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上海市崇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上海市崇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是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直屬行政機構,主管崇明縣管轄區內質量技術監督工作,接受市局垂直領導,依法履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特種設備安全、食品生產安全、質量監督與管理、標準化、計量等活動的綜合管理、日常監察、行政執法和行政服務職能。
上海市崇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內設六科一室,即綜合辦公室、特種設備監察科、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質量監督管理科、標準化科、計量科、行政執法科。
上海市崇明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機關行政編製暫定35名。其中,部門正副職領導職數11名。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結合本區域實際,制定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管理和監督本區域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對轄區內製造、修理、使用、銷售、進口的計量器具實施監督管理;對職責範圍內的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申請受禮、考核和發證工作,實施證后監督管理;負責對轄區內使用強檢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區屬計量質量檢測所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本區域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檢查國家、行業、地方強制性標準貫徹實施;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標準規範;做好市局委託的組織機構代碼的登記管理工作。
(四)管理和指導本區域質量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提高產品質量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對質量事故的上報,協助上級組織調查和處理;負責轄區內電子監管網推進工作;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監督檢查和執法查處,參與對申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企業的實地核查工作;負責強制性認證產品的監督與管理工作;推進企業各項認證制度的開展;組織實施名牌產品推薦工作。
(五)負責本區域管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產(商)品活動中的質量違法行為;接受有關產品的質量方面的申訴和舉報,並做好調解處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減負管理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受理特種設備施工告知,負責特種設備使用等級和作業人員發證工作;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進行監察檢查,受理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和檢驗檢測違法違規的舉報,查處特種設備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事故的上報和調查處理;對特種設備協管服務社進行業務指導管理,做好特種設備統計工作;負責縣屬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區域食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編製本縣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檢查和生產備案;組織實施食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負責與轄區內相關食品監管職能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縣屬食品生產監督所的管理工作。
(八)組織開展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培訓、信息化等工作。
(九)負責本區域質量技術監督業務工作。指導派出機構、協會開展有關工作。
(十)承辦市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質量技術監督任務。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起草局黨政年度工作計劃、總結,季度工作要點及其他綜合性文件和材料;負責局行政各項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負責黨務工作的協調、督察及黨政綜合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文秘、文電處理、機要和保密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公務接待、會務組織安排和後勤事務管理;歸口管理信訪、綜合治理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推進和管理;制定和規範局有關工作管理制度;負責局系統經費籌措,財務預、決算編製、實施及監管;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專項審計和局屬單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局系統綜合統計工作;管理局機關的財務收支和固定資產;負責公務員招錄和軍轉幹部的接收安置;負責管理局系統職工工資、福利、保險、獎懲、勞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的人員配置、考核、獎懲、工資、福利、保險、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組織和管理局系統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二)特種設備監察科
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的審批和發證,日常的安全監察和管理,保證特種設備定檢率的落實;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生產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的特種設備施工現場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行政許可審批;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統計、上報並按管理許可權進行處理;承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開工報告的核批;負責進入轄區內的外省市特種設備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對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特種設備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罰;依法查處打擊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假冒偽劣產品;負責對縣特種設備技術機構的管理。
(三)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科
編製本縣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食品衛生許可證受理、審核、發證;承擔食品生產許可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備案;指導和考核縣食品生產監督所的工作。
(四)質量監督管理科
管理全縣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公布質量監督抽查的結果;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提高產品質量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對質量事故的上報,必要時協助上級組織調查和處理;負責對縣屬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准產證的管理工作;推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工作,指導企業按照國際慣例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組織實施名牌產品推薦工作。
(五)標準化科
負責和監督全縣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檢查國家、行業、地方強制性標準的貫徹實施;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標準規範;做好市局委託的組織機構代碼登記管理工作。
(六)計量科
管理和監督全縣計量工作。對本縣區域內使用強檢工作計量器具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申請受理、考核和發證工作,實施證后監督管理。
(七)行政執法科
組織、協調、實施對產品質量、標準、計量和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的執法工作;依法查處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產(商)品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上級部署的專項整治和檢查;做好質量投訴和調解處理工作。
上海市崇明縣計量質量檢驗所:
上海市崇明縣食品生產監督所:
承擔轄區內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監督檢查,承擔轄區內化裝品生產加工企業證后監管工作,參與轄區內食品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工作,承擔轄區內食品生產監管信息的收集、報告,接受委託依法對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生產企業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承擔轄區內食品安全事故及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承擔轄區內食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
上海市崇明縣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