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費

學校違規向學生收取的額外費用

贊助費,是指學生在非戶口所在學區上學,或是因成績等其它原因在非錄取學校(初中或高中)上學,要交給學校或幼兒園的額外費用。近年來,雖然教育部多次強調不允許學校向家長收取贊助費及其它各種名目的雜費,但這一現象並非得到制止,贊助費居高不下,不少大城市的幼兒園的贊助費就高達10萬元以上。2012年8月22日,部分幼兒園取消贊助費,收費標準15年來首調整。

有關定義


贊助費
贊助費
贊助費狹義的是指贊助學校建設。跨學區就學的學生(農民工的孩子),學校收取的費用叫“借讀費”。但是國家已經取消這項費用。但是少數學校巧立名目收取“贊助費”。尤其是北京地區很多幼兒園,小學收取贊助費屢禁不止。
贊助費廣義的還包括各種行業協會、行政機關對其管理對象收取的費用。

觀點


借讀費與贊助費區別
借讀費和贊助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如果是外地戶口要在某市讀書的一定要交贊助費,而借讀費是每個學期交的,現在報紙上說取消借讀費的是有條件限制的,受惠的人並不多。
現如今,贊助費已經不僅僅是原來的“借讀費”了。不少初中,高中里都有收“贊助費”的現象。在我身邊,這種現象尤其突出。不少學生初中升高中時中考成績不理想,但是又想進好一點的學校學習。怎麼辦呢?“贊助費”就在這個時候起作用了。只要有一定的“關係”,即使學生成績只有300多分,它也會想盡辦法讓學生進學校讀書。進去的條件是什麼呢?——就要交多少多少的“贊助費”。
“贊助費”,是某些學校對某些不明財產來源的美化。這些錢,通過學生家長的手落入了學校某些人手中。現在這種現象已經不止一個兩個地方存在,而是很多地方都有。教育是一個民族的根本,如果連受教育都要交如此巨額的“贊助費”,那麼國民的文化素質該如何提高?

舉措


北京公辦幼兒園執行15年未變的“北京市幼兒園級類收費標準”,2012年9月即將調整。家長反應強烈的“贊助費”將被取消;一級一類園每月230元的收費標準,將上調至750元。

70年代

上世紀60年代出生的李剛,對幼兒園生活已經沒什麼印象了。他只記得自己是在工人體育館附近的一個街道園入托的。幼兒園是個小院,只有幾間平房。
李剛說他上幼兒園就是玩,老師多是附近街道的阿姨,她們只照顧孩子們的生活起居,教的東西很少。
“服務性相當周全,但教育性偏弱,屬於教育領域的下層。”一位專家如是評價當時的幼兒園教育。
這與當時學前教育的發展有關。“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我國開始第一次大辦幼兒園。”北京市崇文區第三幼兒園原園長范佩芬昨日表示,第一輪大辦幼兒園在上世紀60年代末已具雛形。
范佩芬是上世紀70年代初從師範畢業進入原崇文區教委學前科工作的。“當時整個區有150多所幼兒園,而且各種形式的都存在,公辦、廠礦辦、企事業單位自辦……”政府為了解放婦女勞動力,鼓勵婦女參加工作,“婦女們都出去工作了,沒人照看孩子,所以那時誕生了大量的幼兒園。”
在當時,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的幼兒園並不是主體,“企事業自辦園和街道幼兒園的比例最大”,范佩芬說。其中數量眾多的街道幼兒園還有一個名稱:“五八式”幼兒園。
李剛說他已經想不起來當時幼兒園的收費了,“肯定很低,也就是每月5元左右的標準。”
“聽老人們說,那個時候北京幼兒園的收費很低。”北京第一幼兒園園長馮惠燕說,那時北京物價也不高,大家沒什麼生活壓力。

80年代

童年家住平谷的李小姐是1976年出生的。上世紀80年代,她進了一所公辦幼兒園。李小姐說,那時她們在幼兒園基本以玩為主,除了孩子間互相打鬧一下,老師也會經常帶孩子們做一些活動,“我記得特清楚,老師帶我們種黃瓜、澆水。黃瓜熟了,大家一起分著吃。”
到了上世紀80年代,北京開始了第二次幼兒園的興建高潮。上世紀80年代末,北京幼兒園已經迎來了資源最鼎盛的時期。官方統計數據顯示,1990年,僅北京就有托幼園所4793所,入園率超過40%。
“當時幼兒園的軟硬體水平非常低。作為主力的企事業單位自辦園和街道幼兒園,沒有統一的辦學標準。”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張燕接受採訪時曾如此表示。
在當時,龐大但良莠不齊的學前教育資源已經開始被城市管理者所注意。1989年,政府開始對各種類型的幼兒園進行分級分類管理,並於當年頒布了《北京市托幼園所分級分類驗收標準及細則(試行草案)》。
“這次分級使幼兒園收費有了差別。”范佩芬至今還記得,當時政府提出幼兒園水平不同、規模不同,收費也要有所不同。分級機制也開啟了幼兒園的淘汰機制。首先淘汰的是“五八式”街道幼兒園。“景山一個社區的3家街道幼兒園,關閉了兩家。”北京第二幼兒園園長鐵艷紅說。分級分類管理的另一個結果,是產生了一部分高過社會平均水平的優質幼教資源。

90年代

1987年出生的沈藝,2歲4個月大時上了離家不遠的解放軍報社幼兒園
與上文的兩位“前輩”相比,沈藝的幼兒園學費漲了不少,每個月要70元左右。當然,她也享受到了不一樣的待遇。
雖然是一所二級一類園,但由於是單位辦園,幼兒園的條件非常好,四個班的孩子在一棟二層小樓里生活。沈藝至今仍念念不忘當時每天必吃的珍珠小丸子、可口的燒麥以及每天中午的兩顆大紅棗
沈藝念念不忘的“珍珠小丸子”,與當時幼兒園的發展有關。
上世紀80年代末行政力量通過管理規則,對幼兒園進行篩選淘汰后,市場又開始了一輪對幼兒園資源更大面積的清洗。1990年,北京有托幼園所4793所,到了2009年,北京的幼兒園總量減少到1266所。“從上世紀80年代第二次生育高峰后,一直到2004年,人口都是在下降。”張燕說。另一方面,社會上出現了一批有購買能力的家庭,他們對幼兒園的教育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幼教市場自此萌芽。
也正是從那時開始,幼兒園收費中出現了“捐資助學”的項目。“光靠孩子們交的幾百元保育費,不能完全支撐幼兒園的發展,只能靠收取贊助費運行。”范佩芬解釋說。由於收取捐資助學費是建立在家長和學校雙方自願的原則上,因此沒有納入物價部門的管理範圍中。范佩芬說,最早贊助費也就是三五百元,隨著物價不斷上漲,贊助費也水漲船高。
2000年,北京市第一幼兒園作為體制改革園,進行了收費上的改革。第一幼兒園園長馮惠燕說,園裡沒有執行當時規定的每月230元保教費,而是自行調價到每月600元保育費+150元特色費。“除了這個,我們不收取任何贊助費。”改革不到兩年,感覺“幼兒園發展艱難”的馮惠燕決定恢復收取每月230元的保教費,另外再一次性收取1萬元贊助費。

21世紀

2012年,李剛的女兒3歲8個月。為了能讓孩子進一級一類公辦園——北京市第二幼兒園,李剛使出了渾身解數。“我把戶口挪到這了,房產證也在這片區域。”
元旦剛過,李剛一大早跑到二幼報名,直到8月中旬才接到被錄取的通知,“我一度絕望了。”李剛說,當初只想著能進二幼就成,根本沒考慮贊助費什麼的,現在聽說贊助費取消,他大呼“好運氣”。
李剛的“好運氣”,不是每個人都能趕上的。
隨著“金豬寶寶”、“奧運寶寶”陸續到入托年齡,大大小小的幼兒園、託兒所卻不能為他們提供足夠的入學保障。一時間,“入園難”之聲此起彼伏。
2010年正月十五,朝陽區嘉銘園二區旁的二十一世紀幼兒園門口,數十名家長頂風冒雪連夜排隊,等候第二天才開始的幼兒園入托報名,他們中最早的已經排了3天的隊。
家長抱怨“入園難”,幼兒園也有“煩惱”。
2010年11月,在一次溫家寶總理調研學前教育的座談會上,馮惠燕算了一筆賬:幼兒園普遍收擇園費的主要原因是現在的幼兒園執行的收費標準是十幾年前制定的,已不適用於現在經濟的發展水準。
破解“入園難”成為共識。當年11月,短短十餘天,國務院密集出台了學前教育的“國五條”、“國十條”,破解“入園難”。兒園亂收費的辦法。根據大量調研走訪,北京決定加大對學前教育投入,杜絕贊助費。
北京市教委主任姜沛民在一次與媒體溝通會上表示,“十一五”期間,市財政對學前教育投入5個億,而去年一年投入6、7個億。今年截止到目前,北京對學前教育投入已經達到9個億,未來該投入還將不斷增加。

國家規定


2011年12月31日,國家發改委、教育部、財政部出台《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針對幼兒園收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明確和規範,並要求各省區市價格、教育、財政部門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共24條,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統一收費項目,明確幼兒園對入園幼兒僅可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和代辦服務性收費;二是提出了幼兒園收費審批的原則、程序、收費標準制定成本列支範圍等要求。
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教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