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青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青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統一管理市級機關後勤事務和有關接待工作的市直事業單位。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研究擬定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規劃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本市機關事務工作的宏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二)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各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各部委負責人及其他重要賓客的政務接待服務工作;承擔市領導參加的有關會議、會見及大型活動的服務工作;承擔市黨政機關各種會議、會見、洽談及大型活動的接待服務工作。
(三)負責提出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接待用房的建設計劃;負責市級領導住宅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提出公務員住宅建設的需求計劃和分配方案;參與公務員住宅建設的選址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管理服務;負責黨政機關自管房屋的登記、統計和未確權房屋的產權辦理、管理工作。
(四)根據市級機關採購需求計劃,負責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共物品集中委託採購;管理市領導和市級機關各部門在國內外交往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
(五)負責政務接待用車的統一管理和服務;承擔市公務用車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安全和後勤服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黨群、思想政治工作、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局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綜合管理工作;負責黨政文秘、網路信息、會議組織、檔案、保密、機要通信、信訪、督查督辦、機關行政管理工作。
二、綜合管理處
研究擬定市級機關後勤事務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擬定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規劃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根據市級機關採購需求計劃,負責對具有一定規模的公共物品集中委託採購;負責政務接待用車的統一管理和服務;承擔市公務用車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市機關事務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的宏觀管理和調研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財務審計處
擬定局內部財務管理和會計工作規章制度、國有資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管理、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會計、審計、統計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有關經費的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授權管理的市級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領導和市級機關各部門在國內外交往中按規定上繳的禮品
四、房產管理處
提出市級機關辦公用房、接待用房的建設計劃;負責市級領導住宅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提出公務員住宅建設的需求計劃和分配方案;參與公務員住宅建設的選址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的調配、管理服務;負責黨政機關自管房屋的登記、統計和未確權房屋的產權辦理、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投資維修改造計劃、動力設備的投資管理及業務指導,綜合管理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綠化美化、環境保護工作。
五、接待服務管理處
承擔市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服務工作;負責對局屬後勤服務單位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市級機關集中辦公區域的綜合管理、後勤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服務質量、衛生防疫等相關服務業務的培訓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消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管理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六、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幹部、宣傳教育、勞動、人事、工資、保險、優撫、職稱評聘、工人技術等級考核、機構編製管理等工作;負責局及所屬單位的黨群、計劃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姜岱積,市政府副秘書長,局黨委書記、局長,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於賢福,副局長、巡視員,負責市級機關後勤事務政策和規章制度擬定工作,後勤體制改革,市級機關委託採購工作,市公務用車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新聞發布工作。
薛天武,副局長,負責市級機關房產管理工作,設備管理工作,公務員住宅建設,市級公共機構及局屬單位基建項目組織管理實施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李修記,副局長,負責政務接待服務工作,機關餐飲工作,應急管理及安全保衛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食品衛生防疫安全工作,職工培訓工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市級機關辦公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