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科學技術局
政府機關
潮州市科學技術局位於昌黎路70號,營業範圍有執行國家有關科技、信息產業、專利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一)擬訂全市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強市建設的規劃,以及促進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優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市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等並監督實施。負責部門預算執行,制定分管資金分配使用方案,對資金支出進度、績效、安全性和規範性等負責。
(四)擬訂市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製市重大科技計劃(專項)、重點領域研發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主動對接省、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
(六)牽頭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建設。承擔創新基礎能力建設相關工作。推進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加強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動區域科技創新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發展,促進科技創新創業。
(七)推進實驗室建設。推動省重點實驗室潮州分中心建設工作。推動科技創新基地與平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八)負責全市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九)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會同有關部門和縣(區)推動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負責引進國(境)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市重點引進外國和港澳台專家工作計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以及重點外國和港澳台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承擔外國人才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提出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建議並跟蹤落實。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劃,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研究提出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應用、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的措施意見。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和措施。
(十二)負責省科學技術獎以及國家科學技術獎的推薦提名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市科技局應當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督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建立公開統一的市級科技管理平台,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政府部門主要負責科技計劃(專項)的宏觀管理,有序推進管理項目具體工作交由專業管理機構承接。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措施,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境)外智力工作。
李樹南: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許敬陽: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科技合作科、科技動員辦公室、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工作;
邱安平 黨組書記
柯錦卿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科技服務科和扶貧工作;
林玉桂 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科技創新科工作;
張良銳副調研員,協助柯錦卿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科技服務科工作,協助林玉桂副局長分管科技創新科工作。
辦公室(政務服務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勞動工資、教育培訓、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編製、合法性審查與發布工作。承擔本單位直接實施和上報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辦理工作。負責網上審批,推進本部門審批流程的優化工作。組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
科技創新科
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強市措施建議,擬定全市科技創新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協調實施,承擔科技統計和科技形勢分析相關工作。承擔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承擔建立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協調管理工作,指導項目管理機構建設,實施科技報告制度。擬定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的措施並推動落實。擬定全市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計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擬定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的計劃和措施。組織開展相關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推進科技企業孵化育成體系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推薦工作。組織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推動各級實驗室、科技平台建設工作。
科技服務科
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市科研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相關監督檢查工作。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措施,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專業鎮技術創新和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承擔科技扶貧任務。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的計劃和措施,促進民生科技領域科技進步與協同創新。承擔技術轉移體系相關工作,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擬訂科技獎勵的相關措施建議,負責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省科學技術獎等工作,負責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協調推進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工作。
科技合作科(專家服務科)
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相關配套措施,組織實施深化產學研結合各類行動計劃;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全市科技重大專項布局規劃建議,主動對接國家、省重大科技項目,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應用示範。承擔外國和港澳台專家管理服務相關工作,推動建立外國和港澳台優秀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以及重點外國和港澳台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按許可權承擔組織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科技特派員行動計劃。擬訂引進國(境)外智力計劃和措施。提出重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建議並跟蹤落實。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建議,承擔相關科技人才計劃實施工作,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國家和省相關人才培養工程人選的推薦選拔工作。擬定全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和措施。推動落實科技對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計劃和措施。
該中心的主要職責:
1.組織研究促進中小微企業科技進步及其發展的對策,研究生產力發展的現狀並對發展態勢作出預測;面向中小微企業,提供技術支援、融資服務、諮詢服務、創業服務。
2、面向政府開展戰略研究、區堿規劃等高端諮詢硏究,為宏觀科技管理與決策服務;為企事業機構、高等院校、社會團體、科研工作者開展科技活動提供信息情報服務。
3、提供計劃項目立項前評估、項目實施過程監理、計劃和項目績效評估、項目環境評價、科技成果評價等專業服務;協助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科技項目的組織與實施和科技管理的其他事務性工作。面向社會,為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提供科技成果轉化、無形資產評估、項目評價、項目可行性研究、企業技術經濟分析、風險投資分析等服務。
4、推動潮州與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科技、經濟交流與合作,為政府和社會提供專業高效的科技合作中介服務。
5、為專利權人提供諮詢、輔導、協助申請等業務。
6、做好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