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

假借

假借,指借用;憑藉、藉助;六書之一。見《南齊書·文學傳·崔慰祖》:“聚書至萬卷,鄰里年少好事者來從假借,日數十袠,慰祖 親自取與,未嘗為辭。”

基本解釋


1.[make use of]∶利用某種名義、力量等來達到目的。假借於藏書之家。——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假借外力。
2.[phonetic loan characters]∶六書之一。指借用已有的形近、音同的字,表示不同意義的詞。合蓋隆起形似酒尊。尊通樽。——《後漢書·張衡傳》
3.又如借水名的“油”作“油脂”的“油”。
4.[tolerate]∶容忍。
5.[acting county magistrate]∶寬容。大王少假借之。——《戰國策·燕策》

引證解釋


1. 借。
《莊子·至樂》:“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
北齊 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東莞臧逢世,年二十餘,欲讀班固漢書》,苦假借不久,乃……書翰紙末,手寫一本。”
宋 司馬光《謝賜資治通鑒序表》:“尚方紙墨,分於奏御之餘;內閣圖書,從其假借之便。”
2. 憑藉;藉助。
《韓非子·定法》:“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聰,故聽莫聰也。今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哉?”
《後漢書·皇后紀上·和熹鄧皇后》:“每覽前代外戚賓客,假借威權,輕薄謥詷,至有濁亂奉公,為人患苦。”
宋 陶谷 《清異錄·金稜玉海》:“處士方為獻詩曰:金稜玉海比連城,假借文章取盛名。”
《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一:“他本是儒家之女,精通文墨,不必假借訟師,就自己寫了一紙訴狀。”
3. 謂藉助他力或憑藉勢力。
《醒世恆言·薛錄事魚服證仙》:“你要變魚不難,何必假借。待我到河伯處為你圖之。”
魏源聖武記》卷十四:“官府假借難拒也,必給城中官地,恣其囷積,令自典守而自糶易之,官無過問焉。”
4. 授予,給予。
唐 元稹《贈太保嚴公行狀》:“荊 俗不理室居……公乃陶瓦積材,半入其直,勉勸假借,俾自為之。”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書》:“臣故知當今在位多非其人,稍假借之權而不一一以法束縛之,則放恣而無不為。”
5. 寬假,寬容。
戰國策·燕策三》:“荊軻顧笑武陽,前為謝曰:‘北蠻夷之鄙人,未嘗見天子,故振慴,願大王少假借之。’”
《三國志·蜀志·魏延傳》:“延 ……性矜高,當時皆避下之,唯楊儀不假借延。”
《新唐書·田悅傳》:“德宗立,不假借方鎮,諸將稍惕息。”
李贄《答周柳塘》:“幸賴真切友朋針砭膏肓,不少假借,始乃覺悟知非。”
郭沫若《文藝家的覺悟》:“文筆上的饒情我不哀求,我也不肯假借。”
6. 區別,差別。
《說郛》卷六二引 宋桑世昌《臨摹》:“參政蘇易簡家有摹本《蘭亭》,墨彩鮮濃,紙色微紫,與唐朝石本無相假借,蓋名手傳搨也。”
7. 假託,假冒。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丹鉛新錄一》:“柳河東 謂《文子》乃後人聚斂而成……其書雜取經、子諸家語以解《道德經》,凡稱老子,皆假借之詞。”
清李漁《蜃中樓·傳書》:“奴家於歸之夕,矢志不與小龍成親……甘為奴婢,如今軀殼雖在涇河,精靈實歸柳氏,不肯假借虛名者,猶之范蠡稱越大夫,陶潛稱晉處士。”
8.六書之一。謂本無其字而依聲託事。
許慎《說文敘》:“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段玉裁註:“如 漢人謂縣令曰令、長……令之本義發號也;長之本義久遠也。縣令、縣長本無字,而由發號久遠之義,引申展轉而為之,是謂假借。”

其它


起源

假借為六書造字法之一。朱駿聲說:‘天地間有形而後有聲,有形聲而後有意與事,四者(形、聲、意、事),文字之體也,意之所通,而轉注起焉。聲之所比,而假借生焉,二者(指轉注和假借),文字之用也。……不知假借者,不可與讀古書,不明古音者,不足以識假借,鷓《說文通訓定聲》一書所為記也。’(《說文通訓定聲·自敘》)所謂‘不知假借者,不可與讀古書’,充分地說明了假借於解讀古書的重要意義......古人為什麼多用假借字?——因古字較少,非假借不可。——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
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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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解釋

古時候,語言中的某個“詞”,本來沒有替它造字,就依照它的聲音“假借”一個“同音字”來寄託這個“詞”的意義。許慎說:“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例如:“難”原是鳥名,借為“艱難”之難;“長”是長發,借為長久之長;“久”是“從后灸之,借為“久遠”之久,等等。

意義

“假借”用已有的漢字去記錄新詞,這是假借的積極作用;但是,用了假借法之後,一字兼表數意,客觀上造成了一些同音同形而異義的詞,使人不易掌握,這是假借的消極作用。