為僧,才有可能通過宗教教育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識。西雙版納傣族男子從七、八歲起一般都要過一段脫離家庭的寺院生活,成年後多數還俗為民,成家立業,少數留寺深造,按僧階繼續晉陞,成為終身僧侶。
按照小乘教義,有二法不可違,一為佛法,一為王法,故歷史上傣族佛教與傣族封建統治者關係密切。據傣文《泐史》記載,西雙版納第一代首領叭真入主該地時,已有“至尊佛主”之稱。統治階級借宗教勢力鞏固其統治,推行其政策法令,他們多在宗教節日決定重要政治措施或任免下屬官員,高級僧侶晉陞時要接受土司的賜封或得到認可,佛教寺院則授予封建統治者以高級僧階的尊稱。由於這種關係,使傣族佛教的傳播具有兩個特點:一是自上而下傳播,得到統治勢力的大力扶持;二是在其傳播地區具有全民性,對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產生過深刻、巨大的影響。
由於小乘佛教適合傣族農村自然經濟的特點,過去一切宗教活動都具有村落共同體的性質。每個村寨都有寺院,僧侶的物質生活由本村群眾供養,寺院還通過齋期和宗教節日,接受世俗信徒的布施。宗教活動頗為頻繁,潑水節期間,要進行浴佛、堆沙、聽佛爺講經等奉佛活動;在傣歷九月十五關門節至十二月十五開門節的3 個月凈居期內,要舉行多次佛會;此外幾乎每月還有種種祭佛參僧活動。

其他


傣族佛教保存的經典甚為豐富,所譯三藏佛典包括經、律、論中相當多的經典,還有不少藏外典籍。這些經典中有一部分是用傣文字母音譯的巴利語寫本,保存了小乘佛典比較早期的面貌,還有一部分是傣族僧人根據佛教教義加以闡發的著作,其中記錄了許多傣族地區的歷史、地理、語言、文學材料。西雙版納及孟連、耿馬等地的經典大多刻寫在貝葉上,稱為“貝葉經”,其他地區多寫在當地製作的構皮棉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