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試
科舉中的禮部試
省試即科舉中的禮部試,在唐、宋、金、元時稱省試,在明、清時稱會試。考試徠在京城舉行,由尚書省的禮部主持,每三年一次,逢辰戌丑未年為正科,遇皇室慶典加恩科,一般安排在二三月進行,因此又稱“春試”。考試的時間、場次和內容與鄉試相同,但難度要大得多。省(會)試合格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封建時代的學子通過省(會)試後方可進入殿試,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考狀元”。
科舉省試,在中國沿用了多年,但是各個朝代時考試的制度是不一樣的。
宋代的省試是由各州或轉運司所解送的貢士到京城參加尚書省禮部試的稱謂。省試在春季舉行,又稱春試或春闈。省試的主持者由皇帝任命,多以六部尚書、翰林學士知貢舉、侍郎、給事中為同知貢舉。
當然也有例外,宋制,四川地區的貢士不參加禮部試,而就近於“安撫制置司”的考試,因該試相當於省式,故稱“類省試”。試畢,中選者可以直接參加殿試。
省試是一場很重要的考試。每逢省試驗,京城為之傾動。試前要舉行隆重莊嚴的儀式。禮部貢院考試當日,設香案於階前,主司與舉人對拜。一系列儀式舉行後進行考試。
省試
考試完畢,監考官、閱卷官進行評卷。評卷分初閱、複閱兩次。成績合格者,由尚書省張榜公布,第一名稱“省元”。落第者可以訴請複試一次。南宋時為防舞弊,常對權貴親屬、子弟合格者加以複試。
唐代的科舉考試分兩級進行,即地方州縣及中央官學的預試和尚書省的省試。唐代科舉考試的程序是:鄉試(州、縣的地方考試)--省試(尚書省的禮部考試) --吏部複試。
1、考試科目及內容
唐代科舉,設科繁多。據《新唐書·選舉》載:
省試
其中常設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這些科又稱常科。
2、考試方法
唐代科舉考試的科目雖多,但方法卻只有五種,即口試、帖經、墨義、策論、詩賦。
3、考生來源與報考手續
唐代考生來源主要有三個:一是學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過州縣地方 選 拔考試而選送的“鄉貢”;三是皇帝親自選中的考生"制舉"。實際上考生的主要來源只有二個,即生徒和鄉貢。
省試
明朝起,省試改為會試。
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
會試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省試
會試在鄉試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禮部舉行,所以會試又稱為禮闈,又稱為春闈。參加會試的是舉人,取中后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會試后一般要舉行複試。
以上各種考試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試帖詩等。八股文題目出自四書五經,略仿宋代的經義,但是措辭要用古人口氣,所謂代聖賢立言。結構有一定的程式,字數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稱為八比文、時文、時藝、制藝。
殿試是皇帝主試的考試,考策問。參加殿試的是貢士,取中后統稱為進士。殿試分三甲錄取。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第一甲錄取三名,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合稱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稱傳臚。
徠我國的科舉制始於隋朝,歷經唐、宋、元、明、清各代,是歷代封建知識分子躍身仕途的重要途徑,從童生到狀元,一般須經五個階段。
童生
凡應考生員(秀才)之試者,不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習慣上稱為童生。
由省學政主持,童生參加考中的稱秀才,也叫生員,一般可稱相公。
此二者只是預選形式,鄉試、會試、殿試才是正式的科舉考試。
省試
每隔三年在省城舉行,秀才可以參加,考中的叫舉人,可稱老爺。舉人第一名是解元,二至十名是亞元。
會試
鄉試后次年春天在京城禮部舉行,舉人參加,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
會試合格后即參加由皇帝親自主持或欽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試。合格的統稱進士,但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為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