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銀行
鄉村銀行
鄉村銀行的創建1972年,留學美國並獲經濟學博士學位的穆罕默德·尤努斯回孟加拉國后,任教於吉大港大學經濟系。他面對無法用經濟學理論向學生解釋的貧窮現實,決定重新做一名學生,拋棄理論教科書,以村民為老師,去研究揭示每天都在窮苦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經濟學問題。
一天,尤努斯教授在學校附近的喬布拉村,看到一個農婦在製作竹凳。他問:做一個能賺多少錢?農婦回答:資金是高利貸者的,加工一個竹凳只能賺0.5塔卡,收入極其微薄。他又問:如果你自己有錢,加工一個竹凳能賺多少錢?農婦說可以賺3~5塔卡,這等於為高利貸者加工收入的6~10倍。第二天,他組織學生調查,發現這種情況很普遍,村裡還有42個同樣的人,他們共借了865塔卡,合27美元。這使他震驚、惱怒,這42戶人家的苦,難道就差這27美元嗎?於是,他拿出27美元,讓學生借給那42個人,讓她們還給放貸人,等產品出售後再還自己錢,講好不要利息。結果農婦們很守信用,實現了諾言。
此事使尤努斯教授很有感觸。他找到地方銀行的管理者說明情況,請他們向貧窮農婦放貸。得到的回答是:窮人是不值得信任的,連飯都吃不上,借了錢是不會還的;如果真要借錢,要有抵押和擔保;而窮人家裡沒什麼可以抵押,也找不到擔保,所以不能借錢給他們。
在尋求貸款的過程中,他發現了世界基本的銀行原理,即:“你越有錢,越能貸到更多的款。”反之,“如果你沒有錢,你就貸不到款。”
後來,尤努斯教授以自己的名義從銀行借出錢,組織自己的學生先後在吉大港近郊以及孟加拉國的東、西、南、北、中五個地區農村,把錢再借給窮人。結果,窮人用這些為數不多的借款,精打細算,精心經營,普遍增加了收入,而且按要求還了借款,並能夠歸還高於商業銀行的利息。於是,一套專門針對窮人貸款的方法和創辦“鄉村銀行”的設想產生了。
尤努斯教授經過多方奔走遊說和八年的艱苦努力,到1983年,他創辦的專為窮人貸款的“鄉村銀行”終於得到政府批准。
尤努斯教授認為:貸款是人們擺脫貧困的方法之一。“鄉村銀行”為那些想做些事的窮人們提供少許的種子式的資金,去實現自我僱用。創造就業,消滅貧困,全世界都一致同意這個論點。但是,經濟學家們卻只承認一種就業——拿工資的就業。於是,我們年輕時努力學習,為吸引潛在的業主作準備,當一切就緒后,我們到勞動力市場去尋找工作。我們的祖先降生在地球這個星球上時,他們沒有勞動力市場可以找工作。他們自己支配自己的命運,自己創造自己的工作,成為獵人、庄稼人、後來成為農民,他們都是自我僱用的就業者。
失業是現代社會的災害,工業化的國家不能保證每個人都有工作。消滅貧困所必須的政策一定比僅僅解決就業的政策更廣闊也更深刻。只有當人們能夠支配自己的命運時,消滅貧困才真正開始。自我僱用指出了擺脫依賴救濟的出路,不必成為工資的奴隸,可以自己開設並經營百貨店或從事製造業。它既能幫助有工作但仍貧窮的人,又能為失業者提供精神支持並重新開始做生意而不必沮喪和感到孤獨。需要強調,的平均成本比創造正規就業的成本低10倍、20倍或數百倍。
孟加拉國“鄉村銀行”模式,創造了資金回收率100%的奇迹。是國際上公認的、最成功的信貸扶貧模式之一。它以其扶貧面廣、扶貧效果顯著,且銀行自身按市場機制運作,持續發展,顯示出極強的生命力,全球有59國家正在複製,而且,既有發達國家,又有發展中國家:
澳洲(1):巴布亞紐幾內亞
每年在孟加拉國,都舉辦4次關於鄉村銀行實質的國際對話節目,向想要複製的熱心者作詳盡介紹。眾多的複製者們準確地把握了複製的含義,就是在不同的國家努力去“再塑根本形象”,這實際是革新和創新。孟加拉的“16項決定”並不是根本的,複製者們可以根據本國的需求去創造自己的“16項決定”。全球複製的事實正在無可辯駁地印證著由諾思的話:我們深信能夠創造出沒有貧困的世界。這不是痴人說夢的結論,而是他在孟加拉鄉村銀行工作經歷的很具體的結論。
由諾思主義給全世界的貧困者帶來幸福的信息,他們正在或即將分享脫貧致富后的喜悅。為窮人服務的銀行家——尤努斯的聲望緣何與日俱增,這主要在於他的傑出貢獻。
尤努斯的傑出思想不僅有道理,而且在那些所謂專家的嚴厲批評的不利情況下,他還是遵循他的思想並貫徹到底直至取得成效。我們把他的思想系統概括為由諾思主義,是恰如其分的。
施捨不是解決貧窮的辦法,施捨只能讓窮人喪失主動性而使貧窮永遠存在。
每個人都是未開發的寶藏,具有無窮無盡的能量。每個人都是一名消費者,他(她)盡情使用地球的資源,但他(她)也是一位為社會作出貢獻的生產者,因為他(她)擁有巨大的潛能。
信貸是一種人權。人類的信貸權利是擺脫貧困的社會基本要求。傳統銀行把他們的信貸建立在不信任的基礎上。而“鄉村銀行”的“信貸”意思就是“信任”,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建立放貸——受貸的業務關係。
貸款釋放出來的力量是巨大的,以致於貸款人很快就會擁有規劃家們或社會科學家們想象不到的能量。
完整的鄉村銀行系統的運作原則:
人們不應該到銀行來,相反,而是銀行應該到民眾中去。銀行職員的工作不是坐辦公室,而是與民眾溶為一體。妥善安排辦公時間,在辦公室里管錢和記賬。相反,傳統銀行要求職員都要到辦公室上班,而對窮人來說,辦公室讓他們畏懼,疏遠了和銀行的距離。
利率大大低於高利貸者,但略高於傳統銀行,有效防止了富裕者套貸。
整借零還,按周還貸。大大優於傳統銀行的“整借整還,到期還本付息”。
婦女們可以邊工作邊照看孩子,一年四季都能在舒適的環境下工作,對創造經濟效益有直接幫助;以家庭為基礎的生產能夠產生和任何工廠都一樣的規模效應——原因很簡單,自我僱用不在單一的車間進行,也沒有工資基礎。
每5人組成一個貸款小組,每6個小組建立一個中心。採用2—2—1順序放貸,小組長最後得到貸款,體現“先人後己、為人服務”精神,貸款者參與中心活動,定期開會。最有意義的是,這是一種社會構思,人們以彼此的社會和經濟責任感參與其中。這是一種人民的運動,如“16項決定”可稱為鄉村銀行的社會發展憲法,是於1984年4月在joydevpur達卡以北100名婦女中心主任的全國討論會上明確地提出的,所有的鄉村銀行成員都需牢記和執行這些決定。
如果我們能夠消除鄉下的苦難,就會減輕使窮苦人四處奔波湧入城市的壓力。
鄉村銀行不僅僅是把錢借給這些窮人,而且這家銀行還由這些借貸的窮人擁有。他們每人買一個價值3美元的股份而成為銀行的股東。
通過鄉村銀行正在做的,創造自我就業機會,你就能讓成百萬小手工勞動者從事上百種活動,創造全新的經濟環境。當你發展了自我就業,婦女就能很容易地成為創收者,並展示她們的經濟天賦。當很小很小的事情出現上百萬次,它就會變成一件大事。它能打下一個很大的經濟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